3.3.1 加斯帕·达·克路士(Gaspar da Cruz)《中国志》 (Tratado das ...
加斯帕·达·克路士出生于葡萄牙的恩渥拉,是圣多明我会的修士。1548年,他随一个一行十二人的宣教团前往亚洲,先在印度西岸进行了长达六年的传教工作,后到马六甲。1555年9月,当他听说柬埔寨有传播福音并获得成功的机会时,便又转战到了柬埔寨。在柬埔寨停留的一年时间里,这位不知疲倦的修士周游各地,上下游说,但最终幻想还是破灭了。不过,他却因此获得了访问广州的许可,并在那里停留了一段时间。从他的报告中可想而知,在传播福音方面,他在广州并没有获得比在柬埔寨更大的成功,但作为一个精力充沛的人,他却充分利用了这短暂的几个月时间详细考察了中国的民风民情、语言文化、政治制度和宗教习俗等多方面的情况,收集了大量关于中国社会生活实况的宝贵信息。
1557年,克路士重登旅程,在游历了南洋诸岛后于1564年在果阿乘船返回葡萄牙。1569年,当他返回里斯本时,正好赶上鼠疫肆虐,克路士不顾旅途劳累,马上投入了救助工作,当里斯本疫情开始减轻时,他又奔赴情况仍然严重的色图包(Setubal),就在灾疫即将过去的时候,他却染病去世。1570年2月,就在他去世后两周,他的《中国志》在恩渥拉出版了。公正地说,这是在欧洲出版的第一部专述中国的著作,因为在此之前的作品并没有专谈中国的,仅仅是部分涉及而已,而克路士全书除了附录,几乎全是专记中国的。
作为欧洲第一部关于中国的专著,有人曾将它与马可·波罗的游记做了比较,在谈到中国的特色时,马可·波罗一次也没提到过长城;虽然路过了福建产茶区,但却完全不提中国人饮茶的习惯;更没有谈过中国语言和文字的特色,或许是因为他在中国主要是与蒙古人和外国人打交道而未能注意到这些细节。而马可·波罗所遗漏的这些缺憾在克路士的书中都有很好的描述,“说的过分点,加斯帕·达·克路士在广州停留的几周比马可·波罗在中国度过那许多年得到更充分的利用”。[33]尽管如此,由于该书是用葡语出版的,所以并没有在葡萄牙以外的国家广为流传,直到1585年《大中华帝国》出版并获得巨大成功,这部为门多萨广为引用的作品才得以重新吸引人们的注意。
书中,克路士坦言他曾见过一些在中国有过亲身经历的葡萄牙人,并借鉴了盖略特·伯来拉的札记。但他并没有完全照搬这些人的叙述,而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加以增删。与伯来拉一样,他着迷于中国的社会生活,除了偶尔流于宗教而显露的偏见,他对中国文化的很多方面都大加赞扬。正如他在书序中所说:“所有我提到的民族中,中国人比其他国人口多,国土大,政体和政府优越,财富和财物丰足,又因为这些人有很多使人难忘的事物,所以我决定尽我所能对他们的事做一个概述。”[34]
3.3.1.1 中国的名称、土地和人民
关于China这一名称,克路士和伯来拉的看法一样,认为它只是周围国家对中国的称呼,并推测在古代,当人们途径交趾支那(Cauchim China)前往中国时,省略了该国名中的交趾,把更遥远的中国叫做支那,而“这个国家的正式名字是大明(Tame),‘e’不明显发音,几乎消失,该国百姓的名字是大明人(Tamgin)。”[35]在考察了中国周边国家之后,克路士得出结论:中国是一个疆域辽阔而强大的国家,“一端直抵亚洲的尽头,……另一端则达到了作为欧亚分界的塔纳斯河”。[36]
与中国接境的民族中,鞑靼人最为强悍,他们“吃生肉,且用血涂抹自身,好使自己变得更强壮,使自己在战斗中残忍无情。这些人也在马背上用弓矢作战,使用短刀。”[37]因为吃生肉,他们身上通常有一股腥臭的气味,所以在作战时“如果风从他们的方向吹来,从味道就可以辨出他们”。[38]为了抵御鞑靼人,“中国人筑有一道长一百里格的长城,把他们和其他人分开来,始终派有戍军防止鞑靼入侵。据说这道长城不是连续的,其间被一些山脉和山头隔断……”。[39]在这里,关于长城作为军事防御工程的作用,克路士的描述显然是准确的。
此外,中国土地的富饶、物产的丰富也令克路士赞叹不已。由于“国家人烟稠密,百姓众多”,人们又“极好吃喝、穿戴”,所以“中国是一个耕地差不多全部开垦出来的国家。”[40]中国人的主要粮食是大米,“在全国产量极丰,有很多一年两收或三收的大稻田”[41],除此之外,还有上好的麦子,很多豆类,大量的牛、羊,数不清的鸡、鸭、鹅,无数的猪,“猪肉是他们最爱吃的,他们把猪肉做成非常奇特的腌肉”。中国人也吃青蛙和狗肉,“蛙养在门口的大水盆中出卖,售卖的人要负责剥开。在极短时间内他们能剥一百只,他们是从背面剥,开个口子从那里把皮剥光。”[42]狗肉则像猪肉一样炖煮,然后切块出卖,头和耳朵则被摘下来。鱼类、水果和蔬菜的种类也很丰富,其中一种叫荔枝(Lechias)的水果给克路士留下了深刻印象,“这种水果大如圆李,稍大些,去皮后就是特殊的和稀罕的水果。没有人能吃个够,因为它使人老想再吃,尽管人们吃得不能再多了,它仍然不造成伤害。”[43]
对于中国人的长相,克路士认为“一般都不好看,小眼睛,扁脸扁鼻,无须,仅下巴上有几根毛”,虽然也有“很漂亮的面孔,匀称,大眼睛,浓须,尖鼻,但这些人很少,可能他们是古代中国人和各族通婚所传下来的混种。”[44]中国的男人“头发留得跟女人的一般长,刷理干净,每天梳好几次头,他们把头发在头顶系紧,拿一根细长银针穿过顶髻”,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对头发有一种迷信,因此他们把它留得长长的,以为他们可以靠它升天堂”。[45]而女人“一般都很白和端庄,有的鼻眼匀称”,“她们把头发梳得很好,向后理,在头顶上结扎,用一条宽带从根到顶恰当地束缚。缎带四周饰有珠玉和金铂。她们像葡萄牙妇女一样穿长裙,腰部样式相同。她们穿紧身上衣,长袖。她们通常比她们的男人使用更多的丝绸做衣服,但她们日常的服装是用白麻布制作。她们行礼和我们妇女相同,但她们一连行三次而且很匆匆。她们用朱砂和白粉美容。”[46]在这里,他还特别提到了中国妇女缠足的习惯,“她们从小就用布缠脚,因此脚长不大,这样做是因为中国人认为女人小鼻小脚才是窈窕淑女”。[47]而这一点同样也是马可·波罗没有注意到的一个重要细节。
在谈到中国人的饮食习惯时,克路士详细描述了在广州应邀参加一位富商举行的宴会的盛况,“各种菜肴都盛在精美瓷盘内,烹调精细,剁切整洁,样样都摆得整整齐齐,而尽管一套盘碟是放在另一套上,却都放得适当,以致上席桌的人无需动其中任何一套就可以吃他愿吃的。”[48]克路士把筷子称作“两根精巧的、涂金的棍子”,中国人用它们“夹在手指间作取食之用,他们像使夹子那样使用它,不用手指接触桌上的食物。确实哪怕他们吃一碗饭,他们也用这两根棍子,不会把饭粒掉下来”。[49]
克路士在书中还特别提到了中国人用茶待客的习惯,克路士把它形容为一种“用略带苦味的草调制而成的”,“红色的”、“药味很重”的“热水”,当有客人来访时,主人便会“向客人献上一种他们称为茶(cha)的热水,装在瓷杯里,放一个精致的盘上(有多少人便有多少杯)……他们常用它来招待所有受尊敬的人,不管是不是熟人……”[50]他可能不会想到,在不久之后,这种苦涩的“热水”竟然会成为风靡欧洲的饮料。
3.3.1.2 中国的行政区划、政治及司法制度
在《中国志》一书中,克路士用专章记录当时明朝的十三个省份的划分,并着重介绍了广东、福建和直隶等大省。“这个国家的人都说中国有十三省,每省有一个省城,那是面积大,人口多,而且有漂亮房屋的城市。”[51]直隶的省城是南京,“以前是皇帝的驻地,它的土地十分富庶,肥沃和美丽。皇帝把朝廷迁往北京,以便更利于对抗鞑靼人。”[52]北京是顺天府的都城,也是现在皇帝的驻地,“据说北京城大到一人骑马从早到晚都不能直穿过它(街道是笔直的,由一门通向另一门),这只是在城内,连郊区也都是很大的。”[53]
按照克路士的描述,“每省有五位最高的官,他们享有极大的个人权威和尊贵,不仅受到百姓,也受到其他老爷的礼敬”。依照官阶,他们依次为“都堂(Totom)”,负责全省大小事务;“布政使(Ponchassi)”,即赋税监督官,负责征收全省赋税;“按察使(Anchasi)”,即大法官,所有司法的事都归他管;“海道(Aitao)”,负责指挥士、船只、粮食和其他一切军事进攻的必备之事;“备倭都指挥(Luthissi)”,奉海道的命令指挥作战的军官。在这些官员之上,还有一位“钦差(Quinchais)”,但只是在“关系到国家或皇帝的重大事件和严重事态时才派遣他们”。此外,每年还有一位“察院(Cha’e)”,负责考察和选拔大小官员。[54]而各级官员均“按他们本人的才能和职务所需,各自接受固定的薪俸,因此他和他的家人什么都不少”,但也因他们“纵情冶乐,大吃大喝,所以他们一般没有从薪俸节余什么”。[55]
除了官员,还有很多没有被授予官衔的皇亲国戚,“按他们和皇帝关系的亲疏,他们被赐予配偶,奴仆,扈从和女人,组成他们的家庭。他们得到一笔足够他们活得很好的钱,养活他和他的妻子及他的所有家人”,这些人由于受过良好的教育,生活安逸,缺乏锻炼,所以“通常都十分肥胖”,但也“性情温和,殷勤而好交游,有头脑,有礼貌”。[56]为了防止他们造反,他们常常被禁止走出他们的府邸,“那些皇族自己的府邸大多十分宏伟和宽大,里面有大地盘和池塘、菜园和游乐场。因他们不能离开城,所需的一切消费用品就都在庄园内供给他们。”[57]国家用这样的手段来避免发生叛乱。
至于中国的皇帝,则“不和他国外的任何人通婚”,“为了保持它崇高威严的身份,从不外出”,“没有人能见到他,除太监外他不跟任何人交谈,如我们所说,他是通过太监去治理和统治他的国土的,因此太监都很好地学习律法”。[58]但皇帝在治国方面也是有手段和勤勉的,他可以通过各级官员每月的报告了解全国发生的事,同时,“有时派遣一些得信任的人乔装到中国各地去,观察他的官员怎样为他服务,是否有他们不让他知道的事情或变化,或者还有什么要上报的事”。[59]总之,在皇帝的悉心治理下,国家“管理得井井有条,多年来维持和平统一,没有外国侵略或夺走中国任何东西;反之,中国因它的独特政体使很多国家和民族臣服”。[60]
关于中国的司法制度,克路士虽然花费了大量篇幅描述了监狱的黑暗和酷刑的残忍,但他仍认为其有公正之处,因为审讯总是当着所有人的面公开进行,“这样做不会作弊,不会在审问中使诈,并且有文字结论”。[61]此外,中国人也不用起誓,“因为他们不敬重他们的神”,“然而他们多少尊重有资格的人的证明,据认为这些人不轻易说谎”。[62](https://www.daowen.com)
实际上,明朝的行政区划虽沿用了元代“行省制”的称呼,俗称“省”,但在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就已经废除了“行省制”,设置“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作为省一级的行政机构,分管地方民、刑、兵之权,可谓权责分明。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专务“道”,如粮储,兵备等等,这种程度较高的地方专业化分工是前代没有的。而司法监察机构则相对独立,由都察院、大理寺和刑部组成,合称“三法司”,其中刑部受内阁管辖,而大理寺和都察院却不受内阁统属,具有独立的司法权,直接听命于皇帝。这样的设置不仅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君主专制,而克路士的描述基本上是符合明代政治制度实际情况的。
3.3.1.3 城市经济、商贸活动
在明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活动日益频繁,出现了很多商业化的大城市,在这些城市中,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开始瓦解,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而克路士的记录恰恰从侧面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国城市的特色。
书中,克路士专用一章来描写广州城布局和建筑,但在开篇他就说“在雄伟的城池中,广州不及中国的很多城”[63],也就是说中国还有很多比广州更雄伟的城市,在这些城市中“从城门直到城墙上面的通道,都有用石头或结实砖头建筑的城楼,高大而结构精致,上有雉堞,十分壮观,给城市大增光辉和华贵”。[64]在许多大城市,“主要街道都广阔到可容十人或十五人并马而行,尽管两侧还有修盖良好的带遮顶的人行道,很多商人住在那里,售卖各色商品,也在这带遮顶的人行道下出售水果及别的东西。”[65]克路士甚至夸张地认为“沿街叫卖肉、鱼、蔬菜、水果及各种必需之物”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因为“各种必须物品都经过他们的家门,不必上市场去了”。[66]
在大城市中,“虽然有专门开设饭馆的街道”,但“城内所有街巷几乎都有饭馆。这些饭馆里有大量烹调的肉食。有很多烧煮的鹅鸡鸭,及大量做好的肉和鱼。我看见一家馆子门口挂着一整只烧猪,任人选择哪一部分,因为整只都清洁地做好。把做好的肉摆在门口,几乎吸引了过路的人。……当有人遇到外地来的或者好些天没有见面的熟人时,相互致敬,他马上问对方有没有用过饭,如果回答说没有,他便带他到一家馆,在那里私下吃喝,那有的是酒,比印度任何地方的都要好,那是搀了假的。如果回答说已用过饭了,他便带他上一家有酒和甲鱼的铺子,在那里饮酒,这类铺子也有很多,他就在那里待客人。”[67]读到这里,一幅数百年前中国百姓市井生活的画面宛若浮现在我们眼前。
城市中除了餐饮业,还有各种各样手艺高超的工匠,生活必需品供应十分充足。由于人口众多,所以“鞋子是消耗最多的商品,鞋匠就比其他行业的匠人要多”。[68]除此之外,还有“金匠、银匠、铜匠、铁匠和其他各行各业,既多又完备,各种的东西也十分丰富,应有尽有”,“每个商人在他的店门挂一块牌子写明他店内出售的货物。售卖草药的则在他们的店门挂上一串每种药物的标本。”[69]但是,克路士对中国的商人并没有好印象,“商人一般都是虚伪的,也是骗子,千方百计掩饰他们商品的缺点,借以欺哄买主。因他们长期干这种恶习,他们不以为耻。”[70]
此外,克路士还专门介绍了中国瓷器的制作原料和制作方法,“瓷器的原料是一种白色的和柔软的石头,有的是不那么细的红色;或者不如说那是一种硬粘土,经过很好的打磨,放入水槽(水槽也用砂石制成,有的用胶泥,十分干净),在水里搅拌后,上层的浆便制成细瓷,下面的制成粗瓷;渣滓制成最粗最贱的,供中国穷人使用。他们先用这种粘土制成瓷器,有如陶工之制作器皿;做好后放在太阳下晒干,干后他们随意上淡青色,据我们所见那是十分清淡的。这些图案干后再上釉,然后带釉烘烤。”[71]16世纪,中国的瓷器以其光洁温润的质感和清脆的敲击声征服了欧洲人的审美情趣,但由于数量极为稀少,所以往往被当成珍贵的礼物送给国王和贵族,而平民百姓几乎无法看到, 即使是当时进口中国瓷器最多的葡萄牙人,也说不清楚其原料成分和制作工艺。葡萄牙商人巴尔伯沙(Duarte Barbosa)认为中国瓷器是以贝壳制作的。意大利作家潘奇洛李(Guido Panciroli,1522~1599)也在其著作中认为瓷器的成分包括破碎的贝壳、蛋壳以及石膏。[72]还有人说是蚝壳,甚至有的说是腐坏很久的粪便做成的。而克路士这段根据目击者所述情况的详细记录,标志着欧洲人对中国瓷器认识上的一个飞跃。
城市经贸活动的繁荣,交通的发达便利必然是其先决条件,而明代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交通高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形成了覆盖全境的水路(包括内河和海运)和陆路交通网络,水陆两线又分别有干线、支线和间道之别,不管是密度还是道路质量较之前代都有显著改善。特别是永乐年间京杭大运河的疏浚成功,使河运空前兴盛,呈现出了水陆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盛况。而作为一个来自以“航海之国”著称的葡萄牙人,克路士对中国的航运和造船技术格外关注。“这个国家的运输都在内陆城镇,如我们所说,城市差不多都筑在河岸边。”[73]因为中国有大量的木材和铁,所以造船的成本并不高,“哪怕没有什么资财的人也容易制造一艘船”,再加上沿海海岸线漫长,内陆河道交错,“可以乘船直抵内地的尽头”[74],所以中国航运业之发达程度不亚于里斯本。在广州,“船只多到令人惊异,尤其叹为观止的是,几乎整年大量船只从不减少和缺乏,如果三十、四十或上百艘的船某天开走,那同样多的船必定再开进来。……而且,开走的船是满载而走,开来的船,是满载而来,都接受货物和携运货物。”[75]克路士还记录了当时中国人流行的一个说法以表明他们国家的伟大,那就是“中国皇帝能够用船从中国搭一座桥到马六甲”[76],克路士认为,这件事虽然不太可能,但用它来比喻中国船只之多却也不为过。
同时,他也注意到了一个问题,即中国的航运虽然发达,但只是用于国内贸易,并不注重开拓国外市场,“这些船运载大量布匹丝绸、粮食等商品及其他货物,有的进入内地,有的来自内地,但没有来自中国以外,也没有运往外面的。”[77]葡萄牙人输入的商品主要是胡椒和象牙,输出的则“不过是五、六艘运载丝绸和瓷器的加拉克[78]”,而这些进出口贸易的总量和国内贸易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克路士由此得出的结论:“中国本身的财富就能养活自己。”[79]
3.3.1.4 礼仪习俗、文化及宗教信仰
在克路士眼中,中国人是一个非常讲究礼节的民族。由于崇尚礼仪,所以中国人并不推崇武力,即使是在战争中更多的也是“运用策略和人数,而不是靠武力,尽管他们勇敢进攻”。[80]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士兵和军官,普通百姓禁止携带任何武器,“哪怕是一把刀子,都是非法的;所以两人争吵就进行斗殴和揪头发。”[81]普通人见面时一般礼节是“左手握紧,包在右手里,在胸前不断上下移动,表示他们彼此都包容在心里。随着手的移动,他们互致问候的话,而普通互致的词句是:‘食饭未晒’(chifa’mesa’o),犹言吃过饭没有,因为他们认为现世的一切好处都取决于吃饭。”[82]而有教养或长时间没见面的人之间特殊礼节则是“手臂弯曲,手指相互扣紧,他们弯腰说些很殷勤的话,各自极力伸手要对方起来,越是显贵,行这种礼的时间就越长。”而在宴请的酒桌上,中国人更是“除喝酒外没有别的礼节”了,“一个请另一个喝酒,各自极力伸手请对方喝”。[83]
除了讲究礼仪,中国人也是一个勤劳的民族,懒人在这个国家“受憎恶,人人讨厌,不劳动者不得食”,“所以人人都得自谋生路,个个都劳动求生”[84],因此,在中国一般没有施舍给穷人的习惯,“如果有穷人向葡萄牙人求施舍,葡人给了他,中国人必定要笑葡人,揶揄地问他:‘为什么你施舍给无赖子?让他自己去揾食。’”[85]在克路士看来,正因为这一点,使得教士和牧师在这里一般都遭人厌弃,不受尊敬,甚至受到虐待,因为他们都是“懒惰被遗弃的歹人”[86]。而腿瘸或眼瞎的残疾人在这个国家也能得到妥善的安排,一般会安排他们最近的亲属赡养他们,如果亲属不能尽赡养义务,或在当地没有亲属,则被送进皇帝的医院里,在那里,他们可以得到终生的赡养,“每月领一定数量的大米,靠这份米和靠他们在医院内养的一些鸡和猪,他们足以维持生活”[87],而这些资金都由国库支付。
克路士还注意到,在社会生活中,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女人“一般都关在家里,以至在整个广州城,除几个轻佻的家庭妇女和贱妇外,看不见一个女人。她们外出也不让人看见,因为她们坐密闭的轿子”。[88]男人们一般仅娶一妻,但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娶多个妻子,用克路士的话说:“那是他根据条件多少用钱从她父母那买来的”。[89]在谈到妓女可以被主子随意的蹂躏或出卖的生活时,克路士感慨道:“这个中国没有比奴役这些妇女更严重的奴役了。”[90]
书中还介绍了中国人在节日、喜庆和丧葬时的宴请和演出的情况。新年是中国人最重要的节日,在这一天,“街道和门口布置堂皇,他们主要极力修饰牌坊,给它挂上很多绸料及别的丝料,点上许多灯笼。演奏各种乐器,唱歌,同时准备了丰富的种种肉食,充足的酒水。”[91]生日也是中国人的重要节日,要“大会宾朋,大家都送主人礼物,以帮助他支付节日开销,以致当他们自己过生日时他们同样得到礼物;因为有这些帮助,他们做得十分铺张和排场”。[92]在这里,克路士不仅了解中国人过节时的风俗习惯,而且也深知中国人所崇尚的礼尚往来的交往之道。
谈到中国的教育和人才选拔,克路士认为中国是一个重视教育、尊重知识的国家。“人们因学识或武艺而备受尊敬;然而更多的是因学识。”[93]每隔三年,皇帝都会派遣察院和省里的官员一起,对学习良好的生员进行测试,“要他回答有关法律的问题;若他答对了,他们把他挑出来”,这些人会被授予学位并等候委派官职,“武职则按武功和战功选拔”。[94]对于中国的学校教育,克路士认为其并不完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中国人虽然懂得天体运行的知识,但在自然科学和哲学方面,“没有研究也没有学校,更没有私家学校,只有皇家的学习国法的学校”。[95]这种说法虽疏于片面,但却从另一侧面反映了明代教育的事实。明代初年的统治者就十分重视学校教育,先后下诏兴办国子监、府学、州学、县学、社学等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学校。对于在校生员也给予了优厚的待遇,如免费供应食宿、免其家庭的徭役等。在学校中所教授的内容却是以经世致用为本的儒家伦理文化知识。由程颐、程颢、朱熹等理学家修订的《五经四书大全》是各级学校的必读教材,科举考试也以此为标准,出题范围狭窄,所作之文只能代古人语气陈说经义,以此逐渐形成了机械死板的程式——“八股文”,成为了统治者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虽然也有一些武学、阴阳、医学的专科学校,但无论是规模还是影响都不及前者。
克路士也是这一时期首先注意到中国语言文字特点的第一个欧洲人。“中国人的书写没有字母,他们写的都是字,用字组成词,因此他们有大量的字,以一个字表示一件事物,以致只用一个字表示‘天’,另一个表示‘地’,另一个表示‘人’,以此类推。”[96]他曾要求一个在船上工作的中国人把所有字母的字写下来,却遭到了拒绝,因为这个中国人告诉他所有的字加起来超过了五千个,所以不能当场完成。令他更不解的是,中国各个地方和周边国家那么多民族的人虽然语言不通,但却文字相通。“为什么整个中国有很多方言,用语言彼此不能理解,在谈话中交趾支那人不懂中国人的话,日本人也不懂,但他们都可以通过文字相互理解。”[97]
在全书的最后部分,克路士用专章介绍了中国人的宗教信仰。作为传教士,他从基督教的立场出发,在全面考察了中国宗教情况后,他认为:“这支民族没有关于上帝的认识,也没有在他们当中发现有这种认识的形迹,这表明他们确实没有去思考自然事物,更缺乏对自然哲学的研究。”[98]在他看来,中国人之所以没有认识到上帝,是因为他们没有研究自然哲学的传统。中国人“崇拜太阳,月亮和星星及他们制作的不值一顾的偶像”[99],此外,中国人还热衷于占卜和许愿,“他们要问卦时,他们先跟他们的神讲话,拿话讨他好,许愿求他给好卦,保佑他们一路平安或事业成功。”[100]不过,他也认为这个国家的人有很好资质皈依基督教,因为“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怎么尊敬他们的神和教士”;另一个理由是“他们很喜欢听真理的教导”;除此之外,他们并不像印度人那样挑食物,“在各种肉食中最喜欢猪肉,所以几乎不可能成为摩尔人”。[101]虽然如此,但要想在中国传播基督教仍然面临两大障碍:一是“他们绝不容许国内出现新奇事物”;二是“中国的百姓都惧怕老爷,没有老爷的许可,无人敢信基督教”,而唯一想要成功的办法就是“用葡萄牙国王名义派遣一个正式使团携带厚礼去见中国皇帝,教士附随大使取得进入该国的许可文件,表明他们不是军事人员,同时表明我们的信仰对他的统治和政府没有偏见,反而有助于让所有百姓服从他,遵守他的法纪”。[102]正因为无法做到这一点,才迫使克路士离开了中国,不过,他精辟的分析和独到的见地却为其后继者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