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性法规汇编(2018)》简介
《山西省地方性法规汇编(2018)》这本书是由.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创作的,《山西省地方性法规汇编(2018)》共有254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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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人员名单
主 任 赵建平 蔡汾湘 副 主 任 阎默彧 王晓明 成 斌 委 员 门世宾 段宝燕 王 彪 叶晋明 史国昌 赵文华 孙志强 何剑利 曾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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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1979年12月设立以来,在中共山西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制定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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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山西省地方性法规汇编2018》是一部由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辑的地方性法规汇编。为了尊重其在颁布时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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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 录 编委会人员名单 说 明 编辑说明 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实施 第三章 政府推进 第四章 学校指导 第五章 社会参与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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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https://www.daowen.com) (2018年5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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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家庭教育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高家庭成员素养,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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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庭实施
第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关爱,传承良好家风,共同培养健康的家庭文化,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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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府推进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有关单位或者组织落实家庭教育发展规划,发展家庭教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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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学校指导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成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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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社会参与
第二十八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引导职工、村(居)民重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为职工、村(居)民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 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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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或者因实施家庭暴力等不当家庭教育方式,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由相关单位或者组织予以批评教育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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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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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的决定
(2018年8月2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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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1998年7月24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8月2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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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的决定
(https://www.daowen.com) (2018年8月2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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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
(2015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8月2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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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
(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https://www.daowen.com) 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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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平遥古城保护范围内居住、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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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平遥古城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保护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省、市、县人民政府编制或者修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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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传承与利用
第二十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研究、解决古城传承利用方面的重大问题,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发展项目库,统筹开发古城历史文化资源。 第二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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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报告本条例执行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七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古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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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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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8年12月3日起施行。(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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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https://www.daowen.com)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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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作出修改
1.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者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发展和改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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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作出修改
1.将第九条修改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市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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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作出修改
1.在第十一条第一款中的“教育园区”之后增加“各类园区”。 2.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依法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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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修改
1.将第九条第三款修改为:“汾河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本行政区域内汾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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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作出修改
1.将第八条修改为:“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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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作出修改
1.将第十一条第一项修改为:“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 2.将第十五条第四项修改为:“通过暗管、渗井、渗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