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 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及单位附属绿地。

(二)城市绿化设施,包括亭、廊、花架、喷泉、假山、石桌、石凳、护栏、围墙、园路、雕塑、雕刻及其他景观建筑。(https://www.daowen.com)

(三)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四)绿化季节,本市绿化季节为每年的3月份至4月份、10月份至11月份。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