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宋初期

一、北宋初期

此时国家初定,经济复苏。“饶州府浮梁县西兴乡景德镇,水土宜陶。镇设自宋景德中,因名。置监镇,奉御董造,饶州窑自此始。”[77](图1-107)景德镇窑成功烧制了青白瓷,此时期的青白瓷尚属于草创阶段,带有草创时期的鲜明特征。但也不乏精品之作,由于所产青白瓷“土白壤而埴质薄腻,色滋润……其器尤光致貌美”[78],故在北宋初年在该地设置御窑,生产青白瓷,但景德镇窑烧制技术仍然不如汝窑、定窑。从税收与销量记录来看,“宋初,景德镇商税收只占饶州商税二至三成”[79]。除个别窑兼烧少量黑瓷外,所有窑场都专烧青白瓷,青白瓷的产品多见简单的生活日用品,如碗(图1-108)、盘、壶之类。装烧方法扬弃了五代的器物重合叠烧法,而将器物单个置于匣钵内“仰烧”,由于装烧方法的改变,其废品率较五代显著减少。由于对窑内烧制气氛掌握不够成熟,致使这一期的制品釉色白里略带青灰或淡黄,釉色不纯。窑址范围也比较狭窄,较有代表性的有黄泥头、湘湖、白虎湾、湖田等窑。

早在北宋初年,景德镇青白瓷的生产就达到一定规模,并且成了御用贡品。在太宗淳化元年(公元990年)以前,国家库藏中设有“瓷器库”,《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二之三七载:“瓷器库,在建隆坊,掌受明、越、饶州、定州、青州白瓷器及漆器以给用。”[80]以后景德镇还不断给京师进贡瓷器,以供官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