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陶人款
2025年09月26日
二、陶人款
陶人款又称“人名款”(图3-78),是指在陶瓷器上所署的陶工、作坊主、收藏者、督陶官等的姓氏或姓名。早在商、周时,特别是战国、秦、汉时期的陶器上已经出现,此后,陶人款屡见不鲜,例如三国吴青瓷虎子上的“赤乌十四年会稽上虞师袁宜作”、唐长沙窑瓷器上的“郑家小口天下第一”、宋代磁州窑瓷枕上的“张家造”、宋耀州窑青瓷上的“赵家”、宋临汝窑青瓷上的“吴”等[16]。
宋代景德镇窑制瓷业繁荣,规模庞大,窑主众多,作坊林立,为了区分各自的产品,在器底刻印款识铭文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尤其南宋时期,随着海外贸易的兴旺,香料大量流入国内,景德镇窑出现了专门的制盒作坊。目前出土的实物标本大约有13家,盒的底部往往印有“□家合子记”五字,已发现11种之多,计有“许家合子记”“段家合子记”“蔡家合子记”“吴家合子记”“张家合子记”“陈家合子记”等,另外还有“汪”“蓝”“朱”“徐”“程”诸姓。
图3-78 刻字“于华”碗底
宋代茶文化盛行,由此景德镇窑的青白瓷执壶为大宗产品,基于上述同样原因,作坊主在壶柄或印或刻作坊名号或者工匠名字,目前所见的有如“李十哥口小四玄壶”“李土寿削瓶”(图3-79)等。
为了在繁荣的陶瓷市场中有立锥之地,各作坊主除了精进技术,还在器物上刻印陶人款,这么做一是为了区别于其他作坊产品,二是起到广告宣传的作用,其作用与现代商标相似,这是宋代陶瓷行业间商品经济竞争的一种表现,也表达了宋代作坊主对其产品质量充满自信。
图3-79 柄戳印“李土寿削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