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用时捣碎”该怎么办
中医门诊实录1
“朱医生,请问你一下,我这张药方的‘火麻仁’右上角打印的是什么字?”病人问。
“是‘用时捣碎’。”我说,“不过我没有特别嘱咐的,可以不用捣碎。”
“啊?但是药方上印着需要捣碎呀?不捣碎会影响药物疗效吗?”病人不安地问。
“你这一味药区别不大。”我肯定地说。
中医门诊实录2
“朱医生,请问你能不能不要再开‘酸枣仁’了?我每次用榔头敲也敲不碎,我还没开始煮药就已经累趴下了!”病人苦恼地说。
“哦,酸枣仁你可以不用捣碎,你没有合适的工具不易捣碎,如果效果不佳我建议可以用粉碎机打成粉末后煎煮。”我说。
“啊?朱医生,为什么你不早说呀,我都敲榔头敲了1个月了!”病人有点不满了。
最近总有病人问我中药煎煮前是否需要捣碎的问题,看来我要和大家解释一下“用时捣碎”了。
中医开方书写有很多传统已经被现代化的电脑取代了,所以造成很多传统的概念被混淆了。同时,因为中医现在真的演变成“医”和“药”分家了,所以医生只管开药,药房只管发药,各自有各自的监管部门和规矩,因此造成医生开具药方时没有书写“用时捣碎”,而药单上打印着“用时捣碎”的问题。
传统手写药方的时候在每味药的右上角会写上炮制和煎煮要求,比如“炙”“炒”“先”“后”“包”“煅”“各”“>”等,我解释一下以上标识的意思。
“炙”是指炮制方法,指将饮片加入液体辅料后加热炒制,常见的辅料有蜂蜜、酒、醋等。因为目前都习惯把炙写在药名前而不是写在右上角,故而如果看到“炙甘草”,其实就是蜂蜜炒制过的甘草,它的药性与“甘草”是不同的。炙法可用来缓和药性、增强药性、改变药性,并无定式,而是根据病情灵活运用,因为在旧时,坐堂医生开方后就到边上的药柜抓药,药工根据医生的要求当场炮制药品,所以才会留下中药右上角的“备注”。
所以这里提醒一下有“某度搜索”习惯的病人,不要自己写一张四不像的药方来门诊找医生开方,其实您连自己开的药需要“炙”“生”“焦”都没搞清,谈何疗效呢?
“炒”指将饮片置入锅中加热翻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上海地区的“炒白术”和“炒白芍”是用蜜麸炒的。
“先”指先煎,指此药物在与其他药物一起煎煮前,需要单独先煎煮20分钟。现在电脑输入后,常写在药品的右上角,写作“先煎”。
“后”指后下,指此药不需要煎煮20分钟,只需要煎煮很短的时间。至于这个时间是多久,我常常是嘱咐病人只需要煮“1分钟”的,而打印在医院塑料袋上的中药煎煮要求都是写“5分钟”,病人记住后下“1分钟”足够了。
“包”指包煎,即用纱布包裹住药物煎煮,因为有些药物有细小的绒毛会刺激咽喉造成服药不适,如枇杷叶。或者有些药物太过轻细不宜撒入锅中煎煮,如青黛。
“煅”是指将质地坚硬的矿物质或贝壳类药物采用高温煅烧,使之松脆,有效成分易于煎出,如煅牡蛎、煅龙骨等。
“各”并不是指炮制方法,“各”是简写,一般是将两味经常一起使用的药材合并书写,节省书写字数用的,如“炒谷麦芽各9克”的意思就是“炒谷芽9克、炒麦芽9克”。
“>”指打碎,就是把药物打碎后再交给病人,应该就是现在的“用时捣碎”,在早些时候称为“随用随打”,意思是临到用时打碎。这里有一个问题,捣碎到底是病人的工作还是药房的工作?我提出个人的意见,我认为让病人做这一类工作是不合适的,一来病人缺乏专业知识,二来病人也没有合适的工具。药厂还是应该考虑到病人的实际需求来具体操作,而不是简单地将事情推给病人。
此外,我还要讨论一下“用时捣碎”的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规定,有70种左右的药材需要“用时捣碎”,其中大部分是种子类的药材,因为种子外壳坚硬,药物有效成分不容易析出,所以要“用时捣碎”帮助药物能充分煎煮析出。不过因为《药典》版本更新多次,有些药物在旧的版本中需要“用时捣碎”,而在最新版中却没有捣碎的炮制要求,比如上文中的“火麻仁”在最新的2015版《药典》中就没有需要“用时捣碎”的要求,但到了2018版的《上海市炮制规范要求》中又规定要“用时捣碎”。
再比如,根据规定“苦杏仁”是需要“用时捣碎”的,但是实际上苦杏仁的质地偏软,也无坚硬的外壳,所以是否真的需要捣碎是可以探讨的。而且在《伤寒论》中记载含有苦杏仁的药方中,煎煮要求都没有提到需要捣碎,我的观点仅供大家参考。
中医小知识总结
根据相关规定,一些特定的药品需要“用时捣碎”,但考虑到一部分病人年龄比较大或者客观条件不允许,我给出折中的方案:最好能用时捣碎,实在不方便操作的,也可以不用捣碎。如果药品一定需要捣碎,我都会单独嘱咐病人。
临方炮制是中医用药的关键环节。所谓临方炮制就是根据医生具体开方的要求来炮制药品,同一味药物姜炙、酒炙、醋炙、盐水炙,功效各不相同,可惜目前临床运用的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