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律论的创建和影响
魏晋以后,文学内容愈来愈空虚贫乏,形式却更讲求修饰了。这种倾向在理论界也有充分的反映。南朝文人对形式的追求集中在声律、对偶、用事〔运用典故和成语〕三个方面。声律的运用尤占重要的地位。
汉末声韵之学已经发达,作品中已有声律调谐的篇章。陆机等人对此曾作初步的研究。齐武帝永明年间,竟陵王萧子良在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集合了许多僧人和学者,研究诵读佛经的新调子,从而对我国语音的特点有了清楚的认识,分出了平、上、去、入四种声调。他们把这种学说应用到文学上,创立了声律论。当时如周颙、王融、沈约等人都有专门的著作,只是都已失传,而由沈约(字休文,谥隐侯,441—513)提出的四声八病之说,则流传了下来。所谓八病,即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傍纽、正纽。关于它们的具体内容,由于沈约原文已佚,后代异说很多,唐时旅华日僧遍照金刚所著的《文镜秘府论》中的记载,可能比较接近原意。他释“平头”为“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同声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声”。其他的“病”与此相仿,一般都很烦琐,因而建立之时即已遭到很多批评。沈约强调的是平声与上、去、入三声间隔运用,使语音在错综变化之中具有和谐动听的音乐感,这些地方则还是有它一定的参考价值。他在《宋书·谢灵运传论》中说:
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可能指平声〕羽〔可能指仄声〕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可能指清音〕,则后须切响〔可能指浊音〕。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
自此之后,文人写作诗赋,可以自觉地运用声调规律,因而写作上出现了新的局面。他们以两句或四句为单位,上下之间平仄互押,这就为律体的形成铺平了道路。他们还针对中国方块汉字的特点,组成工整的对偶,而在上下文句之中,穿插进成语和典故。因为南朝文人大都脱离现实,常在书本中讨生活,他们也尽有闲暇钻研技巧,在作品的形式上下功夫,以此掩饰内容方面的不足。
南朝文人钻研语言文字的成果,对它的特点的掌握,声律、对偶、用事的使用,可以下列列表1中的例句说明之。
表1 徐陵《玉台新咏序》中表现韵律、对偶、用事之例句
从这些句子来看,声律很熨帖 (1) ,对偶很工整。“石黛”用来画眉,见《楚辞·大招》;“燕脂”用来饰面,见崔豹《古今注》。隔句用典也很协调。文学形式发展至此,已经具备了形成新体的条件,因为在此四字之后再加上一个字,也就形成了近体诗;再加上两个字,也就成了四六文句。因此,齐梁之时古体五言诗逐渐演变而成律诗,魏晋骈文逐渐演变而成四六体,大赋、俳赋也慢慢地演变成了律赋。这些文体后代文人普遍采用,唐代文学即以近体诗和骈文著称。
处在这样一段前后交替时期,文坛上自然会出现各种不同的倾向,有的守旧,有的趋新,有的则倾向于折衷。现将在此潮流中涌现出来的三大流派列表说明,见下表2。
表2 齐梁时期文坛三大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