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统主张文质并重

三、 萧统主张文质并重

萧衍的长子,萧纲的长兄,世称昭明太子的萧统(字德施,501—531),持论居两派之间。他既不像裴子野等人那样排斥形式技巧方面的新成果,也不像萧纲等人那样摒弃思想方面的历史传统。《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说:“夫文典则累野,丽亦伤浮,能丽而不浮、典而不野,文质彬彬,有君子之致,吾尝欲为之,但恨未逮耳。”足以表明他的折中立场。

萧统还曾招致一批文人,编纂《文选》三十卷。这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文学总集,选录了自先秦至梁代各种重要文体的代表作品。萧统在《文选序》中阐明了选录的标准,表明了对文学特点的看法。

他发挥了葛洪的论点,认为文学的形式和技巧是不断发展的。

若夫椎轮为大辂之始,大辂宁有椎轮之质?增冰为积水所成,积水曾微增冰之凛。何哉?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随时变改,难可详悉。

既然一切东西都在“踵事增华”“变本加厉”,文学创作也就应该吸收形式技巧上的一切新成果;但“丽亦伤浮”,如能“丽”而不“浮”,才合他们的心意。因此,《文选》之中可也没有采择浮艳的作品。

根据这种认识,他又排斥经、子、辞、史羼入文学。萧统提出的理由是:经乃“孝敬之准式,人伦之师友”,不能随意“芟夷”“剪截”,只能全然割爱;子“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性质上有区别,应当另置他处;言辞“概见坟籍,旁出子史”,太嫌繁博,“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也不能取;史书“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但他对史书中的某些部分却另有看法:

若其赞、论之综缉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

这是因为史书中的赞、论、序、述大都发表了个人的见解,运用的材料经过深刻的构思,所讲的道理用华美的文辞表达,在萧统看来,也就和文学作品差不多了。古代史家确是把赞、论等部分当作文章来做的,例如范晔自称《后汉书》中的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含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此书行,故应有赏音者”(《宋书·范晔传》)。虽然自许太过,但却不能否认它是很好的散文作品。

《文选序》中论述文体的一段,则又发挥了正统的文艺观点,由此可知他对儒家经典也不是截然排斥的。在他看来,经典起着“准式”“师友”的作用,这就意味着后代文士仍然应该向它学习,才能保证思想内容方面的完善。只有在这基础上再吸收形式技巧的新成果,才能做到“典而不野”。这里表现出了他和裴子野、萧子显等人理论上的区别。

萧统较明确地把文学和学术论文作了区分,比之前代更能认清文学的特点,这种认识奠基在南朝文人对形式技巧的探讨上。《文选》之中选录了很多辞藻华美的文章,为此后代文人学习前代作品时都要经过阅读《文选》的阶段,杜甫在《宗武生日》诗中就曾告诫儿子要“熟精《文选》理”,宋代并有“《文选》烂,秀才半”的谚语,说明此书对后代文学影响至巨,因而在学习骈文的人中,还有所谓“选体”之称。但在当时和后代也有那么一批骈文作者,片面追求声律、对偶、用事的工致,则又把文学导入了过分讲求形式的错误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