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櫆讲求神气音节

二、 刘大櫆讲求神气音节

刘大櫆(1698—1779)字才甫,号海峰。曾事方苞为师,姚鼐则从他受学。他在仕途上很不得意,声名逊于方、姚,然而却是桐城派理论演变中承前启后的重要人物。方宗诚《桐城文录序》曰:“海峰先生之文,以品藻音节为宗。虽尝受法于望溪,而能变化以自成一体。义理不如望溪之深厚,而藻采过之。”也就点明了刘大櫆的贡献和作用。

他的理论主张发表在《论文偶记》一文中。

刘大櫆说:“文人者,大匠也;神气、音节者,匠人之能事也;义理、书卷、经济者,匠人之材料也。”这种看法就和方苞的主张大不相同了。义理只是写作中的一种“材料”,而不是决定文章高下的主要因素。“义理、书卷、经济者,行文之实,若行文自另是一事”,因为“作文本以明义理,适世用。而明义理,适世用,必有待于文人之能事”。可见写作上的表达问题倒是具有决定成败的关键性作用。因此,他把精力集中在钻研行文之“法”上。因为“古人文字最不可攀处,只是文法高妙”,“至专以理为主者,则犹未尽其妙也”。这里又对方苞的“义法”之说委婉地作了否定。

刘大櫆还说:“古人文章,可告人者惟法耳。”他在这方面的心得,总结在下面一段话中。

神气者,文章最精处也;音节者,文之稍粗处也;字句者,文之最粗处也。然论文而至于字句,则文之能事尽矣。

“神者,文家之宝”,它“只是气之精处”。二者有着主从的关系。“神者气之主,气者神之用”“气随神转,神浑则气灏,神运则气逸,神伟则气高,神深则气静,故神为气之主”。神指精神,它是形成作家个人风格的灵魂,气指体现于文章中的气势。文章表现出种种不同的气势,体现出作家各不相同的风格特征。

神气是抽象的东西,它要通过具体的音节和文字而表现出来。因为语言的气势反映了作者独特的个性和在一个时候的感受。作家若要表达某一种特定的思想感情,就会通过某一种气势的语言来表达,而语言的气势又表现为一定的音节,音节的抑扬顿挫构成了语言的气势。文字是音节的符号,它通过各种不同的句式,从蕴藏丰富的词汇宝库中采择最能符合音节上需要的词汇,组织成文。“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这就是由文之最精(神气)→文之稍粗(音节)→文之最粗(文字)的由内到外的发表过程。

刘大櫆把古文家的奥妙拆穿了。“神气”都是字句上的功夫,所以他们注意增减字数和调谐平仄,还注意运用虚字和讲求起承转接。为了揣摩古文音节,他们讲求朗读,说是这样才能把古文的“神气音节”都控制于“我喉吻间”。这方面的经验,刘大櫆又合起来说:“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

这种学习和写作的方法,近于细枝末节。文章之妙,首先要有充实的内容,形式技巧毕竟只是为了表达内容服务的。刘大櫆等人着重在形式技巧上下功夫,掩盖其内容的贫乏,只能侈谈什么神气音节之妙。这是评价桐城派古文理论时必须注意到的一点。但是刘大櫆的学说也有它的可取之处,那就是把古文理论具体化了。前人论文侈谈神气,往往流于抽象而难以掌握,刘大櫆把玄妙的理论落实在可以具体掌握的音节字句上,初学者以此为阶梯,而又不以此自限,进窥创作的妙境,也不能说全无是处。大匠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但若规矩都难于掌握,那离巧字更觉迷惘;如能掌握规矩而进窥于巧,则毕竟对学者有所裨益。

韩愈《答李翊书》曰:“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短长与音之高下者皆宜。”这种意见对于刘大櫆的学说有直接的影响,只是经过刘大櫆的阐发,体系更严密,论断更明晰了。这也说明,“神气音节”并不是桐城派的独创,前人对此已经有所体会。元代程端礼《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讨论句读时说:“凡议论体自然读〔逗〕多句少。凡叙事体自然句多读〔逗〕少(意未尽者,或为读亦可)。”因为读〔逗〕多句少,读时感到欲止而不可住,这就显出文章中的所谓气势来了。桐城派的意见大约也是从这些地方揣摩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