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词话》

三、 《人间词话》

王国维在三十多岁时写下了这部作品,探讨文学艺术中的许多重要问题,开始建成有体系的学说,内容超出了只讨论一种文体的一般词话的范围。

除宋代外,词学最盛的朝代,就要数到清代了。清初兴起了浙派,以清虚为尚,宗奉姜夔、张炎,其后流为空虚浮滑;常州词派继起,标榜寄托,宗奉王沂孙等人,其后流为迷离恍惚;与王国维同时的王鹏运、朱孝臧等人,重视技巧声律,提倡吴文英的词风,则又流为晦涩蹇碍。在王国维看来,这些流派成就都不高,因为他们没有抓住文学创作的核心问题。因此,他在《人间词话》中首先提出了“境界”之说:

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

“境界”一词,见于佛经。如《俱舍论颂疏》中就提到人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具有六识的功能,能够感知色、声、香、味、触、法六境。前五境指具体的感受,后一境是抽象的领会,然而佛家认为“实相之理为妙智游履之所,故称为境”。也就是说认识“实相之理”也能形成境界,说明境界原来就是基于个人感受而产生的。王国维在谈论境界时也着重在个人外在的与内在的感受。

王国维有时又称境界为“意境”。这个概念也不是首先由他提出的。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刘勰等人就讨论过有关“意”与“境”谐的问题。其后自唐代至晚清,一直有人进行探讨。王国维在阐述自己的学说时,虽然没有说明继承了前代的哪些东西,但他的境界说与王夫之等人有关意境的理论有着很多相近的地方,只是王国维又融贯进了很多西洋的美学思想,从而作出了新的发展。他在署名山阴樊志厚的《人间词乙稿序》中说:

文学之事,其内足以摅己,而外足以感人者,意与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与境浑,其次或以境胜,或以意胜。苟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学。

作品之中包含着“意”“境”两项要素,这是任何作品都有的。“境”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文学形象,这是容易理解的,因为形象化的文学作品无不呈现出具体的“境”。但王国维又郑重指出:“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这里特别揭示“境界”中的感情要素,则是着重论证了抒情诗中的形象问题。王国维针对我国古代文学中抒情诗特别发达的这一重要现象,提出了“境界”这一概念,探讨抒情诗中作者本人主观因素的这一方面,借以全面地探讨文学中的形象问题。

他在论证文学特点时强调了一个“真”字。也就是说:景物要“真”,感情要“真”。“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诗词皆然。”这是他反对南宋词、提倡北宋词的主要依据。一般说来,南宋词追求形式技巧,而于性情之真上有所欠缺,清代各词派反而重视南宋之作,也就引起了王国维的反对了。

王国维在论证作家的写作态度时,把这区别为“主观”与“客观”两种。他举李煜为例,说:“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这种主张“童心”的意见,或许与我国古代的文学理论有关,但西洋也尽多这方面的学说。叔本华就认为天才就是赤子。《人间词话》中曾云:“尼采谓:‘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这里也在说明李煜性情之真,可见这些地方还曾受到尼采等人的影响。

王国维对各种文体的分类,主要依据自亚里士多德起的西洋分类法。由此可知其本意是在说明:叙事的文学〔叙事诗、史诗、戏曲等〕作者应该阅世深,即对社会人生要有深刻的体验和观察;抒情的文学〔《离骚》、诗、词等〕作者应该阅世浅,这样才能保持“赤子之心”。从王国维对文学上这两大类作品的不同要求来看,有其合理的地方,但也应该指出,生活在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人而要保持赤子之心,是不可能的。李后主在写作上所以成功,正因后期生活起了巨大的变化,经历了亡国之痛,才能产生血泪之作。这是一种与儿童的啼饥号寒无法比拟的深沉之思,是他“阅世愈深”之后出现的深切感受。因此,就以李煜为例而言,这种意见也是站不住脚的。“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的说法,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王国维把“境界”分为“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这与“主观诗人”与“客观诗人”似有关系,实则不同,因为这里是从“物”“我”之间的关系着眼的。《人间词话》中说: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这种说法容易产生误解。照常理来说,世上不可能有什么“无我之境”,因为客观事物反映到作品中时,必然经过作者的观察,融合了他的思想感情,然后再用文学形象反映出来。因此世上不可能有什么“无我”的作品。实则王国维的学说之中包含着这方面的论证。他曾说过:“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就是为了说明作品中的景物形象无不染上了作者个人的感情色彩。

所谓“无我之境”与“有我之境”,应该联系康德和叔本华的学说中有关审美静观的理论来作考察。王国维曾说:“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优美”“宏壮”这一对概念,属于西洋美学中的重要范畴,王国维在其他许多文章中也使用过,可以由此探索这种学说的真实用意。

他在《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一文中曾用比较的方法介绍过这两种不同的情况。“今有一物,令人忘利害之关系而玩之而不厌者,谓之曰优美之感情。若其物直接不利于吾人之意志,而意志为之破裂,唯由知识冥想其理念〔一译观念〕者,谓之曰壮美之感情”。诗人欣赏外物,物我之间不存在什么利害关系,因此自观察到写作,一直保持着“静”观的态度,这时他摆脱了生活之欲,犹如客观存在之一“物”,“以物观物”,犹如辛弃疾在《贺新郎》一词中所说的:“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物我之间达到了妙合无垠的状态,这就出现了“无我之境”,此“境”于“静”中得之,反映于作品中的是“优美的感情”。物我之间存在着利害的关系,引起诗人七情六欲的波动,生活的意志也为之破裂,于是他努力挣脱这一客体和意志之间的种种关系,智力发挥它独立的作用,对前此的激动情绪作宁静的观照,将之反映于作品中,这就是“壮美的感情”。《文学小言》中说:“激烈之情感,亦得为直观之对象,文学之材料。”而这样的文学作品也就呈示为“有我之境”,此境乃“由动之静时得之”。《红楼梦评论》中说:壮美之情“其快乐存于使人忘物我之关系,则固与优美无以异也”。这种理论追求的是审美静观时主体和客体融合为一,作品呈现出和谐的古雅之美。

这种学说中的主体,是那个在审美静观中完全客观化了的“我”,因此这种意境的理论和我国古代传统的感物起兴说有很大的不同,后者总是强调情随物迁过程中境的首要作用。比较起来,王氏的学说就是一种纯艺术观了。但是这种学说也有它合理的内核,它要求诗人“胸中洞然无物”,超脱于小我,反对“庆赏爵禄”“非誉巧拙”以及一切个人之私,从而否定“ 的文学”“文绣的文学”“模仿的文学”;这样才能做到“观物也深”,“体物也切”。它对自然美的发现和艺术塑造作了很深的发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这就为后代研究文学理论的人提供了思想资料。

从创作过程来说,作家必须经过观察和表达这样一些阶段,这些地方也会出现很多不同的情况。在观察问题上,王国维把“境界”分为“常人之景”和“诗人之景”;在表达问题上,他又作出了“写境”与“造境”之分。

《人间词话》中说:“境界有二:有诗人之境界,有常人之境界。诗人之境界,惟诗人能感之而能写之……若夫悲欢离合、羁旅行役之感,常人皆能感之,而惟诗人能写之。”这里强调“诗人之境界”,作为对诗人的要求说,有其合理的地方,因为作家确是应该培养超乎寻常的艺术敏感,能在纷纭复杂的生活现象中汲取具有典型意义的境界,这样才能打动读者,使作品具有永久的生命。但他为了强调作家的可贵,又说“一切境界,无不为诗人设。世无诗人,即无此种境界”。因为只有诗人才具有充分的客观性,能把“天下情景”或“激烈的感情”凝结为优美或壮美的境界。这就说明上述观点仍然是从审美静观的学说中生发出来的。

《人间词话》中说:

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

“写实”诗人的特点在于客观地反映现实,“理想”诗人的特点在于主观地构拟境界。这里作家表现出来的两种不同的创作态度,也就是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两种不同的创作方法的问题。他又说:

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

这里是在从学理上探讨“理想”与“写实”两派之间的同异。理想派虚构的境界尽管不是生活中常见的或实有的,但性格或情节的发展等要素却必须符合生活的真实和法则,否则这样的作品就是无法理解的了。写实派创作的作品,根据的是客观存在着的生动现实,但客观事物变动不居,而且处在难以穷尽的各种交错关系之中,作家截取中间一个片断进行创作,必然为某种理想所支配,所以作家虽是“写实家,亦理想家也”。王国维在区别文学中的这两大流派时,能够把握住它们的特征,而且分析到了两者之间的交错渗透的关系,说明世上没有纯粹的写实家和理想家,见解是精辟的。但他说到作家创作时“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是说作家要对客观现实进行生动的直观,让那些“写境”的作品超脱于利害关系和时空限制之外,这样也就呈现出一种“理想”的境地。由此可见,这种理论的基础仍然是从康德、叔本华等人的学说中发展而来的。

王国维从作家的创作态度着眼提出了另一组与此有关的新问题。

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此外有一段文字可以与此并读。“诗人必有轻视外物之意,故能以奴仆命风月;又必有重视外物之意,故能与花鸟共忧乐”。因为作家具有“轻视外物”和“重视外物”的两种态度,于是形成了“能出”与“能入”两种不同的修养。作家能够“轻视外物”,所以能够驱使外物,而不为外物所局限;这样他才能保持冷静的观照,达到“出乎其外”的修养高度。作家又必须“重视外物”,将感情倾注到外物中去,达到“故能写之”的高度成就。这些理论,仍然是从他的基本文艺观点发展出来的,但这里含有深入生活、又要超越于生活的内核,仍能给人很多启发。这是很有哲理意味的一种文学理论。

王国维在写作技巧方面也有很多精辟的见解。他说:“‘红杏枝头春意闹’,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着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这里讨论的是我国诗文理论中的炼字问题。诗人一般都很重视在动词和形容词上进行推敲,如何使诗词中的形象更为具体生动,王国维则用“境界”说来解释传统的“炼”字。上属词中的“闹”“弄”二字,可以显出“景物”之“真”,也反映了作者感情之“真”,这里把作者对外界事物的真切感受完美地表达出来了。王国维把这种“境界全出”的作品称之为“不隔”;反之,作品于“景物”“感情”之“真”上有所欠缺,也就被称为“隔”了。他用很多具体例句说明过“隔”与“不隔”的问题。总的说来,要求作家在观察外物时,有“真”的感受,而在表达时,又有“真”的抒写。反映在作品中,也就是有“真景物、真感情”的“境界全出”的作品。如果作家性情不真,语多浮词,当然会有“隔”的缺陷。在用词造句时喜用代字,如周邦彦以“桂华”代月光,也就影响到形象的鲜明具体,这就显得“隔”了。《人间词话》中还说:“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之篇,不使隶事之句,不用粉饰之字,则于此道已过半矣。”说明他也反对隶事。但他在这些地方并不采取绝对排除的态度,因为他也说过:“‘西风吹渭水,落日满长安’,美成以之入词,白仁甫以之入曲,此借古人之境界为我之境界者也。然非自有境界,古人亦不为我用。”可见作家若能情意深长,大气磅礴,那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把典故和现成的诗词警句纳入自己的境界中去,但这或许只能算是特殊的变例了。

总结上言,可知王国维在写作《人间词话》时,虽然受着唯心主义世界观的限制,在理论中灌输进了很多错误的观点,在表达上留下了很多艰涩费解的地方;但从总的方面来说,他以“境界”说为核心,紧紧抓住抒情诗中的形象问题展开讨论,阐明了文学上的很多基本原理,分析是细致的,把文学理论的研究工作推进了一大步。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从文学理论的发展来说,王国维的这些著作可以看作由旧入新的一座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