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立论原则
《文心雕龙》的前五篇,说明全书立论原则,其间又可分成两组:《原道》《征圣》《宗经》系正面立论,发挥儒家正统的文艺观点,并加入了自己的看法;《正纬》讨论辅经而行的纬书,《辨骚》讨论与经齐名的《楚辞》,意在区别同异,有选择地从中汲取创作上的养料。
自荀子起,原道等说已经初步建立,扬雄续作论述,理论已较详备,刘勰更著专文加以论证,构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三篇文章的要点是在申述“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原道》)。刘勰根据《易·系辞》中的学说,从宇宙形成的道理谈起,认为“道”转化成两仪〔阴、阳〕、三才〔天、地、人〕乃至万物,也就并生出华美的“文”,这种过程都是自然的体现,“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人“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这里刘勰特别提出“自然”一词,目的在于反对人为的雕琢文风。
人是万物之灵,尤其是那些生知睿哲的圣人,更能“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原道》),写出精理秀彩兼备的作品。经过“夫子删述”后,古书的精华更显出光彩。五经成了后代一切文体的源头,后人必须依此写作。
故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宗经》)
刘勰还对五经的写作特点作了具体分析,推崇备至。要说五经的表现已经尽善尽美,当然是很牵强的,但他悬此“六义”作为最高准则,则自有其用意在。书中常用这些标准衡量他要否定的作品,因而“六义”之说又是批判浮靡文风的理论武器。
刘勰很强调“文”的社会价值,《征圣》篇中分述“政化贵文”“事迹贵文”“修身贵文”的道理,《原道》篇中提出文“与天地并生”,《序志》篇中说是文“实经典枝条”,刘勰的各项学说都拿儒家的教义作为根本原则,而又灌注进了时代与个人的要求。这些学说之中有维护正统的地方,但也起了反对刘宋以来的不良文风的作用。
这里还涉及继承与创新的问题。刘勰主张“通变”之说。
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其久,通则不乏。趋时必果,乘机无怯。望今制奇,参古定法。(《通变·赞》)
他认识到:文学是在不断演变着的,只有顺应时代潮流,大胆创新,才能取得发展。但如一味趋新而不注意继承,则又会产生流弊。《风骨》篇中说:“若骨采未圆,风辞未练,而跨略旧规,驰骛新作,虽获巧意,危败亦多。”因此刘勰强调“通”而求“变”,要在“参古定法”的前提下“望今制奇”,即在继承古代文化传统的前提下讲求创新发展。这对继承古代经典固有强调过分之处,可也不是什么复古主义。
刘勰的著述态度也比较客观,他说:
及其品列成文,有同乎旧谈者,非雷同也,势自不可异也;有异乎前论者,非苟异也,理自不可同也。同之与异,不屑古今;擘肌分理,唯务折衷。(《序志》)
所谓“折衷”,就是分析同一事物矛盾着的两端,较其得失,然后取其所长,弃其所短,融合成一种较全面的理论。处在当时文学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他既反对守旧派的一味继承,而是强调采择形式技巧上的新成就;也反对趋新派的一味雕琢,而是强调师法儒家经典的长处,保证内容方面的完善。所谓“斟酌乎质文之间,而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通变》)这种方法时而带有保守或调和的缺点,但有时也能克服两派的弊端而呈现出灵活的辩证态度。
《正纬》《辨骚》两篇的写作,体现了上述原则。他把经、纬二者作了比较,证明纬书“乖道谬典,亦已甚矣”。但它“无益经典而有助文章”,可以有批判地加以采择。他把《诗》《骚》二者也作了比较,从汉代的研究成果出发,作了更为细致的分析,提出《楚辞》之中同于风雅者有四事,即“典诰之体”“规讽之旨”“比兴之义”“忠怨之辞”;异乎经典者有四事,即“诡异之辞”“谲怪之谈”“狷狭之志”“荒淫之意”。从四异来说,因其杂有战国“夸诞”之风,故贬之为“雅颂之博徒”;从四同来说,因其远承三代典诰之体,故褒之为“词赋之英杰”。他对《楚辞》的艺术特点已有较清楚的认识,可在正统思想的支配下却也作出了一些不正确的评价。
根据“通变”原则,刘勰提出了如下的处理意见:
若能凭轼以倚雅颂,悬辔以驭楚篇,酌奇而不失其贞 (2) ,玩华而不坠其实,则顾盼可以驱辞力,咳唾可以穷文致,亦不复乞灵于长卿,假宠于子渊矣。(《辨骚》)
屈原曾经“自铸伟辞”,故有“奇”与“华”的特点,只是这些新创之中还有不合经典常规的地方,在“贞”〔正〕与“实”上有所欠缺。理想的方案是:首先应该掌握雅、颂的精神,然后学习《楚辞》的文采,要使奇特的新创不流于诡奇,华美的文辞不流于浮靡;注意奇、贞〔正〕结合,华、实结合,将《诗经》与《楚辞》的优点熔于一炉,这样也就得出了两结合的光辉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