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菇菌生产及产品被污染的防范措施
1.严格挑选和处理好培养料
(1)一定要选用新鲜、干燥、无霉变的原料做培养料。
(2)尽量避免使用施过剧毒农药的农作物下脚料。
(3)最好不要使用单一成分的培养料,多采用较少污染的多成分的混合料。
(4)各种原料使用前都要在阳光下进行暴晒,借紫外线杀灭原料中携带的部分病菌和虫卵。
(5)大力开发和使用污染较少的“菌草”,如芒萁、类芦、斑茅、芦苇、五节芒等做培养料。
2.在防治菇菌病虫害时,严格控制使用高毒农药
菇菌在栽培过程中,防病治虫时,施用的药物一定要严格选用高效低毒的农药,在出菇时绝对不要施任何药物。杀虫剂可选用乐果、敌百虫、杀灭菊酯和生物性杀虫剂青白菌、白僵菌及植物性杀虫剂除虫菊等,还可选用驱避剂樟脑丸和避虫油及诱杀剂糖醋液等。熏蒸剂可用磷化铝取代甲醛。杀菌剂以选用代森铵、稻瘟净、井冈霉素及植物杀菌素大蒜素等。这些药物对病虫均有较好的防治作用,而对环境和食用菌几乎无污染。
3.产品加工时使用的护色、保鲜、防腐剂尽量选用无毒的化学药剂
我国已开发和采用抗坏血酸(即维生素C)和维生素E及氯化钠(即食盐)等进行护色处理,并收到理想效果,其制品色淡味鲜,对人体有益无害。有条件的最好采用辐射保鲜,可杀灭菌体内外微生物和昆虫及破坏或降低酶活性,不留下任何有害残留物。
为确保安全,现将有关保鲜防腐剂的限定用量列出,见表5-2。
表5-2 几种菇菌产品保鲜防腐剂限定用量
4.产品加工时要严格选料和严守操作规程
(1)采用鲜菇作原料的食品,原料必须绝对新鲜,并要严格剔除有病虫害的和腐烂变质的菇体;采收前10天左右,不得施用农药等化学药物,以防残毒危害人体。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乙肝、肺炎、支气管炎、皮炎等病患者,一律不得从事食用菌等产品加工操作。
(3)要做到快采、快装、快运、快加工,严格防止松懈拖拉现象发生,以防鲜菇腐败变质。
(4)在加工过程中,对消毒、灭菌、排气密封、加汤调味等工序,要严格按清洁、卫生、定量、定温、定时等规定办,切不可偷工减料,以免消毒灭菌不彻底或排气密封不严等而导致产品被污染和变质。
5.在产品的贮存、运输及销售中,要严防污染变质
(1)加工的产品,不论是干品还是盐渍品及罐制品,均要密封包装,防止受潮或漏气而引起腐烂。
(2)贮存处要清洁卫生、干燥通风,并不得与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和易散发异味、臭气的物品混放,以防污染产品。
(3)在运输过程中,如路程较远、温度较高时,一定要用冷藏车(船)装运,有条件的可采用空运。用车船运输时,要定时添加一定量的冰块等降温物质,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高温而引起腐败变质。
(4)出售时,产品要置干燥、干净、空气流通的货架(柜)上,防止在货架期污染变质。并要严格按保质期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得继续销售,以免损害消费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