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迁徙与台网共生逻辑缺失
2019年2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较2017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全年新增网民5 653万。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6%,全年新增手机网民6 433万,移动互联网主导地位强化,受众互联网数字化生存趋势正在悄悄地改变传统产业生态。
其中,网络剧作为互联网数字技术变革与电视剧产业融合的产物,其融资渠道和剧集消化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电视台的不足。与此同时,网络平台搭建的电视剧搜索引擎、内容推送、题材筛选分类、付费点击、弹幕互动机制正在逐渐推动电视剧产业的生产制作、融投资、商业盈利模式与播放平台向互联网转变。值得注意的是,近十年的时间,网络自制剧数量从2008年仅仅5部发展到目前年均300部左右,呈现爆炸性增长趋势,网络剧播放量也同比大幅度提升。电视剧产业在媒介融合背景下先后经历了从台网联动、先网后台再到网络独播模式的转变,网络自制剧的进击速度不容小觑。而且从收看终端选择情况来看,超过70%的电视观众会选择跨屏观看的模式,虽然仍有43.6%的观众会优先选择电视,但是在碎片化观看和场景、时间、内容选择自由便捷的便利环境下,以电视为首要观看终端的受众占比在下降,观众在需求多样化的基础上渐趋灵活地选择收视平台。由此可见,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设备正悄然地推动电视剧产业平台迁徙,传统电视和互联网的融合趋势还在继续(见图1.20、图1.21和表1.2)。

图1.20 2008—2018年网络剧产量和播放量走势图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图1.21 中国网民跨屏观看电视节目的终端选择分布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2016年中国电视台转型报告》
表1.2 中国网民跨屏观看电视节目的原因分布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2016年中国电视台转型报告》
但是,“互联网是一个无限性的平台,在这样无限的传播平台上,传统媒体与机构打造自己影响力的方式,却是传统的方式——即用有限市场的逻辑和空间的概念去搏无限的互联网”,[14]在网络剧和传统电视剧融合互动过程中也存在同样的症候。首先,在受众群体特征分布中,网络剧受众偏年轻化,喜好言情、玄幻、警匪等类型的网络剧,而传统电视观众多为中老年龄层,观众需求定位本身存在着较大差距。其次,以BAT为主,IP为导向的生产与投资方式对电视剧的内容取向有一定的限制,大量网络生产的电视剧无法反哺电视台,电视台制作的电视剧缺乏网感,2015到2016年这两年间网络反哺电视台的剧集仅为17部,网络点击量和评分较高的《法医秦明》《白夜追凶》《余罪》等因剧情尺度和题材原因只能进行单向传播,传统电视剧与互联网的关系更多处于平台寄生阶段。再次,台网之间恶性竞争问题突出,对于优质内容和IP版权的争夺导致电视剧演员、剧集制作成本持续高涨,其中2017年有8部电视剧制作成本超过3亿元,电视剧资本市场乱象丛生,台网各自为政。总而言之,由于平台自身局限和资本、政策环境的差异,网络剧和传统电视剧在题材类型、制作流程、播出模式以及商业渠道上尚未达到融合共生的状态,而电视剧产业未来也需要更深入地把握台网各自的媒介技术特点、市场规律和平台逻辑,完成从平台寄生向媒体融合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