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类型与电视产业脱节

一、电视剧类型与电视产业脱节

类型的概念存在于整个文艺研究领域。电视剧作为当代最重要的艺术样式之一,经过长期的演变和进化,在制作者与观众之间形成了某种共识——不同电视剧类型拥有其他类型所不具备的类型特征。类型承载了制作主体与观众主体共通的审美经验和社会实践。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期,社会的改革与开放促进了经济层面的蓬勃发展,也带动了文化领域的繁荣进步。伴随着相关产业市场化的进程,国家电影电视制度也由此不断调整和创新,各级电视台在类型的制作和选择上有了更大的自由度,民营影视制作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我国电视剧年产量节节攀高,逐步成为电视剧生产大国和播出大国,呈现一片繁荣的景象。同时,在对外交流的过程中,中国的电视剧制作深受国外影视产业的影响,丰富了自身剧作的类型,并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电视剧作品:如戏说历史题材电视剧《还珠格格》《花木兰》《绝代双骄》《上错花轿嫁对郎》《康熙王朝》《康熙微服私访记》等;校园青春剧《十八岁的花季》《红苹果乐园》《星梦缘》等;都市言情剧《将爱情进行到底》《永不瞑目》《粉红女郎》等;抗战剧《亮剑》《狼毒花》《我的团长我的团》等。以上内容多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和记录新时代下普罗大众的都市情感体验为主,顺应了大众文化的潮流,也逐步深化了电视剧的类型表达,其类型由隐性的存在状态逐步过渡到显性的发展状态。但在发展过程中,电视剧类型生产逐渐模式化,大量剧作在叙事情节、人物塑造、主题传达上存在高度雷同的痕迹。如果说新时期与新世纪的电视剧在传统电视台高度垄断的“统治”下,与尚处于发展初期的影视产业协调同步发展的话,那么在进入“互联+”时代后,这种优势正在逐渐消退。

“类型电影首先是艺术和工业重合发展的现象,是自发的工业机制和创作的互动现象”。[1]类型化所表征的“工业美学”,就目前传统电视台生产与投拍的电视剧而言,主要以古装历史剧、现实题材剧、IP改编的玄幻剧等类型为主,在看似广阔的电视剧题材格局中,仍然被传统“爱情”“古装玄幻”等叙事元素所裹挟。无论是《甄嬛传》《武媚娘传奇》《延禧攻略》《如懿传》沿袭下来的“大女主”宫斗套路,还是《古剑奇谭》《择天记》《花千骨》《诛仙》等霸屏的玄幻“抠图”风,都反映出电视剧集中扎堆的类型生产惯性。可以发现,在爆款电视剧集之后,往往出现跟风创作的现象,呈现出高度的同质化和内卷趋势。“现象级”作品似乎没有成为预想中的创新引擎,电视剧的“精品化”“高质量”似乎陷入了某些盲目抄袭和模仿的漩涡之中。

就类型的本质和外延而言,其本身与产业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电视剧类型所显现的“工业美学”风格,以反映消费社会的种种症候而成为日常生活的视觉镜像。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让电视产业不再仅依赖于传统电视剧的封闭式生产,更多地转向门槛低、政策监管力度小的视频网站自制剧。传统电视剧在受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一剧四星”“一剧两星”的管制,和一系列如2017年颁布的“强化重点时期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管理调控,提前审查、重播重审,原则上不得编排娱乐性较强、题材内容较敏感的电视剧”禁令后,各电视台内部竞争更加激烈,电视剧制作公司纷纷进入视频网站,电视资源的获取率骤减,类型和题材的选择上处于首鼠两端的窘境。这意味着在“互联网+”背景下,传统电视剧滞后的类型化生产意识在网络产业布局中失去了核心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