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机舞者的差异
肢体差异。舞者的身体对外界环境或生活阅历的感知和体验为舞蹈创作提供了动力。舞蹈的编排与创作是艺术家主体与客观社会或自然界之间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对浩瀚的生活素材进行的能动选择[17]。人工智能可以通过“分析”或根据音乐完成编舞,但本质上与人类对音乐的分析完全不同。人工智能使用神经网络提取音乐和动作的特征,计算其匹配度并基于常见编舞规则来合成舞蹈动作,依靠编舞师和人工智能专家合作开发系统,或者利用AI编舞系统寻找灵感;舞者也可以借助系统进行舞蹈动作的改编和创新,形成拥有自己个人风格的单曲舞蹈。也就是说人工智能的“分析”是一种数据分析,它所看到的并不是事物本身,而是关于事物的数据、程序、编码等内容。
主观状态。舞蹈家的身体状态和心理状态影响着舞蹈创作的过程。舞蹈家在进行舞蹈的编排时,整个身体都会进入到一种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状态。在创作过程中,舞蹈家的喜怒哀乐都会影响到创作,舞蹈编排也是一种实践活动,而实践活动本质就是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就是舞蹈家通过艺术创作把自己的思想、情感、志趣、愿望等通过舞蹈表现出来[18]。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仅是数据的整合、模型的筛选等的计算和推理过程。AI编舞师根据音乐自动生成的舞蹈,连贯程度跟算法有着极大关系。一段音乐中的舞蹈动作既要符合音乐的节奏,又要与之前的动作相连贯,使人看起来顺畅不突兀。所以模型一方面要不断输入当前音乐并提取特征,另一方面要不断将之前已经生成的动作输入进而提取动作特征,再将这两种特征通过模型做融合,最后输出人体姿态的相关信息,就能不断产生新的舞蹈。在具体操作时还需要很多细节来保证良好的效果,例如,每次预测30帧动作,不能像大多数方法只预测1帧,尽量早地让音乐特征和先前的舞蹈动作相融合,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如果能再加上一个高质量的数据集,就能让模型学到足够的舞蹈音乐匹配规律,以达到更好的效果。对于人工智能来说,它们并不清楚自己创作的舞蹈的动作为何物,在它们看来只不过是冷冰冰的符号而已,与人类舞蹈家有生命的身体不同,影响着人工智能艺术创作的是它数据库的大小及学习能力的强弱[19]。
对外界的反馈。舞蹈家在进行舞蹈创作的过程中,也在改造着包括身体在内的整个自己。对于人工智能来说,反复多次的自动舞蹈生成只会增加它对于舞蹈创作的经验积累,而这些积累是作为一种数据和符号保存在人工智能的储存器之中。这就与人类本身的舞蹈编排截然不同。
叙述故事。优秀的人类舞蹈能够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通过与舞蹈契合的配乐、旁白、舞蹈演员的肢体动作、表情等来叙事,甚至没有音乐,光凭舞蹈演员的动作和表情观众也能感受到他的情绪。随着舞蹈演员将自己的全部身心代入跳舞的过程中后,能够与观众产生情感上的“同形同构”,将自己所要表达的内容完全传递给观众。人类舞者表达的情绪多种多样:悲伤、欢快、犹豫、羞涩、不舍等,配乐多变,依据舞种的不同和情绪的变化等因素可以对配乐进行剪辑,使音乐与舞蹈动作完美契合。而机器人舞蹈却很难做到这一点,人类跳舞是为了抒发自己的情感,而机器人没有情感,人工智能没有情感,因此,人工智能舞蹈发展到现在鲜有能够完成叙事的作品,其配乐也是以欢快、炫酷为主。
【注释】
[1]谭力勤:《奇点艺术:未来艺术在科技奇点冲击下的蜕变》,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年版,第100页。
[2]“6.1算法作曲的弦外之音”由陈泉宇撰写,陈泉宇,昆明理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艺术学理论研究生。
[3]景宇阳:《基于乐谱识别的深度学习算法作曲系统》,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20年,第33页。
[4]《新媒体让音乐更贴近生活》,https://www.163.com/fashion/article/9KQII17E00264MK3_all.html,访问时间:2022年9月30日。
[5]刘洁:《“无人的音乐”——从编码器到人工智能作曲的主体异位》,《天津社会科学》2022年第2期。
[6]谭力勤:《奇点艺术:未来艺术在科技奇点冲击下的蜕变》,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年版,第106页。
[7]李忠东:《人工智能:续写贝多芬〈第十交响曲〉》,《科学24小时》2022年第5期。
[8]邓开发、战冰、邬春学等:《人工智能与艺术设计》,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9]陈世哲:《浅谈人工智能技术在音乐创作中的应用》,《音乐探索》2020年第1期。
[10]周莉、邓阳:《人工智能作曲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探究》,《艺术探索》2018年第5期。
[11]“6.2与机器共舞”由李婕撰写。李婕,昆明理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学研究生。
[12]张红丽:《基于人工智能的机器人舞蹈动作自动生成研究》,《自动化技术与应用》2022年第4期。
[13]刘晓军、于云华、马西聘:《基于舞蹈机器人的创新教育研究》,《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21年第19期。
[14]健恩:《波士顿动力机器人如何“成精”?深扒跑酷王Atlas六年进化》,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9696878375681476,访问时间:2022年9月22日。
[15]杨越明:《多媒体平台·虚拟人·数字舞蹈》,《舞蹈》2010年第10期。
[16]杨越明:《多媒体平台·虚拟人·数字舞蹈》,《舞蹈》2010年第1期。
[17]隆荫培、徐尔冲:《舞蹈艺术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年版,第36页。
[18]彭吉象:《艺术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8页。
[19]张新科:《艺术、身体与人工智能》,《中国文化报》2019年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