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工智能技术与影视创作融合的特点

(5)人工智能技术与影视创作融合的特点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推动人类社会迎来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技术语境下的影视创作正在悄然变革,反思当前影视创作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的特点,对回答人工智能时代的影视创作中人如何存在这一问题至关重要。

对人的替代由技术范畴向脑力范畴过渡。影视艺术的发展离不开技术支持,借助高超的技术手段可以创造出新颖、奇异的艺术效果,同样也离不开人的脑力参与。人的智能控制下的人工智能技术在影视创作领域的运用,在诸多方面都表现出智能技术具有超越人类的潜力,很大程度实现了技术对人的替代,且这种替代正在由技术范畴向脑力范畴过渡。从当前发展水平来看,人工智能技术与影视创作的融合,不再局限于借助人工智能超高的科技水平帮助我们制作更加精美的影视画面,完善影视作品特效增强视觉冲击力、真实感,丰富影视作品的呈现方式。伴随人工智能技术越来越智能、越来越完善,影视创作中诸如智能小说与剧本写作、剧本评估、音乐创作、后期剪辑等依靠人脑才能完成的工作,也开始出现人工智能的身影。

人工智能语言缺乏多元思维和情感。人类的思维是多元的,除了逻辑思维之外,还有形象思维、直觉思维、顿悟等[90]。人工智能归根结底是以人的智慧为基础而诞生的,机器学习与人类学习更存在着实质差别,从已有的实践中我们看到了人工智能技术在影视小说写作与评估、剧本创作与评估方面表现出惊人的速度优势,也看到了人工智能语言在多元思维和情感传达上的硬伤。正如前文所提到的人工智能原创小说、剧本等,都是在学习了大量经典作品后创作出来的,但这种机器学习方式学到的不过是一些基本的字母与字母、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以及简单的叙事规则罢了,无法像人类那样调动多元的思维方式去写故事,更不能用机械的机器语言去传递丰富且细腻的情感。对观众来说,一部影视作品能打动人的必定是作品讲述的故事和传递的情感,而非作品的形式。人工智能想要达到甚至超越人类这种多元思维模式和传递细腻情感的水平,或许只能是天方夜谭。

人工智能审美难以媲美人的审美。所谓审美是人对事物形象、情感、感觉的理解,包含主观和客观、理性和感性、感知和评判。影视创作是人进行艺术创作的过程,必然要有创作者的审美参与。一方面认知水平、生活环境、审美情趣的层次决定了人的审美能力的高低;另一方面审美更多的是对事物主观、感性的一种感知状态,而当前的人工智能尚不具备自主认知、选择偏好和感知的能力。如前文所述Benjamin在为影片的角色命名时,只能机械地命名为H、H2和C,毫无美感可谈。故而,无论是在弱人工智能技术阶段,还是在未来的强人工智能或超人工智能阶段,人工智能的审美都无法媲美人类的审美。

人工智能存在失控风险。还值得注意的是,研究人员在发展人工智能时,毫无疑问都会默认人工智能会按人类的理想趋势发展,会习惯性地认为人工智能会无条件地服务人类,忽略了“一旦机器的智慧超过人的智慧,它们就会自己设计下一代机器。到那时我们不仅要烦恼人类获得永生后的意义问题,更要担心人类将来可能会从这个循环中被淘汰”的失控风险[91]。倘若人工智能的这一风险变成现实并自主运用到影视创作中,由它创作出来的影视作品是否能被人们接受,又或者人在被动接受后会产生怎样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