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太岗寺遗址的发掘,使我们对湖熟文化遗址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由于发掘面积有限,仅能作初步的探讨。
太岗寺遗址位于傍河的椭圆形台地上,堆积可分两层,属于同一文化不同时期的堆积。太岗寺遗址发现的遗物和遗迹,说明当时人们以石器为主要生产工具,器形以锛、斧、镞为多,并有复合工具。陶器以夹砂粗陶为主,又以红砂陶为多,其次为泥质陶、黑皮陶、印纹陶、釉陶等,且多为手制。骨器、蚌器是用吃剩下来的牛、羊、猪、鹿、鱼骨和蚌壳等做成。铜器发现数量不少,上下层都有,说明当时人们已掌握冶铜技术。出土的卜甲,说明了当时人们的信仰。
大量的螺蛳壳堆积,以及不少的骨、蚌器,反映了渔猎生活还相当发达。发现的烧土遗迹均不完整,推测可能是一些烧土居住面的残迹。
从以上特征看来,太岗寺是一个兼有农业与渔猎采集经济的文化遗址,而渔猎经济当时还占相当重要的地位。出土的人骨架,很多是身首异处,也有捆缚的痕迹,可能已是奴隶社会——阶级社会的萌芽。
总的看来,太岗寺遗址具备了《试论湖熟文化》一文中所论及“湖熟文化的面貌”的各特点〔6〕,因此是一个典型的湖熟文化遗址。
对于这一遗址,我们还提出一些初步看法:
(一)关于遗址的地理环境和文化层堆积
太岗寺遗址东、南、西三面都有小山环绕,四面为水田;北面距长江不远,地处平原,并有小河从遗址旁边流过,介于湖熟文化遗址地理环境类型的第一种和第三种之间。〔7〕与它地理环境相同的营盘山、墩子山遗址也是如此,因此,可以将湖熟文化地理环境类型的第三种补充为:“四周或三面是大小山岗,形成中部低洼的小型盆地或平原,沿山岗不远,分布着遗址。遗址四周为圩田、小溪、河流或池塘……”这样似乎就比较全面了。
就我们过去所发掘的湖熟文化的台形土墩遗址而言,如南京锁金村、北阴阳营、安怀村等,有的整个台形土墩都是文化层的堆积,也有的大部分是文化层的堆积所成,故土墩愈到中心,文化层愈厚。但太岗寺遗址就T1—T3看来,文化层的厚薄和上墩的高低恰成反比,土墩愈到中心部分文化层愈薄。我们可以说,湖熟文化台形遗址有的是由文化层堆积所成,有的是在原有自然所成的土墩上堆积了文化层。但是土墩的高低,并不全是文化层的厚薄所致。

图十 骨钩针(1/2)

图十一 骨钻孔器

图十二 卜骨(T4:103,1/3)

图十三 蚌器
1.双孔刀(1/2) 2.镰(4/5)

图十四 铜镞

图十五 铜刀
(二)关于遗址的人骨架和墓葬
江苏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墓葬的并不多,到目前为止,只有连云港市二涧村,邳县刘林,新沂花厅村,南京北阴阳营、锁金村,苏州越城等处。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墓葬区与居住区一般分开;墓葬集中在一起,有随葬品;有的墓葬成片掩埋,有的墓葬各有墓圹。但是太岗寺遗址除1个墓葬以外,其余的都不能算墓葬,没有埋葬的边缘,没有随葬品;大多数又肢骨不全,且又多系20岁以下的人骨。这个现象在江苏的遗址中算是第一次发现,值得引起我们注意。发现的9具人骨架中的6具,都有头、肢不全的现象,很可能是杀身之后掩埋的。根据其余3具完整的骨架和M2、M4,脚肢骨交叉在一起的现象,我们怀疑可能是捆缚了双足后再埋的。所以,这九具人骨架的分布没有规则,上、下层散置;不少身首异处,大多数有捆缚的痕迹。是否在湖熟文化时期的社会已经进入阶级社会——奴隶社会的初期?如果这个推论成立的话,这些人架给我们研究湖熟文化社会性质,提供了可靠的资料。
(三)关于遗址的文化内涵和与其他文化的关系
太岗寺遗址具有湖熟文化遗址的各项共同特点,上述是它文化内涵的基本和主要方面。但其本身也具有一些特点:
1.太岗寺遗址在下层出土的黑皮磨光陶器,几乎全部是“良渚式”黑陶,有平底器与圈足器等,非常接近于太湖地区所出土的黑陶器,和浙江一些良渚文化的黑陶也非常相像。甚至有一些红砂陶器也和良渚文化——浙江吴兴钱山漾出土的一模一样。这些湖熟文化陶器,却和殷末周初铜器式样与春秋战国时陶器式样不相同。
2.太岗寺遗址下层的墓葬形式和随葬品种类,与北阴阳营第四层文化的墓葬非常相像。而北阴阳营第四层是属于青莲岗文化的。但太岗寺的墓葬完全与它的上、下层同属于湖熟文化。
3.太岗寺遗址几何印纹陶的分布很特别,硬陶与软陶大部分都在上层,下层几乎没有印纹软陶。但是釉陶又自下而上都有发现。
以上情况说明太岗寺遗址与青莲岗文化和良渚文化的关系是很密切的。但是,后两种文化的时间是不是全都早于湖熟文化,它们与湖熟文化究竟谁影响谁还值得进一步探讨。同时对于北阴阳营的两种文化,“在时间上可能有个相当长的距离,而两层的人不一定属于一个部落”的推断,确也值得再作为一个问题提出。
至于印纹陶的分布,也许太岗寺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不能作为普遍的规律。但如果以后还继续发现,则要打破“湖熟文化台形遗址,下层普遍存在着泥质几何印纹软陶,上层普遍存在着夹砂质几何印纹硬陶”的说法了。
最后,由于太岗寺遗址文化层堆积之厚,发现了釉陶和青铜器,大量的石、蚌、骨器等原始的工具与渔猎经济的遗物以及人骨架的分布和杀身、捆缚的痕迹,我们认为“湖熟文化的年代,上限可至殷商末期甚至更早些,其前期发达年代当西周初叶,这时在江南地区还是铜石并用时代;下限则可至战国时期,这时早已进入铜器时代了”〔8〕。具体地说,“上限可能距今四千年到三千多年,下限可能距今二千七八百年前直至距今二千四五百年前……可能开始产生奴隶制了”〔9〕等推论,还是正确的。
执笔者:罗宗真
原载《考古》1962年第3期
【注释】
〔1〕尹焕章、张正祥:《宁镇山脉及秦淮河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普查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第1期,第18页。
〔2〕“大山寺在牛首山西,见《江宁县志》。今西善桥之东田陇间有方墩,大可数十亩……其上有古寺俗呼曰太岗寺……盖大山而讹为太岗也。”载(清)甘熙:《白下锁言》卷二,第19页。
〔3〕经中国科学院地质古生物研究所余汶同志鉴定为:淡水动物腹足类中华圆田螺(Gpangopaludina cathayensis),今存。
〔4〕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博物馆:《浙江新石器时代文物图录》图版十一,浙江人民出版社,1958年。
〔5〕经中国科学院地质古生物研究所顾知微先生鉴定为:波状准珠蚌(Lamprotula Centi-qua undulata Odhner),今已绝迹,以往仅见于华北,定为三门峡组标准化石。现见于江南,当是新发现。池蝶蚌式三角帆蚌(Hyriopsis of Sehlegeli Maet),今存。帆蚌属未定种(Hyriopsis sp.),今存。
〔6〕曾昭燏、尹焕章:《试论湖熟文化》,《考古学报》1959年第4期。
〔7〕同[6]。
〔8〕同[6]。
〔9〕《江苏历史可推到五千年以前》,《人民日报》,196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