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文化遗存
(一)遗迹
共发现房址1座、灰坑2座。
1.房址 1座(编号为Fl)。位于遗址北部的第一台地上,占T0728、T0727、T0726、T0627、T0626的全部或局部。方向180°。开口于第5层下,打破第6层。房址平面形状呈瓠形,南北长12.75、东西宽4—7.75米,面积60多平方米(图四)。F1的堆积可分3层。第①层为红烧土层,厚0.3—0.5米。烧土面上有的印有凹陷的苇、竹、棍等梗筋的痕迹,推测为F1的倒塌废弃堆积。从烧土被火烧烤的剧烈程度看,F1是毁于一场遽然的火灾。第②层为黄褐土,厚0.15—0.2米。较平整细腻,为居住面,其上没有明显的夯打痕迹。柱洞、灶坑、火塘均出现在该层层表。在居住面上发现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器,计石斧2件、锛4件、刀1件,夹砂陶盉3件、罐、钵、器盖各1件及纺轮2件。第③层为灰黄褐土,较细腻,纯净,厚0.3—0.4米。为房址居住面下的垫土。

图四 F1平、剖面图
1、2.石斧 3、4、9、15.石锛 5、7、8.陶盉 6.陶罐 10、12.陶纺轮 11.陶钵 13.陶器盖 14.石刀 D1—D27.柱洞

图五 F1梁架结构复原平面示意图
房址周边有一圈柱洞,其中D5—D15为外壁柱,直径0.3—0.5、深0.15—0.36米。有的底部垫有石块并残留有碳化柱体。D4、D16—D18为门道柱,直径0.36—0.4、深0.15米,共同构成门棚(图五)。D19、D3为外间与门棚之间的门柱。D1、D2为房址中间的中心柱,起支撑中心横梁的作用。其中D1直径0.65、深0.3米。D26、D27为D1的耳柱(图六)。两中心柱底部垫有石块、烧土和陶片。房址中部呈弧形排列的D20、D2、D21、D14又将房址分成内外间。内间有弧形火塘1座,宽0.3—0.75、长1.55米,内含烧土屑、木炭灰、碎陶片等。内间西北部的D22—D24、D1、D25等柱洞又围成一小型储藏间(图七)。外间有一大型的灶坑,呈瓢形,由椭圆形火膛和长条形火道组成。火膛为弧壁圜底,直径1.05—1.83、深0.5米;火道为斜坡状,长1.32、宽0.38米。灶坑内的填土为黑灰土,内含较多的石块、红烧土、陶片、兽骨等遗物。其中陶片多为腰沿釜残片、器鋬等。

图六 F1梁架结构复原立面剖视示意图
2.灰坑 2座。以H1为例介绍如下。
H1位于T2413中部,伸入西壁。开口于第5层下,打破第6层。平面形状呈椭圆形,弧壁,圜底。距地表0.75、直径1.44—2.76、深0.8米(图八)。坑内堆积为灰黑土,较疏松,夹杂有大量的红烧土颗粒,当属房屋建筑的废弃之物。出有夹砂厚胎红陶片,可辨器形有釜等。
(二)遗物
所出遗物可分陶器和石器两类,其中以陶器为主。
1. 石器 12件。质地有灰岩、页岩和砂岩,器类有斧、锛、刀等。

图七 F1内部空间分隔平面示意图

图八 H1平、剖面图

图九 新石器文化遗存石器
1、2、7.斧(F1①:1、2,T0526⑤:1) 3、4、11.B型锛(F1①:15、3,T0728⑤:14) 5、9、10.C型锛(F1①:4,T0728⑥:16,T0728⑤:13) 6、12.A型锛(F1①:9,T0728⑥:15) 8.刀(F1①:14)(12为7/10,余约1/3)
斧 3件。磨制,长条状,纵截面为梯形。F1①:1,灰岩。双面刃,正锋。长10.4、宽6.4厘米(图九:1)。F1①:2,灰岩,刃部已残。残长10、宽4.8厘米(图九:2)。T0526⑤:1,砂岩。正锋,圆刃。残长7.2、宽8厘米(图九:7)。
刀 1件(F1①:14)。砂岩。已残。长条状,截面呈三角形,平背,双面刃。残长11.8厘米(图九:8)。
锛 8件。磨制,侧锋,单面刃。可分三型。
A型:2件。长条形。F1①:9,灰岩。刃部破损呈凹弧状。长9.8、宽3.4厘米(图九:6)。T0728⑥:15,灰岩,体稍薄。长4.5、宽1.7厘米(图九:12)。
B型:3件。梯形。F1①:15,灰岩。形体较长,上窄下宽,弧边,上端有打制痕迹。长8.4、宽5.6厘米(图九:3)。F1①:3,灰岩。斜直边。长8.4、宽5.1厘米(图九:4)。T0728⑤:14,灰岩。形体较短小,长宽大致相等。长4.8、宽4.7厘米(图九:11)。

图十 新石器文化遗存陶罐
1、8.A型盆(T0728⑤:3,T0828⑥:2) 2、3、24.Aa型釜(F1①:18,T0728⑥:1,F1①:19) 4、12、17、23、25.B型釜(T0728⑥:3,F1①:21,T0728⑤:2,F1①:22,T0728⑤:1)5、10、14.Ab型釜(T0728⑥:2、T0828⑥:1,F1①:20) 6.A型缸(F1①:23) 7.B型缸(F1①:24)9、11.B型盆(T0728⑥:5,T0828⑥:3) 13、20.Ⅱ式罐(F1①:25,T0728⑥:4)15、16.B型器盖(F1①:28、29) 18、19.B型盉(F1①:7、8) 21.A型盉(F1①:5) 22.钵(F1①:27) 26.Ⅰ式罐(F1①:26)(6、9为3/40,13、18—22、26为3/20,余1/10)
C型 :3件。宽扁形。F1①:4,灰岩。上端残,直边,器身有打制痕迹。残长9.3、宽4.9厘米(图九:5)。T0728⑤:13,灰岩。锛身平直。残长6.4、宽4.3厘米(图九:10)。T0728⑥:16,系页岩制成。刃部有蹦疤,锛身一面平直,一面弧鼓。长6、宽2.9厘米(图九:9)。
2.陶器 陶质以夹砂陶为大宗,占陶器总量的98.4%,另有少量的泥质陶。夹砂陶多夹粗砂,厚胎,火候较高。还有少量的夹蚌屑。陶色以红褐色为主,较均匀,几乎不见黑、灰色。陶器以圜底器、平底器为主,还有少量圈足器。器形有釜、盉、罐、缸、钵、盆、杯、器盖、捉手等。流行鸡冠状、牛鼻状鋬和柱状、羊角状把手,釜多有腰沿。器表以素面为主,占陶器总量的98.69%,少数饰以刻划纹、按窝或指甲纹。制法以手制为主,多采用泥条圈筑法成形,兼有慢轮修整,耳、鋬、把手等多用捏塑法制成。
盉 3件。夹砂红陶,口部有一短流,带把,平底,素面。依口部特征可分二型。
A型:1件(F1①:5)。小直口,尖圆唇,溜肩,鼓腹,弧收,把手已残。肩部有块状堆塑。口径5.6、底径9、高13厘米(图十:21)。
B型:2件。F1①:7,敛口,方唇,溜肩,弧腹,最大腹径在肩部,把手已残。口径6.2、底径8.6、高13厘米(图十:18)。F1①:8,敛口,方唇,无肩,垂腹,最大腹径近底部,把手已残。口径6、底径10.8、高13.2厘米(图十:19)。
釜 11件。夹砂红陶,素面,手制。可分型。
A型:6件。折沿,依口、腹特征可分二亚型。
Aa型:3件。侈口,深直腹。T0728⑥:1,方唇,上腹部有一周腰沿。口径36、残高7.8厘米(图十:3)。F1①:18,方唇,上腹部有一周腰沿。口径35、残高9厘米(图十:2)。F1①:19,圆唇,上腹饰捏塑耳。口径30、残高6厘米(图十:24)。
Ab型:3件。敞口,浅斜腹。T0728⑥:2,圆唇,上腹壁饰鸡冠状耳。口径36、残高7.2厘米(图十:5)。T0828⑥:1,尖圆唇,宽沿,上腹壁饰鸡冠状耳。口径33、残高6.6厘米(图十:10)。F1①:20,圆唇。口径27.6、残高6.6厘米(图十:14)
B型:5件。卷沿,敞口,圆唇。T0728⑥:3,腹壁斜收,上腹部饰鸡冠耳。口径34、残高10.5厘米(图十:4)。F1①:21,斜直腹,上腹部有一周腰沿。口径30、残高6厘米(图十:12)。F1①:22,斜直腹,上腹部有一周花边腰沿。口径24厘米(图十:23)。T0728⑤:1,近直腹,上腹有一周腰沿。口径26、残高6.6厘米(图十:25)。T0728⑤:2,上腹部有—周腰沿,口径30厘米(图十:17)。
缸 2件。夹粗砂,厚胎,大口。依口部特征分二型。
A型:1件(F1①:23)。夹砂红陶,手制。直口,方圆唇。口部外侧饰指甲纹按窝一周。口径45.6、残高9.6厘米(图十:6)。
B型:1件(F1①:24)。夹砂红褐陶,手制。敛口,斜方唇,腹微鼓。口径34、残高6.6厘米(图十:7)。
罐 3件。夹砂红陶,手制,素面。依口部特征分二式。
I式:1件(F1①:26)。直口,尖圆唇。口径13.6、残高4厘米(图十:26)。
Ⅱ式:2件。T0728⑥:4。卷沿,敞口,圆唇,束颈,沿下角较大。口径15.6、残高4.8厘米(图十:20)。F1①:25,沿下角较小。口径15.2、残高4.8厘米(图十:13)。
盆 4件。夹砂红陶,手制,素面。依口部特征分二型。
A型:2件。方唇,直口,上腹饰有鸡冠耳。T0728⑤:3,腹壁较直。口径33、残高8.4厘米(图十:1)。T0828⑥:2,斜弧腹。口径36、残高9厘米(图十:8)。
B型:2件。敞口,卷沿,圆唇。T0828⑥:3,壁内弧。口径33、残高7.2厘米(图十:11)。T0728⑥:5,斜直壁。口径48、残高10.4厘米(图十:9)。
钵 1件(F1①:27)。夹砂红陶。敞口,尖圆唇。素面。口径6厘米(图十:22)。
杯 1件(F1①:16)。夹砂红陶,手制。敞口,尖圆唇,斜壁,平底。上腹饰一对鋬手。口径6.8、底径4、高4.8厘米(图十一:15)。
器盖 7件,可分四型。
A型:1件(F1①:13)。圆饼形。夹砂红陶,手制。截面呈舟形,尖圆唇,上部弧凹,下部弧凸,顶部有桥形钮,钮已残。素面。直径10.4厘米(图十一:5)。
B型:3件。覆钵形。F1①:28,夹细砂红陶,手制。顶部已残。尖圆唇,敞口,斜壁,素面。口径30.5、残高8.4厘米(图十:15)。F1①:29,夹砂红陶。圆唇,斜直壁,壁上有圆形钻孔。口径32.8、残高7.2厘米(图十:16)。
C型:2件。覆碗形。T0728⑤:4,夹砂红陶,手制。方唇,敞口,斜直壁,圆形捉手己残,素面。口径13.2、残高5.2厘米(图十一:11)。T0728⑤:5,尖唇,敞口,弧壁,圆形捉手已残。口径12、残高4.8厘米(图十一:18)。
D型:1件(F1①:30)。喇叭形。泥质红陶。尖圆唇,敞口,斜壁较厚,环盖状捉手已残。口径9.2、残高4厘米(图十一:10)。
捉手 1件,T0728⑤:6。夹砂红陶,粗柄。顶径5厘米(图十一:16)。
把手:10件。夹砂陶,分三型。
A型:6件。长圆棒形,分二式。
I式:5件。F1①:31,红陶,截面呈圆形。长7厘米(图十一:8)。
Ⅱ式:1件(F1①:32)。红陶,截面呈椭圆形。长6.2厘米(图十一:13)。
B型:2件。羊角形。F1①:33,褐陶。截面呈方椭圆形,端部呈尖角形。长9.2厘米(图十一:6)。T0728⑤:16,红陶。截面略呈三角形,端部上翘,中起脊。长5.8厘米(图十一:12)。
C型:2件。短柱形,端面平。T0728⑥:4,褐陶。长6厘米(图十一:7)。F1①:35,褐陶。端面较粗,内凹,上面刻划有“十”字。长4.6厘米(图十一:9)。
器鋬 177件,分三型。
A型:120件。H1:1,夹砂红陶,鸡冠状(图十一:4)。
B型:56件。T2413⑤:1,夹砂褐陶。宽扁形,鋬缘上卷(图十一:3)。
C型:1件(H1:2)。夹细砂,羼细蚌屑,陶色外红内黑。牛鼻状(图十一:14)。
腰沿:112件。夹砂红陶,捏制。T2413⑤:3,厚胎,外红内黑,中间呈褐色。鸡冠状,上有小棍压印的凹痕(图十一:2)。T2413⑤:2,腰沿为附加堆贴而成,起加固作用(图十一:1)。
纺轮 2件。F1①:10,夹砂红陶,扁圆形。直径5、孔径1.4厘米(图十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