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遗物
出土遗物主要为陶器,以泥质陶为主,夹砂陶次之,另有少量硬陶器、原始瓷器及石器。
(一)陶器
主要为陶片,修复完整者不多,可辨器型146件,主要有鬲、甗、鼎、罐、豆、钵、刻槽盆、盆、盘、碗、支座、器盖、纺轮等。可修复陶器16件,有鬲、罐、盘、钵、碗、支座、器盖等。器表以素面为主,纹饰主要以绳纹、梯格纹为主,另有云雷纹、方格纹、回纹等(图十)。
鬲 共29件,均为夹砂红陶或红褐陶,器表饰细绳纹,修复完整1件,其余为口沿、腹和足的残片。
鬲口 11件。口沿及腹系轮制一次成形,颈部有轮制痕迹,袋足另制,粘接。根据口沿的不同,可分为卷沿和折沿二型,其中卷沿鬲占绝大多数,折沿鬲较少。
A型:2件。折沿。T0606⑤:9,夹砂红陶,尖圆唇,沿面内凹,弧腹,颈部抹光,腹部饰细绳纹。口径21.1、残高5.5厘米(图十一:1)。T0507⑤:12,修复完整,圆唇,宽斜折沿,束颈,鼓腹,最大腹径靠下,分裆,三半实心柱状足。颈部抹光,腹部饰细绳纹。口径16.4、高15.8厘米(图十一:2)。
B型:9件。卷沿。根据腹部的不同,分为两亚型。
Ba型:2件。腹较直。H8:1,夹砂红陶,圆唇,侈口,沿面饰有一周凹弦纹,小高领,颈部与肩部间有一道折棱,颈部抹光,腹部饰细绳纹。口径28.2、残高6.6厘米(图十一:3)。
Bb型:7件。鼓腹。T0507③B:2,夹砂红陶,圆唇,侈口,腹部饰细绳纹,颈部抹光。口径20.5、残高5.7厘米(图十一:4)。H15②:2,夹砂红褐陶,方圆唇,沿面饰一周凹弦纹,小高领,腹部以下残,通体饰绳纹,颈部绳纹被抹光。口径23.8、残高10.8厘米(图十一:5)。T0506④:1,夹砂红陶,方唇,沿面饰一周凹弦纹,束颈,下腹内收,颈部绳纹抹光,腹部饰间断绳纹。口径24、残高14.4厘米(图十一:6)。T0705③B:1,夹砂红褐陶,方圆唇,沿面饰一周凹弦纹,束颈,鼓肩,鼓腹,以下残,颈部绳纹抹光,腹部饰细绳纹。口径20.5、残高12厘米(图十一:7)。
鬲足 18件,夹砂红陶或红褐陶,模制。可分二型。
A型:4件。空锥状袋足。T0507⑤:1,夹砂红褐陶,袋足较深,高分裆,鼓腹,饰细绳纹。残高4.2厘米(图十一:8)。
B型:14件。半实心柱状足。均为素面,足尖削平或撇向一侧。T0606⑤:7,残高8.1厘米(图十一:9)。T0507④:2,整体矮胖,平足跟,一侧内撇。残高6厘米(图十一:10)。T0605⑤:7,实足较高,残高6.9厘米(图十一:11)。T0506⑤:11,平裆,实足跟较高,足尖残,残高7.8厘米(图十一:12)。

图十 二塘头遗址陶器纹饰拓片
1、12.梯格纹(T0605④:1、T0605⑤:6) 2.条印纹(T0605⑤:5)3.回纹(T0705④:7) 4、5.绳纹+附加堆纹(T0507⑤:5、H13:1)6.间断绳纹(T0506④:3) 7、15、20.绳纹(T0705⑤:2、T0606⑤:10、T0506⑤:3) 8、11.器内壁刻划纹(TG1⑤:8、H18:1)9、16.菱形填线纹(T0705③A:1、T0804④:6) 10、19、21.云雷纹(TG1⑤:5、H9:4、T0606⑤:2) 13、17.方格纹(TG1③A:5、H9:2)14.回纹+折线纹(TG1③A:4)18.席纹(T0803⑤:2) 22.云雷纹+叶脉纹(H16①:10) 23.云雷纹+回纹(H16①:9)

图十一 出土陶鬲
1、2.A型鬲(T0606⑤:9、T0507⑤:12) 3.Ba型鬲(H8:1) 4—7.Bb型鬲(T0507③B:2、H15②:2、T0506④:1、T0705③B:1) 8.A型鬲足(T0507⑤:1) 9—12.B型鬲足(T0606⑤:7、T0507④:2、T0605⑤:7、T0506⑤:11)
甗 23件,皆不可复原,仅见口沿残片、甗腰及甗足等,均为夹粗砂红陶或红褐陶,器型较大,甗腰部多有附加堆纹或拍印绳纹。
甗口 9件。皆残,按照口沿的不同分为二型。
A型:5件。折沿。分为二亚型。
Aa型:2件。宽折沿,均为夹砂红陶。H16①:6,尖圆唇,斜折沿,弧腹内收,以下残,素面。口径35.1、残高8.1厘米(图十二:1)。H16①:7,尖圆唇,宽斜折沿,束颈,斜弧腹内收,以下残,素面。口径39.7、残高8.1厘米(图十二:2)。
Ab型:3件。窄折沿。T0507⑤:2,夹砂红褐陶,方圆唇,侈口,斜折沿,鼓腹,以下残。口径30.6、残高6.4厘米(图十二:3)。
B型:4件。卷沿,按照腹部的不同分为鼓腹和直腹二亚型。
Ba型:3件。侈口,鼓腹。H19:1,夹砂红陶,方圆唇,小高领,腹部以下残,颈部绳纹抹光,腹部饰绳纹。口径32.8、残高9.6厘米(图十二:4)。H15①:6,夹砂红褐陶,圆唇,沿面内凹,溜肩,鼓腹,颈部饰三周凹弦纹,肩部饰一周附加堆纹,腹部饰绳纹。口径25.2、残高9.2厘米(图十二:5)。H14:2,夹砂红陶,圆唇,束颈,溜肩,腹部以下残,颈部饰一周凹弦纹。口径22.8、残高7.3厘米(图十二:6)。

图十二 出土陶甗、陶鼎
1、2.Aa型甗(H16①:6、H16①:7) 3.Ab型甗(T0507⑤:2) 4—6.Ba型甗(H19:1、H15①:6、H14:2)7.Bb型甗(T0704⑤:3)8、9.A型甗腰(T0507③B:1、H3:3) 10.B型甗腰(H15②:5)11.A型鼎(T0804④:8) 12、13.B型鼎(T0507⑤:3、T0506⑤:5)14、15.甗足(T0705⑤:3、TG1③B:3) 16、17.A型鼎足(T0505⑤:4、T0705④:4) 18.B型鼎足(TG1③B:9)19、20.Ca型鼎足(T0507⑤:9、T0606⑤:5) 21、22.Cb型鼎足(H11:2、T0605⑤:3)
Bb型:1件。T0704⑤:3,夹砂红陶,圆唇,侈口,直腹略内收。口径31.2、残高7.2厘米(图十二:7)。
甗腰 7件,可分为二型。
A型:4件。夹砂红陶,束腰。T0507③B:1,上下两部分均鼓腹,饰绳纹。残高9.1厘米(图十二:8)。H3:3,上下两部分均鼓腹,上部分素面,下部分饰绳纹。残高8厘米(图十二:9)。
B型:3件。直腹,上下两部分接合处有一折棱,内壁有3个平面形状呈半月形的泥饼以放置箅子。H15②:5,夹砂褐陶,胎质较轻,上有很多气孔,残高11.2厘米(图十二:10)。
甗足 7件。夹砂红陶,手制,袋状,柱状实足跟。T0705⑤:3,截面圆形,足尖削平,内撇。残高6厘米(图十二:14)。TG1③B:3,足尖削平,外撇。残高8.4厘米(图十二:15)。
鼎 14件,皆不可复原,仅见口沿残片及鼎足等,均为夹砂陶,素面。
鼎口 4件。根据口沿的不同分为折沿和卷沿二型。
A型:1件。T0804④:8,夹砂红陶,圆唇,侈口,斜折沿,束颈,溜肩,鼓腹,素面。口径21.1、残高8.5厘米(图十二:11)。
B型:3件。卷沿。T0507⑤:3,圆唇,卷沿外翻,束颈,鼓腹,素面。口径23.6、残高6.3厘米(图十二:12)。T0506⑤:5,圆唇,束颈,溜肩,鼓腹,下腹内收,素面。口径8.8、残高6.1厘米(图十二:13)。
鼎足 10件。均为夹砂陶,可分为三型。
A型:3件。夹砂红陶,圆锥状。T0505⑤:4,素面。残高7.2厘米(图十二:16)。T0705④:4,足尖残,足面两侧内弧。残高6.9厘米(图十二:17)。
B型:2件。三角形。TG1③B:9,夹砂红陶,残高17.0厘米(图十二:18)。
C型:5件。可分为二亚型。
Ca型:2件。扁刀形。T0507⑤:9,夹砂褐陶,残高5.4厘米(图十二:19)。T0606⑤:5,夹砂红陶,残高8.4厘米(图十二:20)。
Cb型:3件。侧三角形,足跟部有按窝,并有足芯。H11:2,夹砂红陶,足尖残,残高8.7厘米(图十二:21)。T0605⑤:3,夹砂红陶,足根部有两组按窝,足尖外撇。残高8.7厘米(图十二:22)。
罐 17件,质地包括有夹砂陶和泥质陶,修复完整者3件,其余为口沿和腹片,纹饰以绳纹为主,另有梯格纹、云雷纹、方格纹等。
罐口 9件,均残,按照口沿的不同,分为二型。
A型:4件。直口,小高领。TG1③A:3,泥质灰陶,尖圆唇,口微外侈,广肩,鼓腹,以下残,素面。口径16.8、残高7.2厘米(图十三:1)。T0507④:3,泥质黑陶,红胎,尖圆唇,溜肩,鼓腹,肩部以下饰方格纹。口径10.5、残高6厘米(图十三:2)。T0605⑤:2,泥质红陶,方唇,弧肩,扁鼓腹,下腹部残,肩部和腹部各饰三周凹弦纹。口径8.4、残高6.4厘米(图十三:3)。TG1④:5,泥质灰陶,直口略外侈,圆唇,束颈,溜肩,鼓腹,以下残。口径11.5、残高4.6厘米(图十三:4)。

图十三 出土陶罐、陶钵、陶豆
1—4.A型罐口(TG1③A:3、T0507④:3、T0605⑤:2、TG1④:5) 5.Ba型罐口(TG1③B:13)6—8.Bb型罐口(TG1③B:1、TG1③B:2、T0804⑤:3) 9.A型罐底(H15①:13)10—13、15.B型罐底(T0804④:5、T0803③A:1、T0705④:2、H16①:3、T0605⑤:9)14.A型钵(TG1④:3)16、17.B型钵(T0804④:11、TG1⑤:2) 18.A型豆盘(T0705⑤:6) 19.B型豆盘(T0505⑤:3)
B型:6件。侈口。分卷沿和折沿二亚型。
Ba型:1件。TG1③B:13,泥质黑陶,圆唇,直腹略弧,以下残,腹部饰云雷纹。口径26.4、残高5.4厘米(图十三:5)。
Bb型:5件。卷沿,束颈。TG1③B:1,泥质黑陶,方圆唇,广肩,鼓腹,以下残,肩部饰三周凹弦纹。口径11、残高3.7厘米(图十三:6)。TG1③B:2,泥质灰陶,圆唇,鼓腹,腹部饰细绳纹。口径17.2、残高5.4厘米(图十三:7)。T0804⑤:3,泥质红陶,尖圆唇,溜肩,鼓腹,以下残,肩部饰一周凹弦纹,腹部饰梯格纹。口径14.8、残高4.5厘米(图十三:8)。
罐底 8件,修复完整者3件,余为罐底残片。按照底部的不同分为平底罐和圈足罐二型,圈足罐较多。
A型:1件。平底罐。H15①:13,修复完整,夹砂红陶,方唇,唇面内凹,直口微外侈,圆肩,鼓腹,下腹内收,平底内凹。通体饰细绳纹,并有抹光痕迹。口径11.1、底径6.9、高8.1厘米(图十三:9)。
B型:5件。圈足罐,修复完整者2件。T0804④:5,泥质灰陶,弧腹,矮圈足,素面。底径18.6、残高3.6厘米(图十三:10)。T0803③A:1,泥质灰陶,鼓腹,圈足外撇,素面。底径11.5、残高4厘米(图十三:11)。T0705④:2,泥质灰陶,鼓腹,圈足外撇,素面。底径11.6、残高6厘米(图十三:12)。T0605⑤:9,泥质灰陶,胎质细腻,方唇,直口微外侈,溜肩,球状腹,喇叭状圈足,肩部饰有一周凹弦纹,圈足上有两周凸弦纹,腹部满饰戳印纹。口径10.5、底径16.1、高19.5、最大腹径20.5厘米(图十三:15)。H16①:3,修复完整,泥质黑陶,圆唇,直口略外侈,弧肩,扁鼓腹,下腹内收,矮圈足外撇,素面。口径12.4、底径13.6、高9.2厘米(图十三:13)。
钵 4件,修复完整者1件,余为口沿残片,多为素面。按照腹部的不同,分为折腹和鼓腹二型。
A型:1件。折腹。TG1④:3,修复完整,泥质灰陶,方圆唇,敛口,折腹处有一道折棱,平底,底部不规整,沿下饰一周凹弦纹。口径10.2、底径3.6、高5.7厘米(图十三:14)。
B型:3件。弧腹。T0804④:11,方圆唇,敛口,弧腹,下腹斜收,素面。口径24、残高3.6厘米(图十三:16)。TG1⑤:2,泥质灰陶,尖圆唇,敛口,沿下内弧,弧腹,下腹及底残,素面。口径11.2、残高3.3厘米(图十三:17)。
豆 7件。皆残,均为泥质陶,仅见豆盘和豆把残片。
豆盘 2件。轮制,可分为二型。
A型:1件。浅盘。T0705⑤:6,泥质红陶,圆唇,唇面有一周凹槽,敞口,弧腹,素面。口径20、残高3.6厘米(图十三:18)。
B型:1件。深盘。T0505⑤:3,泥质黑皮陶,灰胎,尖圆唇,敞口,弧腹,素面。口径16.8、残高4厘米(图十三:19)。
豆把 5件。轮制。可分为二型。
A型:3件。细高柄。T0507④:5,泥质灰陶,豆把上有一周突棱,足底外撇呈喇叭状,残高14.8厘米(图十四:19)。T0506⑤:1,泥质灰陶,豆把上有一周突棱,残高14.6厘米(图十四:20)。H15①:4,泥质红陶,残高12.5厘米(图十四:21)。
B型:2件。粗矮柄。T0505④:1,泥质灰陶,豆盘弧腹,豆把上有两道突棱,豆盘与豆把分制粘接,盘底刻槽以便粘接。残高7.5厘米(图十四:22)。H15①:5,泥质红陶,豆盘弧腹,喇叭状圈足,素面。残高5.8厘米(图十四:23)。
盆 5件。皆不可复原,均为口沿和腹片,质地有夹砂陶和泥质陶,纹饰仅见绳纹。
盆口 4件。按照口沿的不同,分为直口和侈口二型,侈口盆较多。
A型:1件。直口。T0506⑤:7,夹砂红陶,方圆唇,斜直腹,下腹部残,口径32、残高8.8厘米(图十四:1)。

图十四 出土陶盆、陶盘、豆把
1.A型盆口(T0506⑤:7) 2、3.Ba型盆口(T0705⑤:4、T0605⑤:4) 4.Bb型盆口(T0506⑤:2)5.盆底(T0505⑤:1)6.A型刻槽盆(H15②:3) 7—9.Ba型刻槽盆(T0705④:5、H16①:5、H18:1) 10—12.Bb型刻槽盆(H3:4、TG1④:1、H8:2)13—15.A型盘(T0704⑤:1、TG1③B:16、H16①:2) 16—18.B型盘(T0804④:7、T0804⑤:1、T0804⑤:8)19—21.A型豆把(T0507④:5、T0506⑤:1、H15①:4)22、23.B型豆把(T0505④:1、H15①:5)
B型:3件。侈口。按照腹部的不同分为直腹和鼓腹二亚型。
Ba型:2件。鼓腹。T0705⑤:4,夹砂红陶,尖圆唇,侈口,卷沿,腹部饰细绳纹,上有抹光痕迹。口径36、残高7.2厘米(图十四:2)。T0605⑤:4,泥质灰陶,方圆唇,侈口,卷沿,束颈,溜肩,腹部饰绳纹,以下残。口径20.5、残高6.5厘米(图十四:3)。
Bb型:1件。T0506⑤:2,直腹。泥质红陶,圆唇,侈口卷沿,束颈,下腹残,素面。口径29.4、残高6.6厘米(图十四:4)。
盆底 1件。T0505⑤:1,夹砂红陶,斜直腹,平底,素面。底径9.2、残高9.5厘米(图十四:5)。
刻槽盆 8件,皆残。质地有夹砂陶和泥质陶两类,以泥质陶为主,器表满饰绳纹,间以凹弦纹,内壁刻槽,交叉成组,通常三至四道刻槽为一组,按照是否有流分为二型。
A型:2件。带流。H15②:3,泥质红陶,方唇,唇面内凹,敛口,弧腹,一侧带流,通体饰绳纹,内壁刻槽较深。口径34、残高8厘米(图十四:6)。
B型:6件。无流。按照腹部的不同,分为二亚型。
Ba型:3件。弧腹内收。T0705④:5,泥质红陶,斜方唇,敛口,鼓肩,腹部饰绳纹,并有抹平痕迹,内壁刻槽,多已磨平。口径30.4、残高6.4厘米(图十四:7)。H16①:5,夹砂红陶,斜方唇,敛口,弧肩,肩部饰三周凹弦纹,腹部饰绳纹,内壁刻槽较深。口径27.2、残高11.2厘米(图十四:8)。H18:1,泥质灰陶,斜方唇,唇面内凹,敛口,鼓肩,弧腹,下腹残,器表通体饰细绳纹,内壁刻槽。口径34、残高10.4厘米(图十四:9)。
Bb型:3件。鼓腹。H3:4,泥质红陶,圆唇,敛口,沿下有一道折棱,弧肩,腹部饰绳纹,内壁刻槽不规整。口径24、残高8.8厘米(图十四:10)。TG1④:1,夹砂红陶,斜方唇,唇面内凹,敛口,弧肩,肩部饰两周凹弦纹,弦纹下为绳纹。口径28、残高12厘米(图十四:11)。H8:2,泥质灰陶,圆唇,敛口,沿下有两周凹弦纹,通体饰细绳纹,内壁刻槽。口径30.4、残高5.6厘米(图十四:12)。
盘 5件,修复完整者2件。均为泥质陶,皆素面,分为圈足和平底二型。
A型:3件。圈足。T0704⑤:1,修复完整,泥质黑皮陶,方圆唇,曲折腹,矮圈足外撇,腹部饰两周凹弦纹。口径33.6、底径27.2、高7.2厘米(图十四:13)。TG1③B:16,泥质灰陶,弧腹,圈足外撇,素面。底径21、残高3.6厘米(图十四:14)。H16①:2,修复完整,泥质红陶,尖唇,直口外侈,斜腹,圈足外撇,口径13.2、底径10.2、高5.1厘米(图十四:15)。
B型:3件。平底。T0804④:7,泥质黑皮陶,折肩,弧腹,下部弧收,平底。底径12.6、残高5.4厘米(图十四:16)。T0804⑤:1,修复完整,泥质灰陶,圆唇,敞口,平沿,沿面内凹,束颈,折肩,弧腹,平底,素面。口径19.5、底径10、高5.4厘米(图十四:17)。T0804⑤:8,泥质灰陶,圆唇,侈口,卷沿,折腹,以下残。口径22.8、残高6.6厘米(图十四:18)。
碗 3件。均为素面,修复完整者2件。H18:2,泥质灰陶,系由陶豆残器改制而成,圈足,弧腹,矮圈足。底径4.5、残高3厘米(图十五:1)。TG1③B:5,修复完整,夹砂红褐陶,圆唇,敞口,弧腹,平底内凹。口径13.2、底径4.8、高8.4厘米(图十五:2)。
瓮 3件。轮制,皆残剩口沿。均为泥质陶。T0705④:1,泥质灰陶,方唇,侈口,斜折沿,沿面内凹,小高领,溜肩,鼓腹,颈部饰两周凹弦纹,腹部饰方格纹。口径26.4、残高9.6厘米(图十五:3)。T0704⑤:2,泥质黑皮陶,直口略外撇,圆唇,广肩,鼓腹,腹部饰菱形纹。口径20、残高9.6厘米(图十五:4)。T0505⑤:2,泥质灰陶,圆唇,侈口,束颈,溜肩,鼓腹,肩部饰四周凹弦纹,腹部饰绳纹。口径25.4、残高12厘米(图十五:5)。

图十五 出土其他陶器
1、2.碗(H18:2、TG1③B:5) 3—5.瓮(T0705④:1、T0704⑤:2、T0505⑤:2) 6—9.A型器盖(H15①:10、T0507⑤:11、T0804⑤:7、T0505④:2) 10.B型器盖(H16①:4) 11、12.C型器盖(T0804③B:1、T0507⑤:10) 13—16.A型支座(H15①:12、TG1④:4、H16①:9、T0705④:6)17.B型支座(T0705④:8) 18.纺轮(T0507⑤:13) 19.圆陶片(T0705⑤:5) 20.把手(T0606③B:1) 21.器耳(T0804④:2)
支座 15件。均手制,不甚规整,多为夹砂红陶,有些支座胎内含有谷物颗粒痕迹,修复完整和基本完整者3件,按照底部的不同分为平底和圈足底二型(多数支座底部不存,仅存顶部,此类均归入A型)。
A型:13件。平底,实心。H15①:12,修复完整,顶端内卷呈鸟首状,背部中有一突起,亦有支座之用。底径10.5、通高14.2厘米(图十五:13)。TG1④:4,修复完整,形体略小,近圆形平底。底径5.1、高6.1厘米(图十五:14)。H16①:9,残剩顶部,鸟兽状,背部起脊,残高8厘米(图十五:15)。T0705④:6,鸟兽状,底部残,背部起脊,残高8.4厘米(图十五:16)。
B型:2件。喇叭形圈足底。T0705④:8,顶部残,背部有两道瓜棱。底径7.6、残高8.8厘米(图十五:17)。
器盖 8件。修复完整者1件,余残,质地有夹砂陶和泥质陶两类。按照盖钮的不同,分为三型。
A型:5件。饼形钮,平顶略内凹。H15①:10,夹砂红陶,束颈,弧腹,素面。钮径3.2、残高2.6厘米(图十五:6)。T0507⑤:11,修复完整,泥质红陶,斜直腹略弧,素面。口径13.8、钮径4.5、高3.6厘米(图十五:7)。T0804⑤:7,泥质黑皮陶,平顶内凹,束颈,弧腹,以下残。钮径6.6、残高3.6厘米(图十五:8)。T0505④:2,束颈,弧腹,钮径5、残高2.4厘米(图十五:9)。
B型:1件。喇叭形钮。H16①:4,夹砂红陶,束颈,弧腹,素面。钮径6.5、残高3.6厘米(图十五:10)。
C型:2件。圈足钮。T0804③B:1,泥质黑皮陶,小高领,弧腹,以下残。钮径8.1、残高3.6厘米(图十五:11)。T0507⑤:10,泥质灰陶,钮径6.6、残高3.6厘米(图十五:12)。
纺轮 1件。T0507⑤:13,修复完整。泥质红陶,平面圆形,两面平整,两侧略弧,中间一圆孔。直径3.8、孔径0.6、厚1厘米(图十五:18)。
圆陶片 1件。T0705⑤:5,泥质黑陶,不完整,系由刻槽盆陶片改制而成,一面外弧,一面内凹,弧面饰方格纹,凹面饰刻槽。直径4.1、厚0.6厘米(图十五:19)。
器耳 2件。T0804④:2,泥质红陶,贯耳(图十五:21)。
把手 1件。T0606③B:1,泥质灰陶,残长6.9厘米(图十五:20)。
(二)硬陶器
多不可复原,残剩腹片,纹饰有回纹、菱形填线纹、方格纹、云雷纹及组合纹饰等(图十)。可辨器形有罐、豆、钵等。
罐 3件。轮制。均残剩罐底,按照底的不同分为平底和平底内凹二型。
A型:1件。T0506⑤:6,弧腹,素面,平底。内壁有数周凸弦纹,底径9.2、残高3厘米(图十六:1)。
B型:2件。平底内凹。T0505④:3,素面,弧腹。底径8.0、残高1.7厘米(图十六:2)。T0507⑤:7,弧腹。底径8.0、残高1.6厘米(图十六:3)。

图十六 出土硬陶器、原始瓷器
1.A型硬陶罐(T0506⑤:6) 2、3.B型硬陶罐(T0505④:3、T0507⑤:7) 4—6.硬陶豆把(H3:2、H15①:7、T0507③B:3)7、8.硬陶豆盘(T0506⑤:8、T0507⑤:6) 9.硬陶钵(H15②:4)10.原始瓷瓮(H16①:8)11.原始瓷罐(T0506④:2) 12—14.原始瓷豆(H2:1、T0506⑤:4、H11:1)
豆 5件。轮制。皆残,仅可见豆把和豆盘残片。
豆把 3件。H3:2,素面,粗豆把,上有突节。残高6.5厘米(图十六:4)。H15①:7,豆盘与豆把分制粘接,豆盘弧腹,盘底有刻槽,豆把上饰四道凹弦纹。残高5.7厘米(图十六:5)。T0507③B:3,喇叭状圈足。底径16.8、残高9厘米(图十六:6)。
豆盘 2件。圆唇,敞口,弧腹。T0506⑤:8,唇面内凹,内壁有细密凹弦纹。口径23.4、残高4.8厘米(图十六:7)。T0507⑤:6,斜沿,内壁饰多道凹弦纹。口径20、残高3.5厘米(图十六:8)。
钵 1件。H15②:4,修复完整,尖圆唇,敛口,折肩,弧腹,平底,内壁有数周凹弦纹。口径10.8、底径4.5、高5厘米(图十六:9)。
(三)原始瓷器
均残,不可修复,可辨器形有瓮、罐、豆盘、豆把等。
瓮 1件。H16①:8,尖唇,敛口,溜肩,鼓腹,腹部以下残,肩部饰“S”形堆纹,堆纹下有一周凸弦纹及刻划波浪纹。口径16、残高6.4厘米(图十六:10)。
罐 1件。T0506④:2,轮制,圆唇,侈口,折沿,溜肩,鼓腹,沿下内壁饰三周凹弦纹。口径25.6、残高7.2厘米(图十六:11)。
豆 3件。轮制,仅见豆盘和豆把残片。
豆盘 2件。H2:1,尖圆唇,敛口,弧腹,浅盘,沿下饰一对称附耳,口径16、残高2.8厘米(图十六:12)。H11:1,残剩豆盘底部,弧腹,内壁饰数周弦纹,残高3.2厘米(图十六:14)。
豆把 1件。T0506⑤:4,弧腹,浅盘,豆把上饰数周凸弦纹,并有方形镂孔,豆盘底部刻槽以与豆把粘接。残高5.6厘米(图十六:13)。
(四)石器
共23件,皆为实用器,器形主要有锛、刀、斧、镞、研磨器等,磨制而成,多有使用痕迹,还有打制后尚未进一步加工的半成品,带孔石器多采用对钻技术制成。
石锛 10件。H14:1,平面近长方形,顶端残,正面平整略弧,背面平整,磨制有一凹槽,单面平刃,刃部有使用疤痕。残长5.4、宽3.3、厚1.3厘米(图十七:1)。H15②:1,平面呈梯形,单面平刃,正面斜直,背部平整,长5.2、宽3.4、厚1.1厘米(图十七:2)。T0408②C:1,平面长方形,正面平整,背部略弧,磨制有一凹槽,单面平刃。顶端及正面有使用疤痕。长5.4、宽2、厚0.7厘米(图十七:4)。T0704③A:1,平面长方形,正面斜直,背部平整,平刃略弧,顶端及刃部有多处使用疤痕。长6.2、宽3.8、厚2.4厘米(图十七:3)。TG1③A:1,有段石锛,平面呈上窄下宽的梯形,两面平整,平刃,正面有疤痕。长7.4、宽6.6、厚0.9厘米(图十七:5)。
石刀 5件。T0506⑤:10,残,平面长条形,平顶,两面平整,单面弧刃,靠顶部对钻一圆孔,正面有使用疤痕。残长4.6、宽4.5、厚0.4厘米(图十七:8)。T0505④:4,残,平面呈半月形,平顶,两面平整,弧刃,顶部对钻两圆孔,残长8.2、最宽3.8、厚0.4厘米(图十七:9)。H3:5,残,平面呈长条形,弧顶,弧刃,两面平整,刃部有使用疤痕。残长7.4、最宽5、厚0.3厘米(图十七:10)。
石斧 6件。H15①:1,残,通体磨光,平面呈长方形,双面刃略弧,刃部有使用疤痕。残长8.4、宽2.4、厚4.2厘米(图十七:11)。H15①:3,有肩石斧,页岩,残蚀严重,平面呈“凸”字形,双面平刃。长8.1、宽9.9、厚1.4厘米(图十七:7)。T0705④:3,平面呈圆角方形,弧顶,弧刃,两面有手窝。长4.8、宽5.7、厚2.9厘米(图十七:12)。T0804⑤:2,残,平面呈圆角长方形,弧顶,弧刃,近顶部对钻一圆孔,有使用疤痕。长10.4、宽6.2、厚1厘米(图十七:6)。
石镞 1件。TG1④:2,平面呈柳叶状,截面菱形,刃部略残,起脊,尾部有圆铤。长7.2、宽1.8、厚1厘米(图十七:13)。
研磨器 1件。TG1③B:4,残,通体磨光,平面呈椭圆形,弧面。长7、宽5.3厘米(图十七:14)。
四、结语
二塘头遗址位于茅山山脉以西的秦淮河流域,遗址东侧有小河流经,属于宁镇地区典型的台形遗址,为配合铁路建设的需要,此次发掘主要位于受铁路施工影响的遗址西南边缘地带。发掘及钻探结果表明,二塘头遗址的现高台范围即为遗址的分布区域,台下不见文化层堆积。从探方剖面亦可以看出,遗址所在地原来(有人类活动之前)即为高出周围地表0.4—0.5米的台地。

图十七 出土石器
1—5.石锛(H14:1、H15②:1、T0704③A:1、T0408②C:1、TG1③A:1)6、7、11、12.石斧(T0804⑤:2、H15①:3、H15①:1、T0705④:3)8—10.石刀(T0506⑤:10、T0505④:4、H3:5) 13.石镞(TG1④:2)14.研磨器(TG1③B:4)
从发掘情况看,二塘头遗址第4、5层文化面貌接近,可归为第一期遗存。该期遗存以H16、H25、F1、F2、F3等遗迹为代表,出土遗物以夹砂红陶为主,次为泥质红陶、泥质灰陶,硬陶器和原始瓷器。器类主要为三足器和圈足器,平底器较少,圜底器基本不见。炊器中鬲、鼎较多,甗发现较少,流行卷沿、饰细绳纹、实足跟的夹砂红陶鬲,鼎足丰富多样,有圆锥状、刀形和三角形。典型陶器还有内壁饰交错刻划纹的敛口刻槽盆、喇叭状圈足球状腹罐、细高柄带突棱的泥质灰陶豆等。硬陶器胎色多呈紫红色,豆、罐、钵等沿下常以宽扁状耳装饰。石器中以石锛最为常见,另有半月形穿孔石刀、有肩石斧、柳叶状石镞等。在纹饰上,器表多为素面,纹饰以绳纹、梯格纹最为常见,另有弦纹、方格纹、云雷纹等。
二塘头遗址第一期遗存器物的主要特征皆见于句容城头山遗址第2B层〔1〕、金坛新浮遗址〔2〕、南京北阴阳营遗址第3层〔3〕以及丹徒赵家窑团山遗址第10层〔4〕,主要陶器如泥质刻槽盆、圈足钮器盖、细高柄带突棱豆把、足跟部饰按窝的三角形鼎足、沿下饰宽扁状耳的硬陶豆、钵等特征与上述遗址出土同类器如出一辙,一般认为北阴阳营第3层、团山遗址第10层为湖熟文化遗址第二期的典型代表〔5〕,其年代相当于中原地区二里岗下文化层,而新浮遗址、城头山遗址第2B层年代亦相当于二里岗下文化层,即中原的商代早期,因此二塘头一期遗存年代也应相当于中原的商代早期。尤其是二塘头遗址第一期遗存出土完整的陶鬲(T0507⑤:12)斜折沿、分裆、带实足尖、表面饰细直绳纹,与偃师二里头二里岗下文化层〔6〕出土陶鬲(VH205:11)形制接近,明显具有商早期陶器风格。
发掘发现的属于二塘头遗址第一期遗存的三座圆形房址保存较好,结构基本清楚,应为整个聚落遗存的一部分,完整揭露整个聚落布局还有待更多的考古发掘工作。第一期遗存中发现的刀形鼎足、平底或喇叭状圈足的陶支座、高圈足球状腹陶罐等器物都为以往发掘的早期湖熟文化遗址少见或不见,丰富了早期湖熟文化的内涵。
二塘头遗址第3层堆积文化面貌有了明显变化,归为第二期遗存。该期遗存发现遗迹较少,出土遗物不丰富,以H8为代表,除延续第一期遗存常见的器类外,印纹硬陶片增多,新出现了带角状把手鬲,陶器器表也开始出现几何形组合纹饰。这些现象说明第二期遗存已经进入湖熟文化晚期,文化面貌更多显现江南土墩墓的随葬器物风格,其时代应相当于中原西周时期。
领队:李银德
发掘:原 丰 郑洪全 田二卫 崔宗焕
绘图:郑洪全 原 丰
照相:原 丰
拓片:郑洪全
执笔:原 丰 郑洪全
原载《东南文化》2012年第6期
【注释】
〔1〕镇江市博物馆:《江苏句容城头山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85年第4期。
〔2〕南京博物院:《江苏金坛市新浮遗址的试掘》,《考古》2008年第10期。
〔3〕南京博物院:《北阴阳营——新石器时代及商周时期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93年,第133—157页。
〔4〕团山遗址考古队:《丹徒县赵家窑团山遗址》,《东南文化》1989年第1期。
〔5〕邹厚本主编:《江苏考古五十年》,南京出版社,2000年,第153—159页。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第358—3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