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猛相济、德刑结合的政治手段
2025年08月10日
(三)宽猛相济、德刑结合的政治手段
人们都知道孔子是主张施仁政、行德治的,但他也不反对用刑。他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因此他极力赞扬郑国的改革家子产宽猛相济的为政原则。子产是春秋后期进步的思想家,他是在向封建贵族转化过程中奴隶主贵族利益的代表者。鲁襄公三十年(前543),子产接受了郑国执政的重任,并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为缓和贵族与平民的矛盾,他整顿遭到破坏的井田制,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左传·襄公三十年》)为了把他的改革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鲁哀公六年铸刑书公布实行。在政治方面,子产又选贤任能、改良政治、加强外交,使郑国有了很大发展。各国贵族保守人物纷纷攻击子产。而孔子基本上是全面肯定子产的,他说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特别是对子产宽猛相济的为政原则大加赞赏。《左传·昭公二十年》有如下记载:“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者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这说明孔子对宽猛相济、德刑结合的政治手段是极为赞成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他把子产看成“完人”,许他以“仁”。子产死后,孔子痛哭流涕,说他是“古之遗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