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镇割据是中唐社会机体的痼弊

(一)藩镇割据是中唐社会机体的痼弊

跋扈的藩镇称雄割据是刘禹锡所处的时代无计根除的社会痼疾。藩镇的原义本来是形容地方军政机构屏藩王室,镇守一方的美称。唐代天宝初年,缘边曾置十个节镇辖区,其长官只有一个称为经略使,余者皆称节度使,总揽区内军、民、财政,经营边事。内地则设有十五道,其长官称为采访使,负责举劾所属州县官吏,后来改称观察使,兼理民政。在中央政权相对稳定时期,还未发生武夫悍将的公然挑战,不仅节度使、采访使的辖区广大,而且常用重臣兼任几镇节帅,委以方面重托。安史乱中及其平定之后,中央集权大为削弱,出现了特殊的政治、军事形势。在各种矛盾互相制约下,中原内地亦屯重兵,对掌兵的刺史多加节度使称号,于是形成了“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新唐书》卷五十《兵志》),所谓藩镇林立的格局。

唐中后期的藩镇稳定在四五十个,藩帅握有一支独立的地方部队,执掌军政合一的大权,强藩重镇拥兵坐大,雄据地方,俨然独立王国。以魏博、成德、卢龙三镇为代表的河朔地区,算是这类的典型。因其节度使大都出于安史降将,唐廷又对他们采取姑息迁就的态度,使之有恃无恐。表面上“虽奉事朝廷而不用其法令,官爵、甲兵、租赋、刑杀皆自专之”(《通鉴》卷二二五),甚至藩帅都由本镇拥立,赋税由将士瓜分。他们“虽称藩臣,实非王臣也”(《旧唐书·李怀仙传》),动辄互相勾结,反叛中央,或彼此攻打,战争不断。从代宗到德宗,藩镇之祸愈演愈烈。在刘禹锡十岁那年,成德节度使李宝臣之子李惟岳,趁父死去擅自袭职,自称留后,并与魏博、淄青、山南东道节度使串通一气,联合反唐。起始,朝廷派卢龙节度使朱滔等人率军讨伐,旋即平叛者与作乱者狼狈为奸。翌年,叛镇以朱滔为盟主,纷纷称王。他们进而勾结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反唐势力从河北扩大到河南。

德宗建中四年(783),李希烈陷汝州,进围襄城,朝廷急调泾原节度使姚令言讨伐。军经长安,因政府不给犒赏,发生兵变,德宗逃往奉天(陕西乾县),朱泚据长安称帝。第二年唐军在李晟率领下收复长安,朱泚败走、被杀。贞元二年(786)李希烈为部将陈仙奇所杀,至此两河地区的战乱暂息。当时十五岁的刘禹锡尽管在江南吴地习文攻诗,想必大混战的消息不会没有耳闻。宪宗朝继续对藩镇进行斗争,趁剿灭淮西节度使吴元济的有利时机,更换了三十六个藩镇首领,全国获得了暂时的统一。然而唐王朝并没有消除藩镇在经济、政治和军事上的割据基础,短时间的统一过后,唐廷再失河朔,各地藩镇时起作乱。据统计,自代宗广德元年(763)到僖宗乾符元年(874)的百余年里,共发生藩镇动乱一百七十一起。由于唐廷没有一支控摄全国的武装,中央讨叛主要依靠政府控制下的藩镇,利用藩镇间的相互牵制,维持王朝统治。接连不断的征伐平乱,使国家元气大伤,战区经济惨遭破坏,生灵涂炭,千里萧条,社会财源产生危机,军费开支日趋膨胀。

史载元和时期中央财赋收入,“每岁赋税倚办止于浙江东、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八道四十九州,一百四十四万户,比天宝税户四分减三。天下兵仰给县官者八十三万余人,比天宝三分增一,大率二户资一兵。”[1]这种局面把社会推向了恶性循环的轨道,即使没有殃及兵燹的农民,也逃脱不了土地兼并的魔掌和徭役、兵役、租税的重重盘剥。被逼破产的农民为了谋生,有的应募参军,当了雇佣兵,成为藩帅进行割据的工具。出于笼络军心的需要,藩帅常常对将士施以恩惠,日久天长,藩镇兵士嗜利成性,骄横凶蛮,就是这些没有归耕条件的骄兵,将投身行伍当作活命的饭碗。一旦出现藩帅的行动意愿不符合他们的利益,便会立即做出反应,轻则拒绝调遣,重则置节度使于死地,包括藩帅表示归服朝廷这样堂皇正大的事情也不能例外。总之,唐廷只能依赖藩镇势力之间的平衡关系,来维持它的虚弱政权,绝无良策去根治藩镇尾大不掉带来的一连串的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