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志中的“文化之物”

(二)民族志中的“文化之物”

“物”,在人类学的知识谱系中具有特殊的学科意义:比如,那些经济学意义上的“物的交换”,在人类学的交换理论中成为具有特殊意义的社会意义上的“整体馈赠”。“物”被当作特定的社会交际和交流媒体,交换作为人类学研究社会的重要论题,早已超越了经济学层面上的交换。它涉及特定的物从一个社会到另一个社会的运动过程,而在物的流动过程中并非表现出具体个人的利益驱使,更多的是代表着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J.G.Carrier,2006:373)。比如,礼物的交换,包括祭祀、族规以及经济方面的馈赠,以确定特定部族内部、部族之间以及个人的政治地位(M.Mauss,1990:6)。甚至荣誉、信誉及其他社会地位都可以,甚至需要通过这种特殊的“物的交换”活动加以实现,那些表面上夸张的气氛、庄严的仪典、慷慨的行为等都“属于馈赠性礼物的交换体系”(同上:35)。

“物”的表现形态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人们通常习惯性地把物质当作纯粹的外在存在形体,而没有注意到认识和解释物质行为本身所具有的社会价值和意义。物首先涉及“制造”,或物的来源问题(万物的来源也可以理解为“制造”)。任何形式和形态的物,其实都参与了人类对物的创造,甚至包括自然的存在物,比如,自然遗产,虽然人类并未参与创造,却由人类主观认定和审美。“造物主”是一个特殊的语汇,指万物的创造者,思想与智慧的源头,他用智慧创造了万物,包括人类。这种宗教教义性的“造物”与人类的推源神话有关。[1]至于工具的制作和观念的制造则更为普遍,人们甚至通过对物质的实践建立一整套共同的实践与意义准则(王斯福,2008)。事实上,对物的观察和使用已经包含了对物质的创造、制造、认识和实践行为。(https://www.daowen.com)

按逻辑推演,物的空间成了一个与博物馆相关的主题。现代人习惯性地认为,在一个建筑空间内存放和排列文物便是博物馆的模型。在很长的时间内,考古专家、文物专家们通过挖掘和收集有价值的器物专业性地放置在一个特定的空间。这种通过挖掘、处理、鉴定、搬运、技术分析、保存、排列、展出等程序建立了博物馆的特殊空间。然而,现代古典学对这种模型产生“置身在哪里”的质疑。特别当那些可以搬动和不可搬动的遗产相互分离后,造成了事实上遗产整体性的破坏,改变了物质的原始空间格局和概念。难怪“考古学家如今提出的这些问题甚至使他们完全放弃了挖掘”,以求得对古代世界中原始形貌和空间格局的完整保护,进而把原来的注意力转移到某个物质多样性的空间存在,包括原来并不注意的露天空间,诸如花园、果园、菜园以及居室、树木、植物、农业用地等的遗址空间的完整性(玛丽·比尔德,约翰·汉德森,1998:48),所以人类学的博物馆研究也就成了当代民族志范式反思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