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nos的东西方话语与共识理解

(四)Ethnos的东西方话语与共识理解

莫斯的“基本教诲”是:“他告诉我们有许多这事或那事值得观察,处处都有有价值的思想和行为方式等待我们去研究。”(路易·杜蒙,2003:157)民族志就是对于特定社会共同体生活地点及其周边的“这事或那事”的考察,而这些事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们含有关系。民族志中的ethnos正意味着这些关系,它们可以被分门别类加以繁复的论述,也可以被简化为人人、人神、人物关系。唯有在民族志的实地考察中,从所考察地的关系实践和认知入手,全面和深入地“进入”这些关系,并对它们的复杂性加以认识和再认识,研究者方有可能得出符合实际且富有含义和价值的见解。

民族志诸事实既都由“己”与广义的“它”之间关系构成,ethnos的含义便可被重新理解为有别于“民族”的事物。

若说我们说的“己”是指“世内存在者”,那么,以上所述之广义人文关系(“己它关系”)便可理解为“己”与“世界”之间的纽带。如哲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2000:58)所说,“世界本身不是一种世内存在者,但世界对世内存在者起决定性的作用,从而唯有当‘有’世界,世内存在者才能来照面,才能显现为就它的存在得到揭示的存在者”。Ethnos要表明的,正是这个道理:由于“己”的含义是由与“它们”(他人、物、神)构成的“世界”赋予的,其存在只有当“己”与“它”形成关系方为可能。这个意义上的“世界”是泛指的,而不是特指的,其存在的空间单元没有特定的规模定义。(https://www.daowen.com)

民族志的ethnos既然是指这么一个泛指的“己它关系体”,并构成海德格尔所谓的“世界”,那么,它的内涵便可加以“广阔”或“狭小”的“注解”,不应局限于“民族”。在对众多民族志构成的诸人文关系的世界作广泛陈述之后,对于一个“狭小”场合内这些关系的存在形式如何,其世界的构成如何,可再作某种“注解”。

海德格尔(2005:88)采取了哲学本体论论证,将世界定义为“天、地、人、神之纯一性的居有着的映射游戏(Spiel)”,他指出,“这种游戏出于转让过程的合抱起来的支持而使四方之中的每一方都与其他每一方相互依赖”,其中,“四方中没有哪一方会固执于它自己的游离开来的独特性。而毋宁说,四方中的每一方都在它们的转让之内,为进入某个本己而失去本己”。海德格尔对于“世界”的论述,与我们对于民族志中ethnos一语之含义的理解不谋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