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1.5.2 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见图1-10a)。索引符号由直径为8~10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应以细实线绘制。索引符号应按下列规定编写。

1)若索引出的详图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样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细实线,如图l-18b所示。

2)若索引出的详图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样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样的编号,如图l-18c所示。数字较多时,可加文字标注。

3)若索引出的详图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册的编号,如图1-18d所示。需要标注比例时,文字在索引符号右侧或延长线下方,与符号下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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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0 索引符号

4)索引符号如用于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剖视方向,如图1-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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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用于索引剖面详图的索引符号

5)零件、钢筋、杆件、设备等的编号直径宜以5~6的细实线圆表示,同一图样应保持一致,其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写,如图1-12所示。消火栓、配电箱、管井等的索引符号,直径宜以4~6为宜。

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的粗实线绘制。详图应按下列规定编号。

1)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同在一张图样内时,应在详图符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的编号,如图1-1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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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 零件、钢筋等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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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3 与被索引图样同在一张图样内的详图符号

2)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样内时,应用细实线在详图符号内画一水平直径,在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编号,在下半圆中注明被索引的图样的编号,如图1-1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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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4 与被索引图样不在同一张图样内的详图符号

提示

在AutoCAD的索引符号中,圆的直径为φ12(在A0、A1、A2、图纸)或φ10(在A3、A4图纸),字高为5(在A0、A1、A2、图纸)或字高为4(在A3、A4图纸),如图1-1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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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5 索引符号圆的直径与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