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建筑详图的特点和标识

8.1.1 建筑详图的特点和标识

建筑详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比例大(常用1∶50、1∶20、1∶10、1∶5、1∶2、1∶1等);二是图示详尽清楚,凡在建筑平、立、剖面图中没有表达清楚的细部构造,均需用详图补充表达;三是尺寸标注齐全,如主要部位的标高、用料及做法。

为了便于看图,常采用详图标志和详图索引标志。详图标志又称详图符号,画在详图的下方;详图索引标志又称索引符号,表示建筑平、立、剖面图中某个部位需另画详图表示,故详图索引符号是标注在需要画出详图的位置附近,并用引出线引出。

按照《建筑制图标准》要求,建筑详图中被剖切到的抹灰层和楼地面的面层线用中实线画。比较简单的详图可只采用线宽为b和0.25b的两种图线,其他图线与建筑平、立、剖相同,如图8-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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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 建筑详图的图线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