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 建筑详图的图示内容和图示方法
建筑详图所表现的内容相当广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只要平、立、剖面图中没有表达清楚的地方都可用详图进行说明。因此,根据房屋复杂程度和建筑标准的不同,详图的数量及内容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建筑详图包括外墙详图、楼梯详图、卫生间详图、门窗详图以及阳台、雨篷和其他固定设施的详图。
建筑详图的图示内容和图示方法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详图一般表达构配件的详细构造,如材料、规格、相互连接方法、相对位置、详细尺寸、标高、施工要求和做法说明等。
2)建筑详图必须画出详图符号,应与被索引的图样上的索引符号相对应,在详图符号的右下侧注写比例。
3)在详图中如再需另画详图时,则在其相应部位画上索引符号。
4)对于套用标准图或通用详图的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节点,只要注明所套用图集的名称、编号或页次,就不必再画详图。
5)详图的平面图、剖视图,一般都应画出抹灰层与楼面层的面层线,并画出材料图例。
6)详图中的标高应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中的位置一致。
7)详图中定位轴线的标号圆圈可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