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AutoCAD半径、直径及引线标注
1.半径标注(
)
依次选择“标注|半径”菜单命令(DRA),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半径”按钮
,可以标注圆和圆弧的半径,并且带有半径符号(R)的标注数值。其标注方法和效果如图1-53所示。

图1-52 基线标注方法和示例

图1-53 半径标注方法和示例
2.折弯标注(
)
依次选择“标注|折弯”菜单命令,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折弯”按钮
,可以折弯标注圆和圆弧的半径。它与半径标注方法基本相同,但需要指定一个位置代替圆或圆弧的圆心。
3.直径标注(
)
依次选择“标注|直径”菜单命令(DDI),或在“标注”工具栏中单击“直径”按钮
,可以标注出带有直径符号(Ф)的标注数值,其标注方法和效果如图1-54所示。

图1-54 直径标注方法和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