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韩愈辩讳

四、韩愈辩讳

李贺因为要避讳父亲的名字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这件事,在当时成为大家谈论的焦点话题。韩愈为此写了一篇《讳辩》,为李贺辩白。韩愈在文章中非常气愤地批评,这是有人在故意刁难李贺。不错,避讳是一种礼法,但这种礼法也是有原则的:原则一是二名不偏讳。如果需要避讳的名字除姓之外有两个字,无论是取名还是写文章重一个字不算不尊敬。韩愈举例说,比如孔子的母亲叫颜徵在,只要“徵在”二字不同时出现在口中或笔下就行。原则二是不讳嫌名。如果音同字不同也不用避讳,韩愈又举例说,比如大禹的“禹”与下雨的“雨”读音一样,但字不一样,所以也不算不尊敬。

根据这两条原则,韩愈向刁难的人质问:“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到底符合避讳原则的哪一条呢?明明一条都不符合。写到这里,韩愈越加气愤,觉得这就是别有用心的人在没事找事,于是又说:“父名晋,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韩愈简直成了怒目金刚。

接下来,韩愈从避讳的目的和历史上名人案例入手,极力为李贺辩解,但最终也没能成就李贺的夙愿。唉,一时的傲慢带来了终生的遗憾,真有点不值了。不过,关于这个故事中的从中作梗之人到底是不是元稹,也有人提出了异议。韩愈在他的《讳辩》中也说“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在韩愈看来,这是考场上的一种恶性竞争,是当年一块儿参加考试的人做的手脚。不过这件事对李贺打击很大,从当年“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这样的豪气,变成了“长安有男儿,二十心已朽”——失去了斗志。

从上面这些例子可以感受到,科举这条路真的不好走,是需要才气、勇气与运气的,三者缺一不可。也有人在考试的过程中面对失败、备受煎熬时想到过放弃,但最终的坚持让他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这个人会是谁呢?(https://www.daowen.com)

【注释】

[1]唐著作郎顾况,字逋翁,好轻侮朝士,贬在江外,多与僧道交游。时居茅山,暮年有一子,即非熊前身也。一旦暴亡,况追悼哀切。——《北梦琐言》,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78页。

[2]元和乙未岁,下第游蜀。至宝鸡西,适公馆。忽闻呻吟之声,潜听而微惙也。乃于间室之内,见一贫病儿郎。问其疾苦行止,强而对曰:“辛勤数举,未偶知音。”眄睐叩头,久而复语:“唯以残骸相托。”余不能言。拟求救疗,是人俄忽而逝。——《太平广记》,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222页。

[3]李贺字长吉,系出郑王后。七岁能辞章,韩愈、皇甫湜始闻未信,过其家,使贺赋诗。——《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7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