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别对待
等到考试结果出来,穆宗也大体上有了处理思路。经过反复斟酌,穆宗做出决定:“孔温业、赵存约、窦洵直所试粗通,与及第。裴譔特赐及第。郑朗等十人并落下。”(《旧唐书》)一个决定,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放宽标准。孔温业、赵存约、窦洵直所写的诗文虽然不怎么好,但是马马虎虎还算是文章,就勉强录取了吧。孔温业、赵存约、窦洵直三人的《鸟散余花落》诗都留下来了,而且也是每个人唯一的一首诗,可见他们的诗作水平有多么差劲,如果不是逼着,恐怕连这一首诗也留不住。
第二层次,特赐及第。裴譔是裴度的儿子,沾了老爸的光了。裴度被称为“将相全才”,曾经力排众议坚决主张对淮西吴元济用兵并最终取得成功,从而威震河北,使造反的藩镇势力相继归附。元和十四年(819),裴度又平定淄青李师道,从而造就了元和中兴。到了穆宗时,由于处置不当,河北又出现了叛乱,裴度被任为镇州行营招讨使,统兵讨伐。可是当朝宰相只图苟安,以至裴度在军前奏请的事情,常受阻挠。而穆宗老听宰相的,因此裴度迟迟不能取胜。人家裴度这么出生入死为的啥啊,还不是为了老李家的天下吗?所以穆宗觉得挺对不住裴度的:裴度替我操劳着国事,我也得替人家操点心啊,他儿子这不参加考试了吗,虽然考得不咋地,也得照顾一下,不能因为这一件事让裴度闹情绪,于是特诏他儿子进士登科。这无疑对裴度是一个巨大的精神安慰。就这样,特赐裴譔进士及第。
第三层次,不予录取。以郑朗为首的其他十个人就全部毙掉了,看来这十个人的文章实在让人难以忍受。别人不说,就这个被钱徽录取为状元的郑朗,《全唐诗》中就没有他一首诗作。据《唐摭言》记载,郑朗命中就不该进士及第。他参加考试之前遇见一个和尚,这个和尚会相面,和尚对郑朗说:“郎君贵极人臣,然无进士及第之分。若及第,即一生厄塞。”结果没多久,钱徽就录取郑朗为状元了,大家纷纷表示祝贺,可是那个和尚却躲得远远的。没过几天,段文昌告了钱徽一状,穆宗让王起、白居易重新考试,郑朗又被刷掉了。当原来那些庆贺的人指指点点、躲之唯恐不及的时候,和尚来祝贺了。郑朗虽然没有被录取,却被柳公绰请到幕府里,后来果然如和尚所言,成为晚唐的一位名相。
穆宗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呢?原因有二。
一是安抚贵族。对于被复试的十四个考生来说,本来应该全部毙掉,以儆效尤。但再仔细想想,如果一杆子打死,那样很容易激起贵族们的反对情绪,对朝廷的稳定也不好,因此得多少留点面子。另外,为了彰显朝廷的恩德,鼓励贵族子弟今后好好学习,也得给勉强说得过去的考生一点照顾。(https://www.daowen.com)
二是乐天求情。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白居易请求穆宗宽大处理,为此白居易还写了一个《论重考试进士事宜状》。其中谈到,重考应该像礼部考试一样,允许考生们带韵书等相关资料,另外考试时间的长短也应该一样,只有这样,考生们才能有充足的时间润色自己的文章,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水平。可事实上呢?“昨重试之日,书策不容一字,木烛只许两条,迫促惊忙,幸皆成就。”(《白氏长庆集》)这样才导致了诗文质量不高:“诗赋之间,皆有瑕病。”(《白氏长庆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种做法对这些重考的考生也是不公平的。
鉴于这种情况,白居易认为,朝廷应该“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以宽大为怀,录取的时候尽可能标准宽一点。这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如此,则进士等知非而愧耻,其父兄等感激而戴恩。至于有司,敢不惩革?”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呢?从白居易的话里不难感觉到——他总是心太软。不过,他考虑得的确很周全,对穆宗最后的决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以上说的是对考生们的处理结果,对涉案的几个官员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涉案必究。元稹、李绅、李德裕都主张严肃处理。首当其冲的是主考官钱徽。等到朝廷把复试结果告诉了钱徽,钱徽“深自怀愧”(《旧唐书》),很愧疚。光愧疚肯定是不行的,不能以反思代惩罚,那样的话以后还是制止不了问题的再次发生。怎么办呢?“寻贬徽为江州刺史。”(《旧唐书》)李宗闵和杨汝士也被贬了,李宗闵被贬为剑州刺史,杨汝士被贬为开江令。朝廷刚讨论贬谪钱徽的时候,李宗闵和杨汝士建议钱徽:“以文昌、李绅私书进呈,上必开悟。”(《旧唐书》)可是钱徽说:“不然,苟无愧心,得丧一致,修身慎行,安可以私书相证耶!”说完,就让家人把段文昌和李绅写给自己的书信烧毁了。
通过这件事,朝廷也认识到,科举考试本来的目的是为国家选拔人才,可是在具体运作的过程中,总会有人拉帮结派,干扰考试和录取工作,这就违背了科举考试的本意。为了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穆宗还规定:“自今后,礼部举人,宜准开元二十五年敕,及第人所试杂文并策,送中书、门下详覆。”省得再有暗箱操作。多了一个监督程序,多了一分威慑力量,就会少一些营私舞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