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南粳稻安全生产技术
我国是水稻生产大国,稻米是我国65%以上人口的主食,稻米消费量占全部粮食消费的40%左右,而粳米几乎全部作为口粮。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水稻生产基本是强调产量。到了90年代后期,人们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增长也不断提高,回归大自然、消费安全食品成为新时期的消费潮流和市场走向,水稻生产已从强调产量向要求质量、安全转变。近年来,环境污染和化学污染对稻米的卫生质量造成了很大威胁,稻米中毒事件不断涌现,稻米的安全性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
(一)粳稻安全生产原理、要求及技术方法
目前,全球的农业发展大体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合成物的常规农业,这是当今世界的主流;二是拒绝使用化学合成物的有机农业,这一模式以生态为目标;三是有限度地使用化学合成物的可持续农业或综合农业,这一模式追求的是双重效应,即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常规农业体系因生产费用不断上升,环境污染严重,故提倡发展综合生产和有机生产。与国际农业生产模式相对应,在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水平、农业管理体制特点和农产品安全质量状况的基础上,从国际认证接轨、产品水平定位、产品结构、标准要求、认证程序、监督管理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确立我国安全农产品的主流认证模式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大类。
(二)粳稻安全生产对环境条件的要求
1.无公害稻米产地环境要求 产地环境条件是水稻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和基础,在无公害粳稻生产之前,产地环境质量必须达到要求标准。产地环境条件内容较多,但关键是大气、土壤及水分。无公害稻米产地应选择在无污染和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远离工厂、矿区、公路,避开城市及工业污染源。
(1)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大气污染种类繁多,但在豫南农村,主要的大气污染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物和氟化物等。无公害水稻产地大气中各项污染物含量见表5-14。
表5-14 无公害水稻生产基地大气中各项污染物的含量指标
(2)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无公害水稻产地农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含量要求见表5-15。其中前8项指标为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水稻产地环境条件》(NY 5116—2002),其余为一些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表5-15 无公害水稻生产农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的含量指标
(3)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土壤pH值的高低将土壤分为pH值<6.5、pH值=6.5~7.5、pH值>7.5三种情况。无公害水稻产地土壤中各项污染物含量要求见表5-16。
表5-16 无公害水稻生产稻田土壤中各相污染物的含量指标 (单位:毫克/千克)
2.绿色食品水稻产地环境要求 绿色食品水稻产地环境质量现行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 391—2000)规定了绿色食品产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农田灌溉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的各项指标及浓度限值等内容。具体要求包括:农业初级产品或食品的主要原料,其生长区域内没有工业企业的直接污染,水域上游、上风口没有污染源威胁,该区域内的大气、土壤质量和灌溉用水质量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并有一套保障措施,确保该区域内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环境质量不下降。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绿色食品产地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GB 3095—1996)执行。绿色食品水稻应选择空气清新、水质纯净、土壤未受污染,具有良好农业生态环境的地区,尽量避开繁华都市、工业区和交通要道,多选择在边远地区、农村等。大气质量要求稳定,符合绿色食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表5-17)。
表5-17 空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指标要求(标准状态)
(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田灌溉用水评价采用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1992)(表5-18)。
表5-18 农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指标要求(单位:毫克/升)
(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绿色食品水稻生产要求产地土壤元素位于背景值正常区域,周围没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并且没有农药残留污染,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表5-19),同时要求有较高的土壤肥力。
表5-19 水田土壤中各项污染物的含量限值(单位:毫克/千克)
为了促进生产者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生产AA级绿色食品时,转化后的土壤肥力要达到土壤肥力分级Ⅰ、Ⅱ级指标。生产A级绿色食品时,土壤肥力参考指标见表5-20。
表5-20 土壤肥力分级参考指标
评价土壤肥力的各项指标,Ⅰ级为优良,Ⅱ级为尚可,Ⅲ级为较差,供生产者在生产时参考。生产者应增施有机肥,使土壤肥力逐年提高。
3.有机食品水稻产地环境条件要求 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应选择在没有污染源的区域,严禁未经处理的工业“三废”、生活垃圾和污水进入有机农业生产用地。进行有机农业生产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 1516—1995中的二级以上标准。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 5084—1992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GB 9137—88的规定。
(三)粳稻无公害生产技术方法
无公害水稻是指按照相应生产技术标准生产、符合通用卫生标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水稻中有害物质(如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等)的含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人们食用后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的水稻。
1.产地环境要求 无公害水稻生产场地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并符合NY 5116—2002的规定。
具体要求是:
(1)空气质量。在标准状态下,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每立方米应≤0.25毫克,氟化物应≤7微克。
(2)灌溉水质量。pH值为5.5~8.5,每升水含总汞≤0.001毫克、总镉≤0.01毫克、总砷≤0.05毫克、铬(六价)≤0.1毫克、总铅≤0.1毫克、石油类≤5.0毫克、挥发酚≤1.0毫克。
(3)土壤环境质量。在pH值小于6.5时,每千克土壤含总镉≤0.3毫克、总汞≤0.3毫克、总砷≤30毫克、总铅≤250毫克、总铬≤250毫克;当pH值为6.5~7.5时,含总镉≤0.3毫克、总汞≤0.5毫克、总砷≤25毫克、总铅≤300毫克、总铬≤300毫克;当pH值大于7.5时,含总镉≤0.6毫克、总汞≤1.0毫克、总砷≤20毫克、总铅≤350毫克、总铬≤350毫克。
2.品种质量要求 选用通过国家或地方审定并在当地示范成功的优质、高产水稻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GB 4404.1—1996)的规定。
3.肥料使用要求 肥料使用原则应符合《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NY/T 496—2002)的规定。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业部门登记的化学和生物肥料。禁止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肥料(有机肥料及矿质肥料等),限量指标见表5-21。稻田施肥后不宜排水的间隔天数控制在7天以上。
表5-21 肥料中主要重金属含量的限量指标(单位:毫克/千克)
4.农药使用要求
农药使用应符合GB 4285、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禁止使用无公害水稻生产中的禁用农药品种(表5-22);可参照表5-23列出的无公害水稻生产中的常用农药品种及使用方法进行使用。
表5-22 无公害水稻生产禁止使用的农药种类
续表
表5-23 无公害水稻生产常用的农药品种
续表
5.有害生物控制要求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从稻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出发,综合应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措施,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和为害。
6.栽培技术要点 无公害粳水稻栽培应注重以下技术要点。
(1)选用综合抗性强的粳稻品种。选用抗虫、抗病性强的粳稻品种(组合),并注意定期更换。
(2)合理稀植。直播稻播种量常规粳稻为每亩2~3千克,杂交稻每亩1.5~2.0千克。提倡采用生物种衣剂包衣的种子,以防地下害虫为害。要求注意播种质量,确保全苗。播种出苗后应及时疏密补空。
移栽粳稻每亩1.33万穴,常规稻每穴5~6苗,杂交稻3~4苗。宽窄株种植,移栽规格宽行30厘米、株距16.7厘米。
(3)平衡施肥。
1)有机、无机结合,氮、磷、钾配合施用。一般有机肥占总施肥量的30%以上,氮∶磷∶钾一般为1∶0.5∶0.7。
2)严格控制施氮量和施肥总量。每亩大田施肥总量控制在纯氮12千克左右、磷6~7千克、钾(氧化钾)8~9千克,硫酸锌1~2千克。
3)施肥方法。施足基面肥,适施分蘖肥和穗肥。一般氮肥用50%~60%作基面肥,20%~30%作分蘖肥,10%~20%作穗肥;磷肥全部作基肥施用;钾肥基、蘖肥各占50%。也可采用一次性全层施肥,将专用复配肥料在平田时一次性施入耕作层土壤,但在沙壤田不宜采用。
(4)合理灌溉。灌溉水质要求应符合NY 5116—2002的规定。灌溉方法:返青期保持浅水层,分蘖期灌溉,苗数达到穗数的80%~90%时排水晒田,以控制无效分蘖,促进根系下扎生长和壮秆健株。穗分化后灌水并保持水层至抽穗扬花结束。灌浆成熟期间歇灌溉、干湿交替。收获前7天左右断水。
7.有害生物控治技术
(1)农业防治。选用综合抗性强的品种并定期轮换,保持品种抗性,减轻病虫害的发生。采用合理耕作制度、轮作倒茬、种养(稻鸭、稻鱼、稻蟹等)结合、健身栽培等农艺措施,减少有害生物的发生。
(2)生物防治。通过选择对天敌杀伤力小的中、低毒性化学或生物农药,避开自然天敌对农药的敏感时期,创造适宜自然天敌繁殖的环境等措施,保护天敌;利用及释放天敌,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
(3)物理防治。采用黑光灯、振频式杀虫灯、色光板等物理装置诱杀鳞翅目、同翅目害虫。
(4)药剂防治。
1)主要病害的防治。
A.稻瘟病。依据DB41/T 1130—2015的规定,当稻瘟病的中心病团出现时,每亩用三环唑20~25克或稻瘟灵28~40克喷雾防治。
B.稻纹枯病。依据DB41/T 1130—2015的规定,在水稻分蘖至孕穗期、抽穗期,当分蘖期丛发病率为15%~20%、孕穗期在30%以上时,每亩用井冈霉素10~12.5克加水50千克喷雾1~2次,低于此指标可以不施农药。
C.白叶枯病。在白叶枯病常发区,于发病初期每亩用叶枯唑30~40克加水50千克喷雾防治;尤其在大风、暴雨、洪涝等灾害之后,水稻叶片受到损伤,应及时喷施上述药剂,防止病情暴发。
D.恶苗病。依据DB41/T 1479—2017采用咪鲜·杀螟溶液浸种。
E.稻曲病。依据DB41/T 1130—2015在孕穗中、后期每亩用井冈霉素10~12.5克对水50千克,对穗部进行喷雾。
2)主要虫害的防治。
A.二化螟。依据DB41/T 1130—2015的规定,在二化螟产卵期,每亩用氯虫苯甲酰胺有效成分1~2克或阿维菌素0.75~0.9克对水50千克喷雾,但蚕桑养殖地区不宜使用杀虫双、杀虫单。
B.三化螟。根据虫情预报,掌握在螟卵孵化初盛期,每亩卵块发生量在50块以上的田块进行药剂防治,药剂种类同二化螟。
C.稻飞虱。依据DB41/T 1130—2015的规定,当百丛虫量达1 500~2 000头,每亩用噻嗪酮7~10克或吡虫啉1.5~2克对水50千克,针对稻株中下部喷雾。
D.稻纵卷叶螟。依据DB41/T 1130—2015的规定,掌握在主害代1、2龄幼虫盛发期(稻叶初卷期)。当分蘖期百丛幼虫65~85头、孕穗期40~60头以上时,进行药剂防治,选用药剂氯虫苯甲酰胺,也可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5克对水50千克喷雾稻株中、上部。
E.稻蓟马。在苗期出现叶尖卷曲率在10%以上、百株虫量300~500头以上时,用70%吡虫啉10克或25%噻虫嗪5克对水50千克喷雾。
3)杂草防治
A.秧田杂草防治。播种后2~4天,每亩用杀草丹乳油100~125克、禾草敌乳油96~140克或丁草胺30克或苄嘧磺隆1.5~2克对水30千克喷雾。
B.移栽前杂草防治。可在移栽前2~10天,每亩用百草枯20~40克对水50千克细喷雾,杀灭田间杂草。
C.本田杂草防治。于移栽后5~7天,每亩用禾草丹乳油100~125克或吡嘧磺隆6.25克或田草光(苄嘧磺隆与丁草胺复配剂)25~30克拌化肥或细泥土30千克撒施。
8.收获、运输、储藏及副产品处理要求
(1)收获。实行无公害稻谷与普通稻谷分收、分晒。禁止在公路、沥青路面及粉尘污染严重的地方脱粒、晒谷。
(2)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3)储藏。在避光、常温、干燥和有防潮设施的地方储藏。储藏设施应清洁、干燥、通风、无虫害和鼠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混存。若进行仓库消毒、熏蒸处理,所用药剂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
(4)副产品处理。无公害水稻生产的副产品包括秸秆、砻糠、米皮糠等,应综合开发、合理利用;提倡秸秆还田、稻糠稻作;严禁焚烧、胡乱堆放、丢弃和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