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名言警句,使论述富有说服力

引名言警句,使论述富有说服力

作为倍受人们喜爱的修辞方法,“引用”的最大作用是能有力地证明立论的真实性,增强言辩的战斗性。因此,高明的辩手像古人极重“引经”和“稽古”一样,都十分讲究将伟人名家的经典性言论作为自己立论的根据。在“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道德)”这场辩论中,南京大学队的一辩杨蔚同学在论述己方“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的立论时,如此说道:

法律是无情剑,刀光剑影下邪恶何处立足?铁面无私中罪行怎能藏身?有道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癌细胞可能会威胁人的生命,一个社会的毒瘤可能会葬送国家的前程。托尔斯泰说得好:“行善需要努力,惩恶更需要努力。”所以,惩恶扬善的法律才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

在这里,辩者先引千百年来已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名句喻指罪恶的作用,接着又明引大文豪托尔斯泰之言,从另一个角度论述之。两处引用相佐相辅,不仅极大地增强了辩言的表现力,同时更增强了论述的说服力,从而有力地证明了“法律才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立论的正确性。

仍是在这场辩论中,二辩邬建敏同学在阐述“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协调一致的步伐”这一分论点时,也充分运用了“引用”这一辞格。她说道:

正是法律把人们的行为纳入同向一律的轨道,正所谓:“一民之轨莫如法。”法律的统一性还表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贫富之分。思想家卢梭说得好:“法律必须具有普遍性,并在其命令范围内对全体人适用,因为它的基础是理性。”而道德却存在理解上的差异性,会影响人们行为的协调一致。“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念,天下必定是非不明,天下是非不明,社会秩序从何谈起?

不足两百字的辩言中,辩者三处引用,稽古引今,援“外”引“内”,不仅充分证明了己方观点的正确性,驳斥了“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的立论,加强了论述的说服力,而且这一“引”接一“引”的名言伴之以辩者那女性特有的语调而出,极大地增强了语言的感染力,使听众与辩者产生强烈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