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辩中,某些辩手为了各种目的要为自己的错误辩解,常常会挖空心思,找一些“理由”来自圆其说,其主要的手法就是“以偏概全”,上述三例的错误观点均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表面上看来似乎有理,而实际上是片面的,也是不堪一驳的。我们可以针对”以偏概全”的错误观点,用“以全驳偏”法来反驳。“偏”实际上就是对方的破绽、漏洞,我们只要抓住了对方“偏”之所在,就可以以此为突破口,对对方片面的观点进行驳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