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监判官印
2025年10月14日
宝坻监判官印
这枚“宝坻监判官印”边长5.6厘米,铜质,通纽高4.4厘米,柄宽2.8厘米,背纽长方,纽右刻“天赐元年”,左刻“礼部造”,印上部立侧面刻“宝坻监制印”。经专家鉴定,“天赐”是金朝农民起义军领袖刘永昌的年号,元年当为公元1214年,距今已有800余年。

《唐海县志》曾经收录这件文物,并记录着如下的文字:“据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版《丰润县志》卷之四‘越支场重立盐场碑记’记载:南北朝后魏(北魏)开始在幽州之地置锅煮盐,历经唐代到辽金,此地置锅煮(煎)盐灶户增多,在宝坻曾设提举司,其官员为正五品衔,管辖若干盐场。据金史《百官志》记载:‘山东、宝坻、沧州、解州、辽东、西京、北京七个盐使司设置大使一员,为正五品,其他盐使司设副使一员,为正六品。七个盐使司各设监判官三员,为正七品。秦和初年,宝坻、解州各设监判官二员。此印即为金代宝坻监判官之印。”后据地方文史专家李庆玺考证,这方铜印实为乣(读jiǔ)军起义军官印。这支起义军活跃于天津、沧州、保定一带,传世实物较少,此印边款“礼部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起义军设官定制的完备情况。
“宝坻监判官印”发现于1965年5月,是一个小学生在常坨(今属曹妃甸区三农场)农田施工现场捡拾到后上交到教育主管部门的,现藏于河北博物院。笔者曾专程赴石家庄拍摄未果,所幸博物院提供图片供使用,进行了翻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