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而学”教学观的界定与理论定位
提出“因用而学”的教学观,就不得不谈到我们所熟知的“学以致用”和“做中学”。从这两个我们早已认同的教育理念出发,进一步思考、论证,便形成了小学数学“因用而学”教学观的内涵。
所谓“学以致用”,意思是学习了的知识要实现能够在实际中运用的程度。这个理念不论是在传统教育观念还是现代教育价值观上,都被广泛认可。“学以致用”,既是学的结果,也是追求。《论语》有云:“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所谓“习”,即在实践中用其所学,达到积累实践经验和实现更深层次认识的目的。学生学习了知识,再去经历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更能理解知识的本质价值和应用价值。而作为教师,秉持“学以致用”的教学理念,实际上解决了学习结果的问题。
“做中学”强调在动手操作中学习知识,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中学”不是简单地告诉学生知识点,而是让学生在动手做的过程中掌握知识,让学生以自己的经历与思维构建自己的知识。这也是当下倡导的一种学习方式。它解决了学习过程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在学的过程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让学生手脑并用,促进学习的深度发生的问题。
什么是学习,这是本源问题;为什么而学习,这是如何看待学习的问题,是认识的问题。工业化时代,人们以知识量的积累、读写算的训练为学习的目的,培养标准化的劳动者。随着素养时代的到来,学习的目的更多地转向培养学生运用知识、技能与态度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6],即个体在面对生活情境中的实际问题与可能的挑战时,能运用知识、能力与态度,采取有效行动,以满足生活情境的复杂需要,达到目的或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这个角度看,“因用而学”是在“做中学”和“学以致用”基础上的进一步思考。“做中学”是学的过程,“学以致用”是学的结果,而“因用而学”则是目的,从而形成了以“用”为目标的全过程的教学。贯通目的、过程、结果,“因用而学”把学生的知识实际运用能力的发展作为目标,强调学习的目的是运用。
构建“用”“学”一体的教学,需要重新审视“用”与“学”的关系,建立符合学生素养发展规律的学习观,提炼数学学习实践中的“用学”观,研究学生的学习过程,发展“因用而学”的数学教学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