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脑风暴法

一、头脑风暴法

(一)头脑风暴法

头脑风暴法又称脑力激荡法,是1938年由美国BBDO广告公司负责人亚历克斯·奥斯本首创的。作为一种创造方法,它在《韦氏大词典》中被定义为:一组人员通过开会方式对某一特定问题出谋献策、群策群力、解决问题。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克服心理障碍,解放固定思维,让思维自由奔放,激发创造性的思维,获得新观念,并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亚历克斯·奥斯本创建此法最初是用在广告的创造性设计活动中,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后经亚历克斯·奥斯本不断改进和卡尔文·泰勒(CalvinTaylor)、帕内斯(MichaeParness)、威廉·戈登(WilliamGordon)等人的逐步完善和发展,终于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内应用最广泛、最普及的集体创造方法,在技术革新、管理革新和社会问题的处理、预测、规划等许多领域都显示了它的威力。

头脑风暴法的运作方式是组织一批专家、学者、创意人员等,以会议的方式共同围绕一个明确的议题进行讨论,共同集中思考,互相启发激励,借助参会者的群体智慧,引发创造性设想的连锁反应,以产生和发展出众多的创意构想。头脑风暴法一般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交代背景。介绍所讨论问题的有关资料,明确讨论目的。第二,说明规则。这些规则包括:不做任何有关优缺点的评价;允许异想天开、自由奔放的想法;追求创新构想的数量;鼓励在已提出的想法上综合修正、锦上添花等。第三,营造氛围。组织者应是善于启发且自身思维敏捷的人,应能使会议始终保持热烈讨论的气氛,鼓励参会者积极参与、献计献策。第四,综合评价。将各种设想整理分类,编出一览表后,挑出最合适的见解,审查其可行性。

(二)书面头脑风暴法

书面头脑风暴法(Brain-writing)是另一种头脑风暴的方法,它鼓励团队参与。和头脑风暴法一样,它的目的也是为了在短时间内快速生成想法,但更多强调的是对想法的记录和保存。

书面头脑风暴法的基本操作方法十分简单:只需每个人把想法写下来,然后以匿名的方式进行传递、添加和修改。这种方法看似简单,但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避免很多头脑风暴法的潜在问题。相比于传统的头脑风暴法,书面头脑风暴法最大的优点是:没有个人表现,也就没有个人表现的焦虑。参与者可以不用考虑个性、行为、立场,独立思考,不受外力干扰,这样更专注于问题本身,进行一些深度思考,从而获得更多的灵感。

书面头脑风暴法使得每个人的想法都可以同时被表达,减少了头脑风暴法中等待表达想法的时间,也有效地避免了因为跟随别人思路走而浪费时间,更不用担心在讨论中想法会丢失。

(三)头脑风暴法应遵守的原则

1.延迟评判原则

对各种意见、方案的评判必须放到最后阶段,此前不能对别人的意见提出批评和评价。认真对待任何一种设想,而不管其是否适当和可行。

2.自由畅想原则

欢迎各抒己见,自由鸣放,创造一种自由、活跃的气氛,激发参加者提出各种荒诞的想法,使与会者思想放松,这是智力激励法的关键。

3.以量求质原则

追求数量,意见越多,产生好意见的可能性越大,这是获得高质量创造性设想的条件。

4.综合改善原则

探索取长补短和改进办法。除提出自己的意见外,鼓励参加者对他人已经提出的设想进行补充、改进和综合,强调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和相互完善,这是智力激励法能否成功的标准。

5.突出求异创新

求异创新是智力激励法的宗旨。

6.限时限人原则

限时限人,不要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