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时教学目标

二、课时教学目标

(一)课时教学目标确定的步骤

1.学习《数学课程标准》

《数学课程标准》反映了数学教学的目标和内容,明确了数学教学的原则和评估方式。教师对《数学课程标准》的学习,有利于其更好地开展数学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钻研教材

教师对本课时的教材进行仔细研读,领略其编写目的,了解本课时教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把握本课时内容对整册教材的作用;同时,教师对教材的深度进行分析,明确每一教学内容要求达到的水准。

3.了解学生

学生在整个教学环节中处于主体地位,没有学生,就没有教学活动。因此,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全面了解,分析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和学习特点,做到从实际出发,以此确定学生学习的主题,设计满足学生学习需要的学习内容和问题。此外,教师应为学生提供针对性指导,以及丰富而个性化的学习资源,以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4.确定并制定课时教学目标

在完成以上步骤的基础上,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明确课时目标,并加以描述。

(二)课时教学目标的具体描述

教学目标分为四个部分。其一,教学对象。其二,学生的行为,指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学习态度的变化。课程标准是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之一,标准中的行为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在《数学课程标准》中,存在两种行为动词:一种是用以描述结果目标的,如“理解”“掌握”等;一种是用以描述过程目标的,如“体验”“经历”等。其三,确定行为的条件,包括能够对学生学习效率产生影响的限制性规定。其四,表现程度,指学生在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所展现的最低学习水准。对于教学目标的描述,具体如下。

首先,教学目标指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预期,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其反映的是在一定的教学活动中学生知识技能和情感的变化。

其次,在描述教学目标时,应当尽可能具体、明确,要做到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最后,教学目标的描述应反映学生学习结果的类型和学生所要达到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在《数学课程标准》中,教学目标的表述包括学生在一段数学学习之后学习行为发生的变化,具体表现为对学生数学学习结果和终结性的描述,包括结果性目标和表现性目标。

结果性目标是将学生的学习结果反馈给学生本人,多用于“知识与技能”维度,描述结果性目标的行为动词应尽可能明确、可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