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程教学评价行为有关概念的界定

三、教师课程教学评价行为有关概念的界定

(一)教学评价

“评价无处不在”,人们时刻处于一个对自然、社会、他人和自己的评价状态,同时也包括外界对人们自身的评价。评价,指评定价值,用英文表示为“Evaluate”,有阐发价值的意思。从某个角度来看,评价是为了满足主体的需要,对客体的表现进行价值判断的行为。

有关教学评价的定义,学界存在多种观点。有学者认为,教学评价是在一定的方法下,对学生的数据进行收集,以作为评价学生学习和行为的依据,从而对教学效果进行判定;也有学者认为,教学评价是对教学活动中各主客体因素结合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整体上的一种价值评定。

综上所述,教学评价指以学生的学习成果和教师的教学效率为评价对象,由师生共同参与课程教学评价活动中,对教学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的一种行为活动。评价的主体包括教师和学生、教育专家和教育部门领导等。

(二)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行为

从广义角度看,行为是机体的随意运动,具有无意识性;从狭义层面看,行为仅限于人类行为,这是由人类存在思维和意识的特性决定的。现代心理学认为,人类为了满足特定的需求和实现特定的目标,采用各种手段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就是行为。

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行为,指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在一定的目的和意识下的价值判断的基础上采用的语言和动作行为,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习表现、情感态度等。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行为活动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其主观性表现在教师是在一定的意识和需要下对学生的学习行为进行评价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其客观性表现在教学评价行为建立在课堂教学实践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