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推理思维
推理,指从一个已知的命题推断出另一个命题的思维方式。已知的命题称为“前提”,推断出的命题称为“结论”。推理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合情推理,指从现有的内容入手,依靠经验和直观感受,借助归纳法和类比法得出结果。即便前提为真,用合情推理得出的结论也不一定为真。演绎推理,指根据一般的逻辑规则对前提进行推理的方法,以三段论、选言推理、假言推理、关系推理为主,使用演绎推理法,前提为真,结论一定是真。
数学教学实践表明,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对于锻炼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推理能力都有较大的帮助,二者存在密切的联系,必须加以重视。推理作为学习数学基本的思维形式,应当贯穿于整个数学学习过程。
随着数学在社会生活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推理逐渐成为人们学习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思维手段,比如法官判案、对气象进行预测、分析股票的走势等活动,都离不开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