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彰显生命活力

二、彰显生命活力

20世纪90年代有学者提出,有关学生的课堂学习研究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学生的生命活力,并对此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在教育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课堂教学的实践研究开始日益关注学生的生命活力。

“乐学教学”理念强调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坚持“生命实践”的教学理念,要求教师在课堂中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活力,培养学生以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获取知识,培养价值观。

要想明白哪种教育才是学生需要的“生命教育”,首先应当了解“生命”的本质和内涵。人的生命并非简单的医学对身体器官是否运转的判断,也不是在发展过程中是否有益于人生意义活动的判断。有关“生命”的理念和思想丰富多样,其中,哲学对人的身体和意识的观点影响着人对自身生命的价值分析。“意识哲学”理论认为,人的生命包括意识的思辨成果、道德水准和心理素养。“唯身体论”则认为,身体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强调人要学会养生,以保证身体的健全,将身体视为生命意义的全部。这些理论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探索生命的意义和本质。

作为专门研究人文领域的研究手段,现象学旨在透过现象分析事物的本质,使事物回归本源,这为探究生命的原始意义提供了指南和依据,在对生命所赋予的内涵和判断进行剥离的过程中,剥去“道德、心理、政治”的外衣,悬置经过加工的生命概念,从而回到探究生命的本身。个人的生命感知以身体的触觉为基础,经过一定的刺激反应,以获得真实的体验。有学者从“身心合一”的角度出发,将人的“身”和“心”视为一个完整的整体,认为人的生命包括七情六欲在内的一些心理活动,来探知生命的本意。

因此,对生命的探索应当建立在完整的基础上,通过身体与周边环境进行交流,并在一定的意识和目的下实现身心交融,体验生命活力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