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前 言

社区矫正是为了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目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国家的专门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1]

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区矫正制度在近代世界监狱改良运动和刑罚执行社会化的发源地英国已经确立,各种非监禁刑相继进入了司法实践领域,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非监禁的改造罪犯的手段,也同步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在不断适应社会生活改变和犯罪情势变化的过程中,社区矫正制度逐渐发展成熟,成为一项有法律明文规定、适用刑种多样、矫正措施规范、行刑效果理想的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其后,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纷纷效仿并依据本国国情进行不断的本土化改良,使其能够扎根于本国立法和司法实践。

如今,社区矫正在欧美国家,特别是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发展得已较为成熟。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工作释放等社区矫正措施被广泛运用到行刑实践当中,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社区矫正的实施现状并不是很成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之后逐渐被大众所关注。不过,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已初见成效,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尽管如此,社区矫正对国人来说还是一个较为陌生的概念,对社区矫正的探讨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不可等闲视之。

本书编写人员在编写过程中,吸收了当前国内社区矫正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的最新成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系统地研究了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内容、题材新颖,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全书共分七章,第一章为绪论,即阐述了社区矫正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第二章为社区矫正制度概述,即阐述了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的基本特征、社区矫正的基本原则、社区矫正制度的刑事政策背景及理论基础、社区矫正制度的功能与价值;第三章阐述了域外社区矫正制度的考察与启示,包括域外社区矫正制度的理论基础、域外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历史、各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域外社区矫正制度的启示;第四章阐述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包括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我国现行社区矫正制度模式、我国社区矫正的运行机制及实施现状;第五章阐述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从我国社区矫正立法体系方面存在不足、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薄弱等方面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中的制约因素;第六章阐述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未来之完善,即从完善社区矫正立法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机制、促进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对策;第七章阐述了特殊对象的社区矫正研究,包括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老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

本书初稿的撰稿人及撰写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苏楞(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副教授)撰写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

徐慧明(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副教授)撰写第二章;

赵海波(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讲师)撰写第三章;

乌云陶丽(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副教授)撰写第四章、第七章。

本书的撰写得到了许多专家学者的帮助和指导,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由于作者们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书中所涉及的内容难免有疏漏与不够严谨之处,希望各位同行、专家、老师多提出宝贵意见,以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注释】

[1]贾宇:《社区矫正导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