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的法律性

一、社区矫正的法律性

社区矫正工作包含了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等方面的内容,具有惩罚性,是法治化要求程度最高的执法工作之一。这类工作的开展,必须具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明确的法律授权,特别是其中包含惩罚性内容的工作,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就会侵犯公民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的通过,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坚实而牢固的法律基础。

《社区矫正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上述四类罪犯的社区矫正要依法实行,“依法”是指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社区矫正法等法律规定。如刑法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规定都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判处禁止令;第三十九条规定了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判处禁止令;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了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情形;第八十四条规定了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了应当撤销假释的情形。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了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处以治安拘留和罚款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第三十三条对撤销假释的程序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的情形;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这些规定为社区矫正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社区矫正法对社区矫正的机构、人员和职责,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律责任等具体操作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严格依照现有的这些法律规定进行。在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对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具有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