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本

八、成本

(一)经济成本

任何一个国家为了维护刑罚机关的正常运转,必然会将公共财政支出的相当一部分投入到刑罚执行的设施建设和管理当中,这种经济成本是直观的,可以具体计算出来的。据资料显示,2017年,美国加州监禁一个罪犯每年需要75560美元,这一金额是2005年的两倍,已经超过了哈佛大学的学费金额。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前,我国在押罪犯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投入每人每年需要2000元到3000元,这种经济成本到了21世纪的今天,必然会更高。

(二)非经济成本

监禁刑,对社会是一把双刃剑,把罪犯监禁起来,会在客观上给社会带来安宁和稳定,但同时也必然会给社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而这种负面影响却是无形的,无法计算出准确数字的。在我国的刑罚执行结构中,监禁刑所占比重非常大。而监禁刑的大范围适用,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如,第一,我们经常说监狱是一个大染缸,把不同罪名、犯罪情节的犯罪人关进同一封闭的场所内,会造成罪犯之间的交叉感染,即他们之间会相互传授犯罪方法和犯罪经验,这也就使监禁刑本来想要发挥的矫正教育、改造犯罪人的正面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第二,长期的监禁生活,容易使罪犯对生活感到绝望,对社会产生不满的情绪,甚至仇视社会,进而产生强烈的报复社会的心理情绪。第三,罪犯被监禁起来,罪犯的家属被迫承受非常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压力,也会带来一定的间接的物质损失。一些罪犯家属无法承受此种压力,导致家庭解体,进而会产生收养孤儿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第四,不得不承认的是,现代人因为受社会传统文化的影响,对罪犯普遍都是抱有一种谴责的态度,并且这种谴责的态度会殃及罪犯的子女,罪犯子女在很多地方会受到歧视,被迫接受不公正的待遇,长此以往,在他们的人格上必然容易产生障碍。这一系列的影响,虽然现在还不能像经济成本一样被精确地计算出来,但长期发展,这种负面影响不断积累,终有一天会通过一定的方式爆发出来。

既然监禁刑会带来如此多的经济问题和非经济问题,相较于监禁刑,社会化行刑具有更加显而易见的经济性。第一,在特定时期内,在罪犯总数基本确定的情况下,社会化行刑的比重越大,监禁刑的比重越小,由于社会化行刑需要的经济成本较低,则刑罚执行的社会总具体成本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把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就可以节约大量的经济成本,更优化地配置国家有限的行刑资源。第二,在社会影响方面,社会化行刑的大量适用会使监禁刑所带来的一系列的负面的社会影响得到一定程序的遏制。非监禁刑的大量适用,罪犯被监禁的总数降低,会降低罪犯在监禁期互相交叉感染的风险;罪犯不用投入监狱,在社区内服刑,可以大幅度地降低对罪犯家属的消极影响,维护罪犯家庭的正常结构,家庭这一社会细胞稳定了,对社会的整体发展就是有利的。第三,实行非监禁刑的罪犯,在社区服刑期间,完成了社区矫正的项目之后,可以正常地进入社会从事工作,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一方面可以贴补家用,避免罪犯家庭陷入经济上的贫困,另一方面,罪犯自己可以将一部分从事社会劳动的收入补偿给受害人,社会矛盾可以得到有效缓和。第四,由于罪犯实行的是非监禁刑罚,行刑地点在所在的社区,实际还是在社会中,并没有与社会发展相脱节,无须在经历监禁刑下出狱人的再社会化问题,从而节约了这一部分的社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