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社区矫正研究历史较为深远,成果也比较丰硕。由于社区矫正制度本身受实证主义哲学的影响,国外社区矫正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矫正方式和方法上,即对具体操作水平进行探讨,这些方法探索涉及社区矫正的不同方面,比如:教育改造的方式和方法;工作技能培训;帮助女性犯罪者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对人身危险性较高的罪犯进行有计划的家访;预防并纠正犯罪者的心理危险性;培训志愿者或者非专业工作者,使其可以帮助犯罪者早日改造成功和回归社会;确保矫正对象更好地受到权利保护与被监督管理,防止再次犯罪的可能性,等等。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可有效地帮助矫正对象更好地在社区中改造并且顺利过渡,帮助他们最终可以回归社会并且不再犯罪。当今国外有关非监禁刑方面的著作比较多,在非监禁刑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相结合方面均有显著的效果,社区矫正体系本身具有全面综合的性质。

英国米德尔塞克斯理工学院的安东尼·瓦斯(Antony A·Vass)在《监狱替代措施:刑罚、监禁与社区》一书中,主要论述了监禁刑体现出来的各种弊端和监禁刑具有可替代性,替代监禁刑的多种措施方案与可能性。此著作中阐述了替代制度的可行性与积极效果、原理和现状的研究结果,表明了欧美法系有关这些措施的反响与看法。

哥本哈根大学的犯罪学教授乌拉·邦德森编写的《监禁替代刑罚》一书中,根据丹麦、瑞士等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阐明了替代监禁刑的多种举措及适用条件。该书中包括刑罚体系的改革问题,同时更多地运用附条件刑罚、更多地运用缓刑、废除伴随机构处遇的缓刑。同时提出的还包括缓刑改革的建议,如降低正式控制,设立正式和非正式的援助中心,缓刑者的保护支持,社会公众的舆论导向等举措。

美国学者克莱门斯·巴特勒斯编写的《矫正导论》中提出监狱使人异化的概念。按照书中的解释,监狱化是指罪犯对监狱文化的学习与内化的过程。他认为,罪犯监狱化过程是一种反社会化的过程,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犯罪化的过程。他认为矫正的任务是在罪犯与社会之间建立一种紧密的联系,以保证罪犯恢复与社会、家庭的联系。

恩里科·菲利在《犯罪社会学》中指出,实施刑罚的执行场所不再是惩戒的舞台或者是发泄的场所,而是矫治的医院、教育的学校,他所主张的矫治措施包括刑罚的矫正措施和非刑罚的替代性措施,并不像古典犯罪学派那样根据罪行确定监禁时间的长短,或期待通过这种法定形式体现惩戒与威慑,而是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犯罪原因和具有不同人格的罪犯采用不同的方案和措施。李斯特在《德国刑法教科书》中指出,就犯人的再社会化而言,尤其要强化他们的意志力,激发他们的责任感,总而言之,必须要唤醒和激活他们积极的社会素质。只有保护和尊重犯人的自尊心,只有对犯人进行道德影响,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只有当犯人守秩序、勤奋、准时、尊重监狱官员和遵守纪律不是被迫而为之,只有当犯人能够自我尊重,这一目的才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