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2025年10月24日
自序
(一)本书所述,咸同人等在扬州第八中学校时所试行者也。其时校中正拟编印《丛刊》,分述校事,中有《国文之部》,本书特其中之一篇耳。会校中改组,编成之稿,皆不果印;编辑任君中敏亦就职他处,存稿于校中,(谓第八中学)不久即已零落。同人思八中之《丛刊》既不复印,而前所述亦颇脱略,尚有余蕴,未能尽宣。因取旧稿,增删数处,订成本书,先行刊布,以就正于当世之君子。即令八中《丛刊》再印,则内容既殊,亦无患于骈枝矣。
(二)本书所述,虽曾试行于八中,其是非当否,未敢自决。然亦仅编者三人之事,至共事诸先生,教授之旨,未能一致。且先后数年间,办法繁赜,具载附录。其时新学制尚未施行,故本书所述,概属旧制,惟新制亦得以此类推耳。
(三)八中国文分选科及必修科,而必修科又分范文、札记、作文、文字学、文法、国音、习字等。本书对于前四者既已详述主张,余如文法、国音等,同人亦认为重要,特教授之余,曾少发挥,故阙略弗道耳。至于选科各课程,同人无担任者,虽略有所见,而未施诸事实,惧蹈空谈之讥,故亦不论及之。
(四)八中所编《丛刊国文之部》,曾载学生所作札记二十余首,一以示学生成绩,一以明札记之功效。本书初拟载入,以为参考。惜《丛刊》原稿既已散佚,而札记更一首不存。同人移书索取,久已无可追寻。嗣当向各生分索,惟同人既已去职,势甚散漫,而缮写亦艰。故不及附载,是所憾也。
(五)本书已成,尚有余意,未及详尽者,随笔杂举,得若干条,约略以类相次,名为余论,附于卷末。
(六)人之识解,时有变迁,事之利钝,难于逆睹。故覆按本书,正多自悔。特本书所述,重在经验,虽意见已非,而事实未见者,则不以空言相眩。倘异日再获寸进,尚当续述,就正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