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学第五

文字学第五

中国文字,变迁既屡,古籀篆隶,久失根底。沿流溯源,考其精微,非经学专家,莫能明辨。是以通达者诋其琐碎,苟简者恶其艰深,致令兹科,列与专艺,初学小生,无心窥践,讹谬日滋,是可慨也。今中等各校,既多课文字源流,综其鹄臬,约有数端:

(一)由古迄今,书体改易之迹,了然可睹,俾知我国文字演进之轨术。

(二)讲明六书义例,俾知我国文字缔构之精美,非画蚓涂鸦,漫赋声义而已。既知造字之意,自多趣味,而难遗忘。

(三)既明古今声韵之通转,俾知文字无雅俗之分,皆有所自。

(四)指示训诂之门径,庶可多识文字。更简择实用之字二三千余,使知其形声谊通转假借之故。以读古书,不难会通,以作浅近之文,亦觉有词可遣。

(五)示以训诂谨严之道,则知中国文字,实非模糊影响,而免望文生训之弊。

(六)略知文字学大纲,以为之基,有志深造,此其发轫,仅此而止,亦足以辨别世论之是非,而不至为诬夸者所欺。

其鹄既定,其志不夸,然达之之术,不可以不备。倘漫然从事,必将失其效果,徒有其名,而无其实,则世之腐生,转将匿笑,以为不若彼诵读古文之便益。此缘不知文字学者,妄为教授,轻说六书,又不能举其条贯,听者亦只觉其新颖有趣,而不知其于文字果何所用,则亦淡然视之,仍揣摩其所谓古文之腔调,而于文字学不一顾也。如此者数年,则于文字学,果何得哉?教者学者乃相与嚣然诋文字学为无益,此果文字学之敝乎?抑教者之敝乎?况近来书贾,投机射利,见文字学之名之时髦也,亦编造书籍,以求速售。肆意分章,滥收材料:或考碑版,或陈书法,陷于美术之骈枝,而非文字之精粹。即有叙述六书,考源籀篆,亦复胪举旧闻,毫无鉴别,甚或拘牵纰说,用诏后生,而达恉眇论罔知采择。欲于此中,明古今之训诂,雅俗之所分,是北行者南其辕也。即有较善之书,已知概要,而略示端倪,大体不具,徒增学生记忆之劳,难收触类旁通之效。盖编书者既非小学专家,更恐不明教授,就“文字源流”之名义,随手抄撮,其无益于学子,有以也。苟能于前列六条之旨,按步行之,则可知现今之书籍,以及教文字源流者之中失所在矣。故本乎前六条之旨,以订中学文字学之标准,则文字学之性质,宜分为四部,一文字,二文字史,三文字学,四文字学史。何谓文字?文字者,本体也。教者宜就说文九千字中,汰其古奥,取其显豁,少则二千,多五六千,辨其六书义例,与夫本谊及通假之说,旁采字书,及世俗所行用者,以补备之。而部首诸文,则虽甚生涩,勿可径去,去则所从之字,勿能明矣。汉代学童,能讽九千文乃得为史。今世小生,其胸臆所知,恐不满千名,亦且勿仑沿用,莫能理解。汉代之事,固不可复于今日,惟既入中学,势将深造,则识字自宜以多为尚。以五六千名均之于数年之间,亦易事也。未必以此区区,而碍及其他科学也。何谓文字史?文字史者,篆隶改进之迹也。由上古而至今日,文字之变迁,多矣。由无文字而有文字,其机如何?由籀而篆而隶,关于文化之进退如何?以及其间之异同得失,比较而研究之。皆文字学史之事也。而钟王颜柳[1]笔势工拙之论,不与焉。即李斯、程邈之伦,籍贯事实,亦其次也。乃坊间之书,于文字进化,曾无发明得间之言,而于逸事琐闻,斤斤参考,著之于书,则舍本逐末矣。何谓文字学?文字学者,研究文字,使有统系之学术也。形体之中,则辨其六书之正变;声韵之中,则明其通转之公例;训诂之中,则详其解说之大法。于形声义三者,寻其规律,立为统系,使散漫无稽之各个文字,部居不杂,轨术皆通,而后知研求文字者,非儿童占毕,徒为记忆,多识异名,以相夸耀而已。既已明其学术,则读书作文,皆有触类旁通之趣,而不至为古人所限,时俗所拘。即读古今字书,亦可有纲在手矣。坊间之本,则或仅见其名,不申其说,徒使学者,眩惑不清,怀疑莫释。方且自谓能简,自矜求易,不知简而不该,易而近陋,读之何所益哉?何谓文字学史?文字学史者,历举各家字说之主张,而加以衡断也。研究字学,代有传人,所主不同,甚或矛盾,同者互有详略,异者亦相补苴,纷然杂陈,学者淆焉。前云教以文字学,示之统系,皆择其长说,一贯不纷,未及胪列,较其优劣也。苟学者先读新说,后见陈篇,见旧说之不同,诧为颖异,而听从之,是认非为是,而弃其向者之是也。此缘仅闻一家,无从较其优劣,一旦纷紊,必至失所主张。故宜列举各家,比勘优劣,所以坚其识解,导其理知,非芜陈纰说而已也。此四种事,或分立而教之,或糅合而教之,均无不可。总以学者能全得此四种之学问,则前所悬六种鹄臬,亦云达矣。

前将文字学分为四部,今言其第一部——文字。

教授文字学,而不于“文字”之本体,为有条贯之学习,是犹过屠门而大嚼,终未亲尝肉味也。而世之教者,往往陷于此病。观其名书曰源流,曰大纲,其不能实行研求文字无怪矣。彼于讲六书义例、声韵通转等篇,略举若干文以为准绳,皆东鳞西爪,总其字数,亦至有限。且其用意在举例,故正例不及多载,而僻例亦须备列,则读者将疑其轻重相等,而不能辨其孰为正变。甚或专注意于奇而可喜者,顾置正例于脑后,适得其反矣。其害容胜言哉?虽然,中国文字之数,亦云夥矣。六书声韵之条理,亦难寻矣。欲取以教授初学,其道何从?尝见有人以《说文》部首,五百数十文向生徒讲授者。部首为许氏分别部居之法,用为材料,未始无据,特部首诸文,专释形体,而部首之外,又未尝无重要必不可少之字,故有偏而不全之病。若以《说文》全部加以讲授,则工程既巨,又颇多已废之字,正恐劳而寡效。即令为之,亦只是《说文》之学,未尽文字之全体。观《说文》之前,则有《尔雅》[2]《三苍》[3],《说文》之后,则有《释名》《唐韵》,皆谈文字,而体裁各自不同。虽其比较有优绌,要未可以其一而概其余。则专读《说文》之学,其未为完善可知。况更拘于部首者乎?然则欲教文字者,果遵何术乎?以愚见所及,则选字之标准,有数要点,约举如下:

(一)近世实用之字——指浅近文言中所习用者,但亦不必有甚严之界限。

(二)经史中常用之字——浅文虽不必用,而欲究经史,则不可少。

(三)足为文学修词之用者。

(四)设文部首——应全录之,因有删削,则从之者无以别白。

(五)已废之字勿录——惟《说文》部首,不在此例。

(六)古今异势,须加改据者勿录——惟经史应具之常识,不在此例。

(七)俗字讹误,别有本字者勿录。

(八)虽为后世所造,而行之已久者,录而辨别之。

(九)近世科学诸名,酌加入之——因专门名词,可以从缓。

字既选定,而其先后次序,与夫统系,宜用何法,此问题最重要,亦最难解决。古人陈言,则有以形体为主者,如《说文》;为义训为主者,如《尔雅》;以字音为主者,如《唐韵》;甚者编为歌诀,如《凡将》《急就》。近世则有以六书分类者如王筠[4];有以声韵分部者,如朱骏声[5];有以初文为主,而以音义孳乳联贯者,如章太炎。其说不同,各有精粗。时人之谈文化者,亦往往以整理国故相号召,而文字一途,亦尚未闻有善法。是以欲求一条贯分明,便于初学,竟亦无可借径焉。愚意王筠六书分类之法,尚属便于教授。(世之通人,或将嗤余为拘泥形体,不达神恉;然余之取王筠者,仅以其便初学,非谓其说已能贯通冰释,而无滞也。阅者鉴之。)惟其中亦有拘泥之处,且又仅限于本义,未云完备,宜更参以章氏之说,庶几转注、假借,亦得了然。今拟数点如下:

(一)各字以六书分类。六书之次第,象形第一,指事第二,会意第三,形声第四,而转注、假借之义分见各字之中。

(二)择各类中最明显之例,不问其为正变纯复与否,苟言形则逼肖,声则极谐者,列之于前,为第一编。其六书之义,虽不必极为明显,但稍加诠释,亦可了解者,为第二编。至于字之结体,已难解说,仅据《说文》所载,或各家考订,认为六书之何类者,列之于后为第三编。(https://www.daowen.com)

至于字义之解说,亦未可草率,亦拟要点数条:

(一)先详本义,以《说文》为主;苟《说文》之语,未能清晰,则别拟相当之训释,以申《说文》之意。

(二)《说文》中阴阳五行之说,斟酌删汰;惟有关于古代社会风俗者,则不可改从后世之说。

(三)训释六书,近儒之说,有胜于古人者,斟酌从之;惟有人谓六书形体,不妨杜撰,以求便利,则殊不可。

(四)一字数义者,则应辨其孰为义相引申,孰为音相假借,以免望文生训之弊;坊本字典,胪陈异说,或重或缺,又无次序,不可蹈其失。

(五)其有他字,为此字所孳乳者,则择其重要者附列入之。

(六)一字数义,辗转迁贸,则辨明其古今雅俗。古人注许,不入俗义,使人昧于方言;今人说字,不谈古义,使人忘其渊源。

余以上法,试行教授,其效固不敢必也,然亦只是管见所及云尔。其选择、排列、训释诸法,自知其未臻完善。其应加以改良讨论者,不一而足。惟中学之应教授文字,以为学文之根底,则愚意硁硁,以为万不可少。苟有以愚意为然,虽不用愚法,而愚亦将引为同志也。

次说第二部——文字史。

学文者首宜识字,不识字则无以为文,此说固已明豁,然亦只识今隶足矣,曷为上溯仓籀,邻于骨董者乎?即令许氏宗篆,以辨六书,固不可少,而太古已废之字,及其他无关六书之体,何必一一明其变迁,而授以文字史乎?此亦有说。夫今隶之行,非一蹴而企,盖几经古人创造改良之功,乃抵于此。惟更革既多,弥远其本,以致形失其形,事离其事,苟不溯其渊源,方将诧字形之奇诡,而不明其贸迁之不得已,则相与唾弃诋毁,欲效拼音者,有以也。惟世之授文字史者,易流于下之数弊:

(一)尊古蔑今。以古文籀篆为美备,而訾嗷今隶之不合六书,而终不能废隶用篆。则学说与事实,竟成睽隔。

(二)注意琐事。对斯邈等姓字里居,斤斤参考,及王次仲之神话,称道弗衰,其实无关宏旨。

(三)考据金石。金石碑版,固为文字史中材料,然止为例证,固不必如骨董家之收罗丰富也。

(四)滥收伪体。书体之名,或至数十,龙凤倒薤之名,皆文人好奇,方士造作,未可阑入;即殳书缪篆,虽非伪体,亦非重要。教者或以此矜博则误矣。

(五)讲述书法。钟王颜柳各家派别,系书法之工拙,非字体有异同,而坊本或谈及永字八法,是未明文字史之性质也。

文字史中所应教授者,就愚意所及,其要点约有数条:

(一)字体变迁,系进化而非退化——六书虽讹,而致用渐便。

(二)字之创造与改进,乃自然趋势,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仓籀诸人,特整齐统一之,因尸其名耳。

(三)当研究字体改进时之大势,以明其不得不变。

(四)各种字体之比较。

(五)各种字体经用时代之久暂。

(六)今后之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