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在中国历史上,六朝的历史性质究竟属于中古贵族政治还是古代皇权专制政治?这是一个关乎正确理解中国历史发展脉络的大问题。就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解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六朝贵族与皇帝权力的关系,即:门阀贵族是位于皇帝权力外侧并超越了皇帝权力呢?还是仅仅作为朝廷官僚从属于皇权之内?对此,本章从魏晋时期的放达风气入手作了初步探讨。
西晋元康之际的放达之风,实质上包含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的放荡,二是思想观念上的老庄流行。其根源除了摹仿竹林名士以外,还有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即东汉末年儒家思想长期处于衰退状态,传统礼教失去了约束的能力。
不过,放达风气从形成之初开始,并非一成不变。它尽管渊源于东汉末出现的反礼教潮流,但在元康年间以前,并没有成为一种席卷社会的风潮。曹魏明帝利用“浮华”事件,对放达之风进行了压制。然而一到元康时期,放达之风明显出现了变化。首先,此时的种种放荡行为大多被冠以“达”的称谓,显示出其行为并不受当时人反感,相反却有被视为通人、达人的行为而加以肯定的倾向。[37]其次,放达行为上升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形成为一种社会风潮,不单个人或特定阶层、群体,而是整个社会上下,不论地位高低、贵贱,都可看到放达行为的体现。放达之风超越了阶层和群体而上升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这是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的事情,深刻反映了西晋元康时期的历史特质。在我们看来,这股风潮的兴起对理解六朝皇权与门阀贵族的关系提供了极好的观察视角。
众所周知,九品官人法是一项保障门阀贵族入仕的重要人事制度。在这个制度中,乡论对官僚候选人的推举和认同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魏晋时期,包括放达人物在内的贵族士人进入到政界,正是得益于这项制度,也就是得到了乡论的支持。那么,这个乡论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呢?
从本章分析可知,与曹魏明帝时期的“浮华”或稍后的“竹林七贤”相比较,元康放达名士有一个显而易见的特点,这就是与受到国家权力肯定的贤者、有德者一样,其行为得到了乡里社会乃至全国舆论的赞扬。对于国家权力并不赞同的放达行为,乡论却予以支持和肯定,这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舆论有着多种评判标准,与国家权力并不完全一致。换言之,放达与乡论的结合,显示了乡论有着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和自律性,而这种特点又是地方乡里社会与国家权力出现某种乖离的反映。
六朝时期,门阀贵族一般都要走上仕途。作为王朝官员,他们当然会受到皇权的制约和影响,甚至还要屈服于皇权。可是,魏晋贵族从地方社会步入政界,依靠的是乡论。而乡论所体现的价值意识与王朝、国家并不完全相同,这就反映出其身上带有独立于皇权以外的特质。本章开头曾指出,南朝时期仍然可见中正基于乡论、清议决定官僚候选人的乡品,这就说明南朝的乡里舆论依然强大,在决定官僚身份的时候有着巨大影响。如果再结合西晋地方社会乡论的特点来看,当具有独立性、自律性的乡论、清议对乡品这一决定仕宦的资格产生影响时,单纯强调国家或皇帝权力自上而下的集权式统治结构,显然无法澄清当时的实情。
放达风气的形成以及放达人物的入仕,都得到了乡论的支持。这一事实说明:六朝时期的贵族之所以成为贵族,起关键作用的其实还是强大的社会舆论。
最后再谈一点。东晋以来,一直存在西晋亡于清谈玄虚的观点。尤其是王衍临死前的那句“吾曹虽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虚,戮力以匡天下,犹可不至今日”,[38]似乎也证实了这种观点的正确。东晋穆帝永和十二年(356年),桓温北伐,对王衍严厉批判,说:“遂使神州陆沈,百年丘墟,王夷甫诸人不得不任其责!”[39]王衍以及元康放达之士作为执政或肩负王朝未来的人物,对王朝的兴废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些批判虽然听上去颇能打动人心,实际上却未必切中要害。
比较而言,经历了西晋灭亡的葛洪要深刻许多,他说:“余观怀、愍之世,俗尚傲亵,夷虏自遇,其后羌胡猾夏侵掠上京,及悟斯事,乃先著之妖怪也。”(前引《抱朴子·刺骄》)在他看来,放达之风的广泛存在或许是王朝破败的原因,但并非关键,胡族入侵才更应值得重视。
根据本章的分析,放达风潮其实已经贯穿到包括基层民间在内的整个社会之中,放达人物也获得了乡论乃至整个社会舆论的喝彩和支持。如果关注覆盖整个社会的放达风潮以及支持放达行为的社会舆论,或许可以从清谈误国论以外的视角来分析西晋灭亡的原因。
[1]参见[日]谷川道雄著、李凭译:《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的基本问题总论》,见谷川道雄主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学的基本问题》,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0页。
[2]唐长孺先生曾经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各项选举必须依据中正品第。唐长孺:《南北朝后期科举制度的萌芽》,见其著《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124页。所谓中正品第,就是乡品。
[3]“竹林七贤”主要活跃于魏晋交替时期,“元康”为西晋惠帝元康年间(291—299年)。
[4]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1927年7月23日、26日广州夏期学术演讲会,改定稿载《北新》半月刊第2卷第2号,1927年11月,后收入《而已集》,见《鲁迅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5][日]宇都宫清吉:《〈世说新语)的时代》,载《东方学报》(京都)10卷2号,1939年7月,后收入其著《汉代社会经济史研究》,东京:弘文堂,1955年版。
[6]此类观点的先驱为东晋人戴逵和葛洪。葛洪之论见下文。戴逵之论见《晋书》卷九四《隐逸·戴逵传》,略云:“若元康之人,可谓好遁迹而不求其本。故有捐本徇末之弊,舍实逐声之行。是犹美西施而学其颦眉,慕有道而折其巾角。所以为慕者,非其所以为美,徒贵貌似而已矣。夫紫之乱朱,以其似朱也。故乡原似中和,所以乱德,放者似达,所以乱道。然竹林之为放,有疾而为颦者也,元康之为放,无德而折巾者也,可无察乎。”
[7]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9页。
[8][日]吉川忠夫:《六朝士大夫的精神生活》,见《岩波讲座世界历史5》,东京:岩波书店,1970年版,后收入其著《六朝精神史研究》,京都:同朋舍出版,1986年版,王启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9页。
[9][日]宇都宫清吉:《〈世说新语〉的时代》,第45页。除此以外,站在这一角度分析元康放达风潮的研究主要有汤用彤:《魏晋思想的发展》,见其著《魏晋玄学论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余英时:《汉晋之际士之新自觉与新思潮》,收入其著《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何启民:《魏晋思想与谈风》,台北: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出版,1967年版;[日]丹羽兑子:《论所谓竹林七贤》,载《史林》(京都)第50卷第4号,1967年,等。
[10][日]森三树三郎:《魏晋时期人间的发现》,载《东洋文化的问题》(大阪)第1号,1949年,后收入其著《六朝士大夫的精神》,京都:同朋舍出版,1986年版,第204—205页。
[11]景蜀慧:《西晋名教之治与放达之风》,见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编:《魏晋南北朝史论文集》,济南:齐鲁书社,1991年版。
[12]有关谢鲲的生涯,参见黄惠贤:《谢鲲年表》,载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3辑,武汉:武汉大学文科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1994年版。
[13]关于竹林七贤的详细研究,可以举出何启民:《竹林七贤研究》,台北: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出版,1966年版;前引[日]丹羽兑子:《论所谓竹林七贤》,等。
另外,陈寅恪先生曾经对“竹林”一语,有一个极富想象力的见解:“所谓‘竹林七贤’者,先有‘七贤’,即取《论语》‘作者七人’之事数,实与东汉末‘三君’‘八厨’‘八及’等名同为标榜之义。迨西晋之末,僧徒比附内典、外书之‘格义’风气盛行,东晋初年乃取天竺‘竹林’之名加于‘七贤’之上,至东晋中叶以后,江左名士孙盛、袁宏、戴逵辈遂著之于书。”陈寅恪:《陶渊明之思想与清谈之关系》,收入其著《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1页。“袁宏《竹林名士传》,戴逵《竹林七贤论》,孙盛《魏氏春秋》,臧荣绪《晋书》及唐修《晋书》等所载嵇康等七人,固皆支那历史上之人物也。独七贤所游之‘竹林’,则为假托佛教名词,即‘Velu’或‘Veluvana’之译语,乃释迦牟尼说法处,历代所译经典皆有记载。”陈寅恪:《三国志曹冲华陀传与佛教故事》,收入其著《寒柳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1页。
对此,王晓毅先生通过检索《大正藏》的相关译名以及实地考察遗址并综合分析文献资料后指出,陈先生的上述观点值得商榷。他认为七贤曾短暂同游至今生长竹子的河内山阳,而“竹林七贤”说形成于东晋初期,在此之前东汉三国西晋时期佛教译经中,释迦牟尼说法处,大多被译为“竹园”而非“竹林”。这是因为“竹园”的译法,符合汉晋时期中国社会的思想观念和语言习惯。但自东晋初期“竹林七贤”说流行后,佛经翻译才开始了由“竹园”向“竹林”的转变。这就说明不是佛经的“竹林说法”典故影响了“竹林七贤”称号的产生,而是“竹林七贤”的典故影响了佛经翻译发生变化。王先生还发现,“竹林七贤”故事的传播过程中,两晋之际的琅邪王氏家族起了重要作用,最终通过与对王导持友好态度的东晋孙盛之笔,在历史的记忆中定格。王晓毅:《“竹林七贤”考》,载《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
究竟是佛教影响了“竹林”故事的诞生,还是“竹林七贤”的存在对佛教翻译产生影响,这里暂不讨论。但是,通过“竹林”之语来看佛教思想的影响,这为我们提供了从玄学清谈、崇尚老庄等特点以外观察“竹林七贤”的角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意义。另外,关于“竹林七贤”与佛教的关系,可以参看[日]福永光司:《嵇康与佛教——六朝思想史与嵇康》,载《东洋史研究》(京都)第20卷第4号,1962年。
[14]阮修的名字不见上述史料,但是根据其“性简任,不修人事,……至酒店,便独酣畅”(《晋书》卷四九《阮修传》)的行为以及与谢鲲交友甚厚等判断(《晋书》卷四九《谢鲲传》),似可置于放达名士之列。
[15]刘宝为治丧服学者事,余嘉锡先生有考。见其著《世说新语笺疏·简傲》,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70页。另外,关于丧服礼,可参看[日]藤川正数:《魏晋丧服礼研究》,东京:敬文社,1960年版。
[16]田余庆先生注意到了放达人物在出身上的不同,不过主要以“江左八达”为对象,并没有涉及琅邪王氏。见其著《东晋门阀政治》,第160页。
[17]唐长孺:《魏晋玄学之形成及发展》,见其著《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5年版。
[18]杨明照:《抱朴子外篇校笺》卷二五《疾谬》,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632页。
[19][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一八“清谈”条云:“魏晋人言老庄,清谈也”,揭示了老庄与清谈的关系。上海:上海书店出版,1983年版,第434页。另外,对于清谈,过去的研究多从文化和历史的侧面进行分析,并且赋予文化和政治上的解释。其中详细,可以参看[日]冈村繁:《清谈的谱系与意义》,载《日本中国学会报》(京都)第15集,1963年,后收入冈村繁著、陆晓光译:《汉魏六朝的思想与文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20]老庄思想与反礼教的关系,可以参看前引[日]森三树三郎:《魏晋时期人间的发现》。
[21]《晋书》卷四七《傅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317—1318页。
[22]明帝试图恢复儒学的政策,主要见于太和四年(230年)发布的一道诏书。据《三国志·魏书》卷三《明帝纪》:“春二月壬午,诏曰:‘世之质文,随教而变。兵乱以来,经学废绝,后生进趣,不由典谟。岂训导未洽,将进用者不以德显乎!其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课试,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华不务道本者,皆罢退之!’”
[23]关于“浮华”事件及明帝的政策,参看唐长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见前引《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93—96页;王晓毅:《论曹魏太和“浮华案”》,载《史学月刊》,1996年第2期。另外,日本学者福原启郎先生曾对明帝的政策做过研究,指出明帝制定“三祖”的庙号,自封烈祖,显示了他继承武帝(太祖曹操)、文帝(高祖曹丕)的事业,创设制度,确立权威,完成曹魏王朝建设的决心。就政策而言,明帝一方面积极制定律令,另一方面不顾重臣的反对,强行营造宫殿,结果被后世评为“奢靡”的皇帝。从明帝试图通过这些政策来提高王朝和皇帝的威信来看,毋宁说呈现出了魏晋时代皇帝权力的某种软弱性。[日]福原启郎:《曹魏的明帝——奢靡皇帝的实像》,载《古代文化》(京都)第52卷第8号,2000年,后收入其著《魏晋政治社会史研究》,京都: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12年版。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皇帝权力与秦汉或唐宋以后相比,显然属于弱势,而且曹魏西晋与东晋、南朝的皇帝权力结构及其作用也有着某些变化。但需要注意的是,从董昭的批判可以发现,针对浮华人物显示出反对态度的并非只是明帝,还有众多的大臣。这也就说明,明帝在发动皇权加以取缔之际,有着来自部分大臣的支持。也就是说,由皇帝与贵族构成的国家权力,在曹魏明帝时期,对浮华是有一致意见的,这一点显然不同于西晋。
[24]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任诞》注引,第735页。
[25]《晋书》卷三五《裴秀附子頠传》,第1045页。(https://www.daowen.com)
[26]张爱波《论“任诞”与中朝名士》一文,也论述放达名士在魏晋期间从否定到被承认、被崇尚的过程,认为中朝时期正是处于这个发展的转折点,惜未分析其中原因。载《江淮论坛》2006年第5期。
[27]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任诞》注引《竹林七贤论》,第735页。
[28]当时人对“达“的理解,可参看牟发松:《说达——以魏晋士风问题为中心》,载《许昌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后收入其著《汉唐历史变迁中的社会与国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29]《南齐书》卷九《礼志上》云:“晋初太学生三千人,既多猥杂,惠帝时欲辩其泾渭,故元康三年始立国子学,官品第五以上得入国学。”
[30]此点可从九品官人法中的任子制度上窥其端倪。关于任子制度,可参看[日]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第二章《魏晋的九品官人之法》之《起家官与乡品的关系》一节,京都:东洋史研究会,1956年版,韩昇、刘建英译,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日]中村圭尔:《六朝贵族制研究》第一章《九品官人法中的家》第四节《起家与任子之制》,东京:风间书房,1987年版。
[31]有关西晋时期的太学与国子学,可以参看张旭华:《试论国子学的创立与西晋门阀士族的形成》,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4期;[日]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第三章《南朝时期流品的发达》;[日]福原启郎《关于西晋创设国子学的研究笔记》上、下,载《环日本研究》4、5号,京都外国语大学刊,1998年,后改题收入前引《魏晋政治社会史研究》。
[32]参见[日]中村圭尔:《六朝贵族制研究》第二章《“士庶区别”小论》,第111页。
[33][日]川胜义雄:《魏、西晋的贵族层与乡论》,收入其著《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东京:岩波书店,1982年版,徐谷芃、李济沧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34]胡宝国:《九品中正制杂考》,载《文史》第36辑,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张旭华:《试论晋代九品中正制主导地位的确立》,见其著《九品中正制略论稿》,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35]据《晋书·阎缵传》:“国子祭酒邹湛以缵才堪佐著作,荐于秘书监华峤。峤曰:‘此职闲廪重,贵势多争之,不暇求其才。’遂不能用。”尽管阎缵最终没能就任佐著作郎,但此官在六朝时期是仅次于秘书郎的清官,必用乡品二品之人,由此也可以推测阎缵的乡品当为二品无疑。
[36]前引[日]川胜义雄:《魏、西晋的贵族层与乡论》,第43页。
[37]吉川忠夫先生曾对当时“通人”做过解释,认为六朝士大夫那里一以贯之的是一种“通的意识”。六朝人的理想超越了汉代所崇尚的五经兼通的“通儒”,以对经学以外的一切事物都通晓的人亦即“通人”作为目标。见前引《六朝士大夫的精神生活》,第6页。
[38]《晋书》卷四三《王衍传》,第1238页。
[39]《晋书》卷九八《桓温传》,第25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