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猛”之政风

(二)“严猛”之政风

在东晋地方政治中,与上述贪欲、贪残之政形成对照的,还有所谓“严猛”政治。那么,其特点何在呢?《晋书》卷七六《王彪之传》载:

后以彪之为镇军将军、会稽内史,加散骑常侍。居郡八年,豪右敛迹,亡户归者三万余口。

王彪之为地方官的经历,似主要为会稽一地。这里的“亡户”,原本应为良人出身,后来因为某种原因而托身于豪族,由此便摆脱了王朝户籍的拘束。从前面“豪右敛迹”一句来推测,促使“亡户”复归户籍,是在对豪右实施打击抑压之后完成的。由此可见,王彪之治理地方的一项主要工作便是致力于打击豪族势力。

东晋时期,江南豪族都拥有一定数量的依附民或称私附。于是便有对之进行检籍,并重新登录于户籍,由此增加王朝编户的情况发生。其中最著名人物,恐怕要算是山遐了。《晋书》卷四三《山遐传》云:

为余姚令。时江左初基,法禁宽弛,豪族多挟藏户口,以为私附。遐绳以峻法,到县八旬,出口万余。县人虞喜以藏户当弃市,遐欲绳喜。诸豪强莫不切齿于遐,言于执事,以喜有高节,不宜屈辱。又以遐辄造县舍,遂陷其罪。遐与会稽内史何充笺:“乞留百日,穷翦逋逃,退而就罪,无恨也。”充申理,不能得。竟坐免官。后为东阳太守,为政严猛。康帝诏曰:“东阳顷来竟囚,每多入重。岂郡多罪人,将捶楚所求,莫能自固邪!”遐处之自若,郡境肃然。

山遐在余姚,对挟藏户口的豪族绳以峻法,出其私附。为东阳太守时,也是严厉执法。从山遐之例来看,所谓“为政严猛”,实际含有两个侧面:一是抑制豪族,一是严格执行法律。可以认为,这二点构成了“严猛”之政的基本内容。王、山两人的为政,其目的都是为了充实王朝所管编户,这一点与贪欲、贪残之政,有着根本不同。

前面提及,面对地方的贪欲、贪残政治,东晋政界有一股反对的舆论,并且还起到了一定作用。那么,对“严猛”政治又是如何评价的呢?应该承认,尽管这种政治的目的旨在为国为公,但当时仍然有对其加以批判的声音。《世说新语·轻诋》载有如下一事:

刘尹(惔)、江虨、王叔虎(彪之)、孙兴公同坐,江、王有相轻色。虨以手歙叔虎云:“酷吏。”词色甚强。刘尹顾谓:“此是嗔邪?非特是丑言声,拙视瞻。”

刘惔卒于永和四年(349年),[9]这则故事当在此之前。王彪之为会稽内史在永和九年(354年)前后,所以江虨呼王彪之为“酷吏”,并无针对前述其任职会稽的可能。但是从江虨这种声色俱厉的批判以及刘惔的话语中,我们似乎可以感到王彪之的为政手法并没有得到一般的赞同。[10]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人对所谓“严猛”“酷”所作的判断基准。《晋书》卷七六《张闿传》载:

(元)帝下诏曰:“夫二千石之任,当勉励其德,绥齐所莅,使宽而不纵,严而不苛,……”

《晋书》卷八二《虞溥传》也载虞溥的政治是:(https://www.daowen.com)

为政严而不猛,风化大行。

这两条史料都强调为政要“严而不苛”“严而不猛”,也就是说“严”实际上与“苛”“猛”属于不同的范畴。王彪之被评为“酷吏”,显然其为政近似于“苛”,属于“猛政”一类。我们看山遐的政治,就是如此。《世说新语·政事》云:

山遐去东阳,王长史(濛)就简文(帝)索东阳云:“承藉猛政,故可以和静致治。”

同条注引《江惇传》云:

山遐为东阳,风政严苛,多任刑杀,郡内苦之。惇隐东阳,以仁恕怀物,遐感其德,为微损猛威。

与追求个人私欲的贪残之政不同,“猛政”就其目的而言,是站在王朝一方,打压豪族势力。然而,由于其太过严厉,结果是“郡内苦之”,连一般民众也无法接受。即便是康帝本人也不能赞成,劝其加以修正。

葭森先生将山遐之例作为酷吏的典型,划入“威惠”政治之中。可是,山遐的“严猛”与后面将要谈到的东晋“威惠”政治在得到民众支持与否这一点上,有着根本性区别。有鉴于此,似应把“严猛”与“威惠”划为不同类型的政治行为。

如上所述,在东晋时期,无论“贪欲”政治或是“严猛”政治,尽管目的上有着为私为公之别,但共通之处都在于扰乱了地方社会的秩序,得不到人们的赞同。照当时人看来,都属于弊政,因而受到了上下舆论的批判。

众所周知,东汉末年清浊二流之争,其重要特点便是清流人士制造并且利用舆论对浊流派的宦官豪族进行抨击,结果在两次党锢的弹压下,暂归失败。然而不久,便引发了更为激烈的反击。黄巾起义以及军阀之间的混战,终于导致帝国的崩溃。

与此相比较,东晋时期的舆论首先来自贵族官僚本身,其特点还并非局限于批判,而是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比如,王濛主张“和静致治”,正是针对山遐的“猛政”所提出来的。再如王述,为宛陵令时,颇受赠遗,显示出贪欲的一面,后来历任州郡,却又“清洁绝伦”,为人所赞叹。这些都说明,与“贪欲”“严猛”截然不同的另一类政治的存在。根据“和静致治”与“清洁绝伦”这两个评语,我们将之称为“清静”政治。作为东晋地方政治中出现的第三种类型,它究竟有何特点呢?下一节试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