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法裁物”与“威刑”

第三节 “任法裁物”与“威刑”

庾氏批判王导,主要针对王导以师傅之尊威压帝室、纵容武将和地方豪族等具体的为政内容。既然不能认为庾、王之争是单纯的权力斗争,那么就有必要看一下庾氏自身推行了何种政策。这里,先来看《晋书·庾亮传》的一个概括:

先是,王导辅政,以宽和得众。亮任法裁物,颇以此失人心。(https://www.daowen.com)

与王导的“宽和”相比,庾亮是“任法裁物”。如果说王导纵容武将、豪族体现了“宽和”这一面的话,那么“任法裁物”又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呢?下面拟就苏峻问题以及江南地方豪族问题,来看庾氏所推行的政策及其特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