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品与官品

第一节 乡品与官品

关于九品官人法之中的官品,马端临曾有一个概括,“然此所谓九品者,官品也,以别官之崇卑”;“盖官品之制,即周之所谓九命,汉之所谓禄石,皆所以辨高卑之等级。其法始于魏而后世卒不能易,……”(《文献通考》卷六七《职官二一》,以下未出注者同)也就是官品的作用在于区别官职的高下崇卑,与周汉的九命、禄石的性质相似。

至于乡品,语出《世说新语·尤悔》:

温公初受刘司空使劝进,母崔氏固驻之,峤绝裾而去。迄于崇贵,乡品犹不过也。每爵皆发诏。

温峤与王导、庾亮一样,是东晋初期颇为重要的侨姓贵族,最后位至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官品一品。这样一位人物,每次晋升官职,都需要皇帝发布特别诏书。其中原因,在于他“乡品犹不过”。《晋书》卷六七《温峤传》载温是“举秀才、灼然”。根据唐长孺先生的分析,这标志其乡品为二品。那么后来为什么“不过”呢?原因在于他不顾老母,绝裾南行,母死又不归葬,原本获得的乡品二品因而遭到贬降,后来在升官的时候都要皇帝用特旨施行。[1]

马端临对乡品也有一个概括:“陈群所谓九品者,人品也,以定人之优劣。”这里的人品,就是乡品之谓,由各个地方的中正对官僚候选人定品。那么,官品与乡品之间有何关系呢?马端临认为“二者皆出于曹魏之初,皆名以九品。然人品自为人品,官品自为官品,……若中正所定之人品,……然决与此官制之九品不相干,固难因其同时同名,而遂指此为彼也”。

马端临尽管指出了中正所定“人品”与“官制之九品”为两个不同的系统,但是对于两者的联系,并没有说清楚。其中最后一句“同时同名,而遂指此为彼也”,针对的是南宋岳珂的观点,因为后者对官品与乡品有一个重要的分析。据岳珂《愧郯录》卷七《官品名意之讹》所云:

魏延康元年二月,尚书陈群以天朝选用不尽人才,始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以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则其初立品似非品秩也,乃人品耳。而通典载魏官自黄钺大将军至诸州郡防门,明列品第,则是肇端自魏,已循而讹矣。……通典乃若是其较且明。岂当时循陈群之法,谓某品人则可登某品,所谓品者,逆设以待其人而已,非谓官品也,益远益讹,遂为官秩之定论耶。

之所以重要,因为在此之前还从没有人意识到乡品与官品的关系问题,更谈不上有明确的认识。岳珂首先使用了“九品官人之法”这一用语,也意识到了乡品并非官品,然而对两者的关系,却不能理顺,只是使用了一个“逆设”的说法,也就是乡品二品意味着其人将来可以达到官品二品。对此,马端临进行了批判:“岳氏合而为一,以为官品者逆设之以待某品之人,此说恐未然。”

两人虽然观点不同,但是都认识到乡品与官品为两套系统,并非一回事,至于两者之间有何对应或者联系,则完全没有谈到。

20世纪50年代,首次对官品与乡品的关系发表独特观点的是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先生。根据他的看法,乡品是中正官给予希望当官的候选人的评价,政府根据此乡品的上下授予适当的品级官位。官品与乡品的相互关系,例如乡品为二品的人才,初任官职的时候,会委任他当低四级的六品官。此后,随着年资的积累,其政绩得到承认,那么逐次晋升,最终可达到二品官。但是如果要晋升为一品官,那就必须要由中正重新审核,改授乡品一品。[2](https://www.daowen.com)

乡品是否有一品,迄今尚无定论,中国学者倾向于否认,这一点暂且不谈。我们看宫崎的上述概括,大致包括两层含义:首先是官僚步入政界之初,所任官职也就是起家官的官品一般比其所拥有的乡品要低四品。这应该是首次明确了乡品与官品之间的关系,意义重大。其次,例如乡品二品的人物,最终可以达到与乡品相等的二品官。这一点实际上与岳珂“逆设”之说相似,不过与岳氏相比较,更加明确了乡品和官品的不同,并且揭示了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首先提出“乡品”这一概念并由此对九品官人法作了研究之后,宫崎晚年曾对自己的这项研究作过一个回顾:“实际上,解开官品与乡品的对应关系,几乎可以说是我本项研究的全部。”(353页)这样一种对应关系的发现,中村圭尔先生后来有一个评价:“就六朝史研究尤其是贵族制研究而言,揭示出这一事实,其影响无与伦比。”[3]阎步克先生也说:“中正品和官品的对应关系这一课题,开拓之功应归于日人宫崎市定。”[4]

以上简要回顾了官品与乡品的存在及前人的理解。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一部分中国学者之中,重新对两者的对应关系产生了研究兴趣。以下择其代表性的例子略作说明。

陈长琦先生将中正所定的乡品称作“资品”,[5]以此探讨了其与官品之间的关系。认为某种官职如标明官品二品,就表示这种官职需要乡品二品的人来担任,标明三品,就表示这种官职需要乡品三品的人来担任。同时,某人如获得乡品二品,就表示有了任二品官的资格,若获得乡品三品,就表示有了担任三品官的资格。也就是对宫崎所言乡品与起家官品之间的对应关系作了扩展,进一步指出乡品与官品之间有着明确的对应关系。

至于宫崎所说乡品与起家官品之间相差四品的观点,陈先生也进行了修正,认为曹魏时期,两者之间大致对应关系是相差三品。西晋以后,乡品二、三、四品的起家官品与其乡品之间的差距,由相差三品变为相差四品。乡品五品的起家官品,在与乡品相差三至四品之间浮动。乡品六品的起家官品仍然保持着与其乡品相差三品的距离。[6]

上述观点首先参考了岳珂“逆设”之论以及宫崎的说法,也就是乡品二品中的“二品”,其实是指该乡品获得者能在政界所能升到的最后官品。而在乡品与起家官品的对应方面,也以宫崎说为基础进行了细分,建立了更为整齐的对应关系。

针对陈先生的论述,张旭华先生认为,无论从一个人起家官职的官品、迁转官职的官品还是仕途生涯中的最高官位及其官品来看,乡品二品与官品之间均不存在这种虚拟的对应关系即统一性。根据他的看法,应将乡品区分为上品与下品。曹魏时期,名列上品的士族子弟可分别从五品、六品、七品三个任官层次起家。入晋以后,出现同是上品而起家官品分为四个层次的铨选格局,也就是(1)帝室亲茂和三公子弟可起家为五品官;(2)高门子弟和某些身有国封者可起家为六品官;(3)中级士族子弟多起家为七品官;(4)低级士族子弟则起家为八品官。由此得出结论,在起家入仕这一环节上,乡品第二品与官品二品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张先生进一步指出,门阀子弟获得的上品二品,仅仅是表明其等级身份及其所取得的入仕资格,并不表明他已经获得了就任二品官的资格。再以入仕后的官职升迁而言,魏晋时期的门阀子弟虽可以上品二品起家为官,但只有少数人获得二品高官,多数人终其一生也难以跻身二品高位。[7]

由以上所述可知,陈长琦先生承认乡品与官品尤其是起家官之间有着对应关系并作了进一步的细分,并且通过逆设之说,揭示乡品与官品之间的对应关系。另一方面,张旭华先生通过对乡品二品的分析,认为二者之间并没有对应关系或是不能成为固定的模式,而且乡品仅仅是等级身份的一种反映和进入官界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