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品”与“乡品”

第四节 “中正品”与“乡品”

与祝先生、陈先生不同,阎步克先生主张中正品第既非“乡品”,也非“资品”或“人品”,而应称为“中正品”。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中正品”与“乡品”的称谓异同。

所谓“中正品”,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呢?对此,阎先生主要关注的是在擢用某人为某官职时,“中正品”所发挥的作用。《晋书》卷七六《王彪之传》载:

秣陵令三品县耳,……句容近畿,三品佳邑。

阎先生首先根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句容县”条“晋元帝兴于江左,为畿内第二品县”一句,主张应将“三品佳邑”改为“二品佳邑”。接着指出,秣陵令与句容令,都是六品官的千石县令,但因为“中正品”不同,所以其职的高低也就出现了不同。因此“王朝正式规定了某官的任用资格为中正某品,那么在此官未授之时,这个中正品事实上就已发挥着确认此官资望的功能了”。也就是说,某个官职必须具有与该职相对应的中正品,就某个具体官职而言,确认其资望的是中正品,而中正品具有与官品、禄秩相同的功能。

通过如此论述,阎先生得出结论:“中正品”不仅是系之于“人”,也是系之于“官”,有着“士人之品”和“官职之品”的双重意义,“人品”虽然比起“乡品”“资品”等称呼更好,但是由于这种双重意义的存在,所以应将其称之为“中正品”。[19]

这样解释,也就是认为“中正品”具有将“人品”与官资结合起来的性质。那么,“乡品”的根基亦即乡里的评论又如何定位呢?

与祝、陈二位不同,阎步克先生并没有否定中正品第与地方舆论之间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尽管表示支持“人品”的观点,但还是另外使用“中正品”这一概念。

根据阎先生的意见,九品官人法创立当初,民间社会的品题变为朝廷中心的中正评定。在这一过程中,民间舆论呈现出的文化性评价对政府给予官僚的行政评价产生了影响,因为在曹魏时代,中正品状的特点是比较重视才德。然而到了西晋,现实政治中的权势起到很大的作用,从而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东晋以降,则是“专称阀阅”,也就是说“中正品”基本上与连绵不绝的贵族门地挂钩并固定下来。要之,“乡论”尽管确有存在,但仅仅只是在曹魏时代发生作用。“中正制使乡邑品题中央化了,而选官权力也在明显向中央集中”,这样一来,乡论或清议大多“销声匿迹”。此外,政治以及文化活动主要在首都进行,所以地方乡论“根本不可能保持昔日影响”。[20]

由此可知,在概括“中正品”这一称谓的背后,有着乡邑品第亦即乡论的“中央化”这样一个认识。必需承认,这一点与从开始便否认乡论作用的“资品”“人品”概念有着不同。(https://www.daowen.com)

尽管如此,对于中正所下的评价,宫崎命名为“乡品”,而阎先生予以了否定。进言之,针对中正为官僚候选人定品这样一种程序或者结构,二者的认识并无区别。但究竟谁是定“品”的主体呢?在这一关键问题上,双方出现了分歧。

与祝、陈二先生否认中正品第与乡论的关系不同,阎先生认为直到西晋以后“清议”才没有往昔的影响而“销声匿迹”。这实际上也就在暗示,对于“中正品”的认识,与另外一个问题密切相关,即代表地方社会舆论的所谓“清议”或者“乡论”,究竟在西晋以后直至南朝是否还在发生作用。

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必须另外撰文详述,在此只作一点提示。周一良先生在《两晋南朝的清议》一文中指出,南朝清议倚靠皇权,皇权支持并可左右清议。但清议内容的标准和权威性,士大夫之不得违反清议,则南朝与两晋没有很大区别。[21]这也就说明,清议直到南朝仍旧在发生作用,只不过皇权在此时也显示出了超越和凌驾清议的一面。皇权与清议的关系,这一点可以暂不考虑。但根据周先生的分析,清议在南朝时期仍旧存在而非销声匿迹。对此我们还可以举一个例子,稍加说明。《梁书》卷三三《张率传》云:

张率,字士简,吴郡吴人。祖永,宋右光禄大夫。父瑰,齐世显贵,归老乡邑,天监初,授右光禄,加给事中。率年十二,能属文,常日限为诗一篇,稍进作赋颂,至年十六,向二千许首。齐始安王萧遥光为扬州,召迎主簿,不就。起家著作佐郎。建武三年,举秀才,除太子舍人。与同郡陆倕幼相友狎,常同载诣左卫将军沈约,适值任昉在焉,约乃谓昉曰:“此二子后进才秀,皆南金也,卿可与定交。”由此与昉友善。迁尚书殿中郎。出为西中郎南康王功曹史,以疾不就。久之,除太子洗马。高祖霸府建,引为相国主簿。……其年,迁秘书丞,引见玉衡殿。高祖曰:“秘书丞天下清官,东南胄望未有为之者,今以相处,足为卿誉。”其恩遇如此。……其年,父忧去职。其父侍妓数十人,善讴者有色貌,邑子仪曹郎顾玩之求娉焉,讴者不愿,遂出家为尼。尝因斋会率宅,玩之乃飞书言与率奸,南司以事奏闻,高祖惜其才,寝其奏,然犹致世论焉。服阕后,久之不仕。

张率号称“南金”,无论父祖的官历,还是其起家官,都预示了他当属“门地二品”或甲族,尤其是任秘书丞,更是清官中的清官。后在为父服丧期间,受到南司(御史中丞)的纠弹。尽管梁武帝爱惜他的才能,发动皇权不予准奏,但还是“犹致世论”,也就是为清议、乡论(世论)所纠,与“犯清议”相当,致使其“久之不仕”。具体说,就是中正依据舆论降其“乡品”,因而无法重新进入仕途。

这个例子一方面说明,清议、乡论直到南朝仍旧存在,同时也显示出,乡里舆论对于官职升降的制约作用,即便皇权发动也无济于事。

实际上,阎先生也注意到了南朝时期“付之清议”“付之乡论”的现象,认为指的就是中正降品或夺品,不过并没有深究二者之间的关系。[22]一方面认为“中正制使乡邑品题中央化”与清议“销声匿迹”之间有着因果关系,一方面又承认“付之清议”“付之乡论”意味着中正降品,这样一种论述,不能不说存在着逻辑上的困难。而且,既然肯定了清议、乡论与中正降品有关,却又不承认清议、乡论与中正定品之间的关系,这显然又是一个矛盾。由此来看,所谓中正品第的中央化这一论点似还有商榷的余地。